2016年5月本人曾向市卫J委投诉此ICU肆无忌惮消费患者生命 的恶劣行为 , 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 的成都卫J委依然一句“沟通”的屁话——“、、、 四是医院医患沟通记录较少,医患沟通存在不足。 对此,我委已责成医院与您沟通”。
在6医院ICU中住了一个月临转院时才说药没作用。S医院褥疮用药全是欧洲进口而ICU却用没有效果的国产药、连品名规格都没有的国产材料;每天6次+2次的中、大换药,每天如此频繁的换药程度一个月都还不知药效?情况大都比在家时还糟,一个病危之人,被当作创收获利的工具。
据说是一入院就下了病危但荒唐的是住院期间家人没一个知情, 很怀疑当初进院时是否真是病危,若真是已危及生命还可以被拖延长达一个月?也很怀疑是否是为了套取社保资金而下病危?是否涉嫌恶意隐瞒病情消费病人生命来创收而导致病人病危? 在本应争分夺秒挽救病人生命的ICU却竟能置病危患者的生死不顾,没有给以及时有效全面医治,据说这种骨折病人一年之内的死亡率高达40%普通人不清楚ICU也会不知道?
为了不可告人的不当得利让患者长达一个月都得不到有效治疗,浪费了一个月的救治时间,为后来的医治增加难度,增长治疗时间,带给病人极大的痛苦,以致久躺不起导致各项器官逐渐衰竭,进而导致生命的不可逆转,巨额费用也加大了家人的经济负担,更带来巨大的精神打击,这种医疗事故是药不起作用就可推卸的?这和谋财害命有何区别?
此ICU的所作所为有哪一丝一毫符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师规范 第二十一条?
就如此违反职业道德违反医德违反人性的作法,保护伞只说沟通不说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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