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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o_骑士65

本来规划是酒店,现在变养老院!金沙海棠小区的业主求个公道![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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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4 08: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海棠有理由维护权益。金沙海棠10号楼确实是独立产权,并非小区附属商业,但是是跟小区住宅共用容积率、同一建筑区划,属于小区构成一部分、共用绿化、消防通道、消防分区、地下室连通的商业楼,10号楼与住宅建筑面积共同计入容积率,主要设施均共用,实质重于形式,他与小区不可分割,并非独立的建筑,适用于《物权法》76条,任何用途的变更必须经过专有面积占总面积2/3的业主,且全体业主人数2/3以上同意才能变更,现在过半不同意,是不能变更的。业主们的购房合同第七条上也清清楚楚确定了:建筑区划的调整,应按相关规定执行,并经本建筑区划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业主且经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由开发建设单位或相关区域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向物业所在区市县房屋管理部门提出调整建筑区划的要求。利益集团置法律不顾、置小区超过千户业主的签名反对不顾,政府有关部门置业主们多次申诉不顾,不了解、不调查,没有征得业主同意,在业主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背法律规定,擅自同意改变区划,引进扰民养老院落户小区内,让1700户业,每天面对500个垂暮老人,让本小区内五六千居民包括千人以上的婴幼儿、上学儿童每天接受这家养老院产生的各种污染.....这种情况不要说金沙海棠的业主不答应,放在全国任何一个小区都不回答应的。

发表于 2018-7-24 11: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场纷争,就如我小时侯盼着看坝坝电影一样,家家户户的娃娃都高高兴兴,老早就抬起板凳为家里人看电影去学校小广场占位置,占了个好点的位置,都会在地上画个圈,再用用粉笔大大地写两个字“有人”、好不容易天黑了,电影开始了,突然遇到了隔壁子遭天杀的短命娃儿豪强霸市地来抢占了。他一来就气势汹汹,不讲理,更不听劝,怎么办?打,只有打.....一个是先来的,一个是后来的,一个是安安分分的,一个是一贯打砸抢的,你若有良知,支持哪一个?这本就是一个简单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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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4 18: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青羊区蜀鑫东路88号金沙海棠商业楼被汇力金沙资管公司出租给远洋椿萱茂养老公司改建为养老院,金沙海棠居民坚决反对,因为该小区开发商“中房集团成都房地产开发公司”与1701户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该商业楼为酒店。金沙海棠居民已经向青羊区民政局、规划局、建交城管以及苏坡街办投诉近达一月,这些部门却以该商业楼是独立产权人推定就是独立商业楼有权改建成养老院,严重歪曲该商业楼与金沙海棠小区共用绿化、消防通道、共计容积率以及主要设施均共用并不是独立商业楼的事实,对金沙海棠居民强烈反对在小区商业楼建养老院的民意置之不理,那我们金沙海棠居民不禁要问:一、既然产权是中房的,汇力金沙有什么权力出租,而且没按房屋使用用途出租,这个租约根本就没有法律效力。二、青羊区民政局以所谓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以及支持整合改造社会闲置资源发展养老业的通知这两个文件,就说汇力金沙及远洋椿萱茂改建养老院合法。难道连地方法规都算不上的两个实施意见比国法大吗,国家的规划法和合同法都是废纸?青羊区民政局以所谓孝老敬老实施道德绑架、无视金沙海棠一千多居民强烈反对、强奸民意;区规划局对汇力金沙资管公司及远洋椿萱茂养老公司擅改规划的违法行为不制止不追究;区建交城管部门为远洋椿萱茂无证装修无条件无底线开绿灯,甚至有官员说让远洋椿萱茂养老院“先上车后补票”,这些行为是可忍孰不可忍?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是谁给青羊区民政局及苏坡街办乱作为的权力???

发表于 2018-7-25 16: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7月以来,我们收到金沙海棠业主反映的情况后,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根据产权人提供的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806367号房屋所有权人为中房集团成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独所有,该公司2012年又将10号楼出售给了成都汇力金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租方(汇力金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物业租赁给远洋椿萱茂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椿萱茂金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从2017年5月开始与汇力金沙业主方接触,洽谈租赁事宜,确定租赁范围为一层1600平米,5-16层共计约20000平米。
2018年1月26日,双方签订租赁合同。2018年2月26日,该公司至青羊区民政局备案并获取了养老机构筹建指导申请表。2018年3月底进场,在搭建了项目班子和确定了施工计划后,经向物业报备,取得了施工许可,开始进行拆除工作,并同时进行消防报审。2018年6月,取得青羊区公安消防大队发出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开始正常施工。
2018年7月2日,该公司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018年6月29日开始,因部分居民反对该项目,先后接到来信来访件,苏坡街道办事处和清江社区多次进行情况调查和协调。一直未达成共识。
7月初,物业公司(金沙海棠项目部)向该公司发出工作函,以噪音扰民为由,对工程项目进行断电。为避免冲突升级,成都椿萱茂金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暂时锁门停工。
关于用途为商业和酒店的物业,能否进行营利性养老服务,根据国家民政部等《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第三条第(四)款,城市经济型酒店等非民用房转型成养老服务设施的,报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备案。五年内可暂不办理土地和房产功能变更手续,满五年后继续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的,可由产权人按有关规定办理使用功能变更手续。另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社区养老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利用企业厂房、闲置学校、商业设施等投资建设和运营社区养老院。再据《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国家标准GB50867-2013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GB/T5034-2016 )、《四川省养老院建筑设计规范》(DBJ51052-2015)以及即将实施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均未禁止使用高层建筑建设养老建筑,故对于养老公寓的楼层设置不违反相应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该养老院已按照有关建筑规范设置相应电梯四台(含医用电梯)、消防设施及独立交通系统,并且多功能厅设置在首层。经咨询青羊区消防大队,对于养老公寓4层以上可用于老年人居住,但不可设置为老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其养老公寓老年活动中心在1层,4层以上仅用于老人居住,符合消防要求。本项目商业酒店性质可用于养老。
国家在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政府针对有关养老政策已放宽,相关标准已进行了修订。对此,青羊区区级相关部门和苏坡街道办事处分别于7月7日、7月20日与业主代表召开了交流座谈会,就业主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尚未达成共识。同时,区级相关部门还将进一步积极关注、了解、协调、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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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5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青羊区民政局 发表于 2018-7-25 16:53
7月以来,我们收到金沙海棠业主反映的情况后,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根据产权人提供的成房权证监证 ...

为了避免由于身份混淆带来的误解和混乱,也为了让政府部门与民众更方便快捷的交流互动,请申请实名认证(免费)。链接:https://wz.mala.cn/cer.html

发表于 2018-7-25 19: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养老进社区是新生事物,本是惠民新策。但如果把控不好就会出问题。笔者认为,向椿萱茂这种以临终关怀性质的养老院进社区一定一定要远离居民生活区,一旦进生活区肯定有冲突,全国各个城市都是这样,已经发生了不少,凡在居民小区内或紧邻居民小区修建的养老院都强烈地被老百姓抗议停建了!养老院进社区由于是新生事物,国家配套法规还不健全,再遭遇一群无视法规的庸官,遭殃的就是老百姓了。比如既有的规定没有明文作废的情况下,随便一个人的一句话就可以作废不执行了;再比如法规规定的高层建筑不适合建养老院,他们也可以随便一句话可以建了;随便哪个老百姓都想得到养老院应该远离居民小区,应该在空气污染少,环境污染少的地方修建,现在随便哪个办事部门一句话又居然能建了,这其中仅仅是他们无知中信口雌黄的一句话吗?有没有其他的玄机和利益驱使?是不是被利益集团把控住了?居然敢置民意不顾,不愿了解、不愿调查、不愿听取居民意见,执意同意养老院进居民小区,攫取人民利益,败坏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失信于民!

发表于 2018-7-26 00: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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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那我们1701户的购房合同里白纸黑字是规划的酒店,合同等同于废纸?国家颁布的物权法在你们眼里也是废纸?成都的三年计划就可以无视国家的法律?想改规划就随意改?国家的法律呢?

发表于 2018-7-26 00: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 ?????? 2018-7-25 16:53
7?????????????????????????????????????????????????????????????????????????? ...

那我们1701户的购房合同里白纸黑字是规划的酒店,合同等同于废纸?国家颁布的物权法在你们眼里也是废纸?成都的三年计划就可以无视国家的法律?想改规划就随意改?国家的法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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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6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青羊区民政局 发表于 2018-7-25 16:53
7月以来,我们收到金沙海棠业主反映的情况后,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根据产权人提供的成房权证监证 ...

看了青羊区民政局所谓的回复,我很失望,也有些愤怒。我们金沙海棠小区从6月份知道小区商业楼被改建成养老院开始维权,6.28沟通会上远洋只说手续合法,却不能提供相关部门任何审批手续,即使按你局回复内容才知,7月2日才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这真正验证了远洋改建养老院是你局所说的“先上车后买票”,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你们凭什么让远洋享受不按行政法规规定进行无证装修的特权?
如你局所说,金沙海棠10号楼确实是独立产权,但是该商业楼却并不是独立的建筑,它是小区的组成部分,它是与小区住宅同一建筑区划、共用绿化、消防通道、消防分区、地下室连通的商业楼,10号楼与住宅建筑面积共同计入容积率,主要设施均共用,它与小区不可分割,并非独立的建筑,适用于《物权法》76条,任何用途的变更必须经过专有面积占总面积2/3的业主,且全体业主人数2/3以上同意才能变更,更有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用途变更须经1/2以上业主同意,现在过半业主不同意,是不能变更的。
而且开发商是按酒店用途将商业楼5-16楼出售给汇力资管公司,汇力与远洋将其改建为养老院是擅改规划的行为,不能因你局所称有民改部关于利用社会闲置资源发展养老业的通知,就将开发商与1701户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视为一堆废纸,请问,是国家的合同法、物权法、规划法的法律效力大,还是你局援用的部门或地方政府的通知年八例的法律效力大?党的十八大也明确了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国家宪法、法律之上。请问你局是不懂法,还是知法犯法?
你局对一千多海棠居民联名反对远洋椿萱茂建养老院的民意置若罔闻,反以孝老敬老名义实施道德绑架,明知金沙海棠商业楼不适合建养老说,却为了政绩强行推进,这些做法与习总书记“要让人民有获得感幸福感”完全背离。
我们金沙海棠的居民坚决反对在金沙海棠商业楼建养老院!!!

发表于 2018-7-26 09: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经依法审定 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 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 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 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现该公司私自更改其使用 性质,未在小区内公示,未采用任何方式告知业主,不知是 因为周边小区几千户业主的意见并不重要,还是椿萱茂养老 机构故意为之,要违背民意,与人民为敌?

发表于 2018-7-26 09: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改变规划,我们80%的业主都不会同意,我们会维权到底。你们也不要一意孤行!

发表于 2018-7-26 09: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青羊民政曲解政府好的政策 为暴利养老院保驾护航

发表于 2018-7-26 10: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青羊区领导不作为,个别领导乱作为,连国家法律,法规都不分,自己就是权,就是法根本不顾一仟柒佰多户居民的权利!

发表于 2018-7-26 10: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民政局回复:请问你局将开发商与1701户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视为一堆废纸,请问个领导是国家的合同法、物权法、规划法的法律效力大还是你局援用的部门和地方条例大?党的十八大也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国家宪法、法律之上。您局这是在藐视国家宪法和法律吗?您局对一千多户海棠居民的民意罔闻,反以敬老、孝老、爱老的名义实施绑架,明知海棠金沙商业楼不合规和适合建立养老院,你局还多以为之强加辩解。为了政绩强行推进,这一做法与习总书记“要让人民有获得幸福感”完全背离。

发表于 2018-7-26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青羊区民政局 发表于 2018-7-25 16:53
7月以来,我们收到金沙海棠业主反映的情况后,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根据产权人提供的成房权证监证 ...

青羊区民政局的此条回复,回避了贵单位支持的高额盈利性质的养老院将对辖区上万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经济利益造成的不可逆转的恶劣影响,回避贵单位支持的高额盈利性质的养老院违反合同法、规划法的事实,只言地方政策不顾国家法规,只考虑自身目标保障不考虑人民群众损失的做法实属乱作为。金沙海棠业主在与开发商中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时,明确约定了10号楼的使用性质为酒店,此块地皮规划在一条红线内为统一规划,共享容积率共享消费,无任何物理隔断,合同中明确了如果要改变合同规划使用性质需要至少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前期,金沙海棠向贵局反复递交了请愿书,其中包含作为重要附件的超过3分之2业主签名反对10号楼违法改变规划使用性质的联合签名表。明显强行改变原酒店规划使用性质不符合合同约定。近日,民政局张慧英同志到金沙海棠考察了10号楼现场,亲自目睹了10号楼与整个小区不可分隔的真实情况。望青羊区民政局做行政支持前,全面了解情况,避免将自身处于违法乱纪的尴尬局面。

发表于 2018-7-26 10: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青羊民政局睁眼说瞎话  违法操作  引进暴利养老院

发表于 2018-7-26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青羊区民政局 发表于 2018-7-25 16:53
7月以来,我们收到金沙海棠业主反映的情况后,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根据产权人提供的成房权证监证 ...

金沙海棠商业楼做为金沙海棠小区10号楼,是小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是独立商业楼,规划性质为酒店和恒温游泳池,现金沙海棠小区及周边小区所有业主集体反对修建该类大型养老院,政府部门不顾民意反对,一意孤行,以权压法,无视法律法规,是无视党中央对人民的重视,还是中间利益的牵扯?希望上级部门深入调查,现海棠小区及周边小区全体业主表示坚决反对,请上级部门深入调查,了解民意,不要让党的政策毁在了基层干部的手中

发表于 2018-7-26 10: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姓的利益受不到保护,努力工作为了什么?

发表于 2018-7-26 10: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青羊区民政局,你们的政绩重要,还是一仟柒佰多户居民的民生重要,让居民怎么能安居乐业,扰乱、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法大还是你们的手中权大?

发表于 2018-7-26 10: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养老进社区惠民新策,本无可厚非。但养老院进社区一定要远离居民生活区,全国已有城市包括成都金沙海棠已经发生冲突了。为什么居民小区内或紧邻居民小区修建养老院都会被老百姓抗议?因为不可避免的医治污染、丧事污染、房价下跌等成了扰民院。养老院进社区配套法规还不健全,如果再遭遇一群无视法规的庸官,遭殃的就是老百姓。金沙海棠引入大型养老院,所属社区、区在既有规定没有明文作废的情况下,随便一个人的一句话就可以不执行了;法规定规定的高层建筑不适合建养老院,也是随便一句话就建了;老百姓想不通临终关怀养老院为何不能在远离居民区空气好污染少的地方建?社区、区不置居民联名反对不顾,居然同意修建。老百姓怀疑这里面会不会有玄机和利益驱使?政府办事官员是不是被利益集团把控住了?竟然敢置民意不顾,不愿调查、不愿听取居民意见,执意同意500个床位大型临终关怀养老院进居民小区扰民,置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顾,老百姓能不维权吗?这种养老院建在你家生活小区,你将每天面对500个垂暮老人的病毒、丧事你真心愿意吗?难道你们住的都是花园洋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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