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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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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4:06
其实《成都市养大管理条例》2009年11月就通过,并在2010年7月施行。但是在实施中相关部门是否尽职尽责?犬害已经危害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了,如果继续泛滥,是很可怕的。其次,养犬群体中有很大一部分人素质低。应该尽快形成政府相关部门、社区(小区)和社会联动。打击恶犬、依法追究咬伤人的恶狗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4:05
必须严惩狗主人,愿孩子早日康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4:05
有钱养狗没钱赔偿,还有没有天理了?法律何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4:05
建议每个小区每个公园大量投放异烟肼,如果够不主动吃可考虑夹在包子里投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4:05
这狗为什么不打死?这狗主为什么不判刑?狗主涉嫌故意伤害罪,因为你在放狗咬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4:04
很多喂狗的都把狗看得比他,她爸妈还贵重,根本不管别人的安全,所以城市应该禁止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4:04
现在出去到处都看见狗,讨厌养狗不栓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4:04
特鄙视那种假装有爱心养狗,素质又极差的狗主人。屎尿乱拉不说,出事还不想负责。主要是惩罚力度太小。各地方政府应该对狗乱拉屎尿而不自己收拾的狗主人给予重金罚款。人与人之间还不可能的狂犬病都付法律责任。何况是恶狗。对咬人的狗必须打死。狗主人还应负法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4:03
禁止公共场合遛狗,影响环境卫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4:03
人狗一起打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4:03
是有关系吧   不然狗主任会调包   去认狗不就知道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4:03
我最恨养狗的,自己无职业就来养狗咬人,咬后又不负责,一点道德都没有,全国到处都有这种情况,请有关部门应该好好管一下,应该禁止养狗,还人们一个安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4:03
一句没工作就不赔钱了,那我那天也把我家金毛带来咬你可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4:03
老赖!直接把他连狗一起除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4:03
狗日的,出不起钱你龟儿就去坐牢,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4:03
禁养,一律捕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4:02
说用异研井的啥比,告诉你去买巧克力,自己可以吃,遇狗可以用来毒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4:02
有钱养狗,无钱赔付,判养狗人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4:02
遛狗不牵绳的,打死、毒死可拒绝赔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4:02
针对此类事件,养狗的以后应该给狗买保险,或者缴纳保证金。自然无业不去找工作,还遛狗耍,真他妈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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