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爱狗,别人可以不爱狗;你觉得你自己养狗对周围没有影响,周围人可能觉得影响很大只是不说;你觉得成立动保组织很简单且能造福社会,但从政府角度来讲还涉及到很多其他问题。按楼主的意思,这个组织是公益性的、且对社会有益的,只需要政府发个证就可以了。那楼主有没有想过,万一政府给你发了证,你们动保协会的动物又不小心伤了人,那么伤者是找你们动保协会赔偿还是找政府赔偿呢?楼主固执地认为其他哪个地方政府允许了,那么南充这个地方政府就必须这么搞,必须同意,不然就是和动保作对,是一种明显地看待问题不全面、一种自利主义的表现。任何政策,都是要结合当地实际以及本地文化进行解读的,同时还要考虑到发展状态和经济实力,是要多方面综合考虑的。如果楼主仍然认为政府在成立动保协会问题上履职不到位,大可以去法院起诉政府不作为,不用在网络上发帖来企图获得你嘴中那些“喷子”的舆论支持,你说是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