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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相撞起火致两人身亡 网友谴责过路客车没借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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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 22:38
就借你的灭火器用一下,又不是要你的命,真是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 22:39
这个师机见死不救真他妈的不是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 22:43
人要有人心不要太自私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 23:02
以后公交车售票员也会得到同样的下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 23:11
必须追问班车架室员,汽瓶要有一定的温度,才危险,这架室员法不容他,不救人,四川人真不是人,小心眼,最后搞的死俩人,法不容他,见事不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 23:25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对这种漠视行为发出谴责。
有一天你有困难时,别人的漠视你会身同感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 23:45
我只想说,客车司机和售票员你们借个灭火器你们就会死吗?后悔只是借口,没人性的人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3 00:13
世间冷漠

发表于 2018-4-3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驾驶员都必须以安全为第一要务;道法必须强制所有大小车辆都必须随车携带灭火器,并必须强制所有车辆驾驶员在路遇别人车辆不幸起火时,必须在确保自身车辆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主动积极协助燃火车辆灭火;政府必须对主动积极参与灭火救人的群众给予见义勇为的奖励,对在灭火救人中受伤成残的救援群众必须给予重奖对在灭火救人中死去的救援群众必须给予救援烈士待遇,不能让见义勇为的英雄们流血又流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3 00:35
哎这就是道德修养的问题,如果是我,不说是借也会主动帮忙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3 00:51
开车的一上车以为公路是给他一个人修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3 01:00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3 06:40
客车师父在找借口他无法面对社会人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3 06:45
我国应制定一个人道法,客车有责任借灭火器,保护乘客安全是不人道说法,灭火器随手就拿出去了,从车窗出去不就是二三秒时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3 06:52
车上根本没有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3 07:08
昨天中绵公路黄鹿梨园路口段发生一起严重车祸,两车碰撞后一辆起火,烧死两人。昨天当场见死不救,连客车上的大型灭火器都不借还要走的客车车牌号是绵阳至中江川B73526。说话称不借灭火器的售票员,女的,姓肖。大家相互转发,用社会舆论谴责这种见死不救的行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3 07:18
又出名了,一个让人失望的移民城市,全民整体素质低,这个主要表现在几个固有的大企业,大厂,工作安稳,收入稳定,福利好,到手工资不高,严重排外,因为死工资,死占小便宜,人几本自私自利,买点莱跟农民压得低得恨不得不要钱,还会边买买拿,所以老一辈这样,年青一辈如子弟也基本差不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3 07:40
对这辆不借灭火器的车,应该加强道义上的教育,特别是乘多员,这种低劣的人不应活在这个地球上,有损国人行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3 08:02
借了灭火器之后你可以马上把车开到安全区域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3 08:20
太要不得了这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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