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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1月16日起成都将逗硬:这22种犬类限养区内不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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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3:50
这种恶犬迟早会伤害到人留着是祸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3:49
我看你们还打人呢,你们不如去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3:49
应该立法,追究监管者的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3:49
妈的你没钱在城市还养的起这么好的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3:49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3:49
妈那个逼,有钱任性,把你的妈老黑抽时间陪多哈

发表于 2018-8-13 13: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3:48
应当禁止狗狗在公共场所出现,以减少对人们的伤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3:47
我认为养狗要办许可证,还要交拉屎费,城市里到处都有狗屎,狗咬伤人不付钱的,必须拒留7天,情况严重者判刑。有点人就是装逼。没钱还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3:46
南充城内禁止哪22种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3:46
有钱养狗没钱孝敬爹妈,
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3:46
应该禁止养狗,若要养,不准狗上街和在公共场所出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3:46
要耍赖,就坐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3:46
没钱他有房不可能他说没钱就箅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3:46
强烈呼吁立法:狗主人因管理不善造成他人严重受伤的,主人除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外,还应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狗伤人情节严重可入刑,这和醉驾入刑其实性质一样。如果不这样规定是不足以警戒狗的人,尤其是养大型犬的人,狗主人首先是可预见的一种意外伤害而放任所造成的后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3:45
可以找爱狗人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3:44
小区坚决制止养狗,应该提交人大立法,多地狗咬伤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3:44
我觉得养狗的要把自家的狗看好,不要咬了别人自己不想负责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3:43
MMp的养狗钱,拿来养他妈,老汉,免得他妈老汉到处捡垃圾为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8-13 13:43
那些为狗讨公道的人还是自己家人没有被咬过。对于这种人,就应该拉条疯狗来咬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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