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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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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0:55
尼玛爱狗人士哪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0:55
狗只是狗,错的是主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0:54
政府部门养那么多人拿工资,一天到晚在嫖妓啊。说了多少次了。把城市里面,城市外面的大。小狗赶尽杀绝。

发表于 2018-8-29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儿童乐园是封闭场所可以解开狗链子?这个狗主人可真睿智啊嘿   儿童乐园解开狗链子?我没听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0:46
真的是警察都无计可施,那就彻底绝望了

发表于 2018-8-29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8月20号开始整治,感觉收效不大,南湖一期任然有德牧!为数不少的人不栓狗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0:45
把狗主人弄去坐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0:44
这些人是吃了几天饱'饭肠子搞直了还要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0:44
中国的法律管得住人,却管不住狗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0:41
可狗就逍遥法外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0:38
那那只造事犬和那狗主人就这样被放过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0:38
德牧主人没有素质,是人都应当鄙视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0:37
整治犬只管理应该增加有关惩罚条款,像打黑除恶一样的力度,见一只无标牌、无人牵领、无嘴套缺一均不可在公共场所遛,三者均无可立即捕杀,还社会一个安宁,公安机关应担负公民安全的职责,组织安排人员实施检查和捕杀。养狗人士应该换位思考家人被狗撕咬的心情,要养宠物必须遵守有关条例,否则你就别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0:37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狗无民事行为能力,由狗主负全部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0:36
应该不能把狗带进小区,狗主要把狗拴起来,不然绕乱市民和公共卫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0:36
动物怎么应该在城市里嘛,不应该,它只是一个能活动的动物,应该严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0:35
成都就不应该养狗,养狗的时间应该多陪父母,孩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0:33
抓不到狗,应该抓人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0:31
有钱养狗的可让他们多捐点钱扶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0:29
真心不懂这些养狗的人,自己的狗都觉得它不会咬人,咬到人了又不想负责,应该把狗主人弄去拘留直到把狗交出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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