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来追回天府新区南湖左岸开发商(成都里程置业有限公司)挪用的契税和维修基金?
尊敬的成都天府新区税务局和建设规划局:
我们是成都天府新区南湖左岸业主,向你们多次反映关于南湖左岸开发商(成都里程置业有限公司)挪用我们业主缴纳的契税和维修基金长达两年半时间没有上交相关部门导致到现在没有办理房产证给业主一事,特向你们投诉开发商此行为是否违法?是否是你们委托开发商代收的?经综合你们所有的答复,你们回复我们的观点是如下几点:
①天府新区税务局和建设规划局没有委托南湖左岸开发商代收业主产权契税和维修基金。
②经调查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此产权契税和维修基金是业主委托开发商代缴的,现开发商挪用是属民事行为,只能业主通过与开发商协商或司法程序解决此事,天府新区税务局和建设规划局无权管理和督促开发商上缴业主的产权契税和维修基金。
③在你们税务局和建设规划局的回复中,经过你们调查,开发商现资金困难,正在逐渐解决业主的产权问题。
以上三个是天府新区税务局和建设规划局的主要观点,主要表达意思就是开发商挪用产权契税和维修基金与本单位无关,本单位无权向开发商追回业主所缴的产权契税和维修基金,属民事行为,业主维权只能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综合以上情况,我们业主提出如下几点,希望天府新区税务局和建设规划局回答,同时也希望广大网友就天府新区南湖左岸开发商(成都里程置业有限公司)股东挪用业主产权契税和维修基金一事展开讨论,支持我们尽快拿到产权证。
①天府新区税务局和建设规划局,你们根据巜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款就判定,我们是委托开发商代缴契税和维修基金,而实际情况我们业主所签定合同有三个版本,你们所指只是一个版本,有部分业主签定的,而还有部分业主签定的是《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和(预售)》,这两份现售和预售合同与你们提供的巜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不一样,你们是否仔细阅读没有?
②开发商向业主开的契税和维修基金的收据上项目是“代收产权契税”和“代收维修基金",请问“代收"是否是一方委托另一方向第三方收取的意思?还是税务局和建设规划局所说的是我们委托开发商收取我们自己的产权契税和维修基金?如果我们委托开发商向税务局和建设规划局缴纳是否应该为代缴?代缴和代收是相同意思吗?
③天府新区税务局和建设规划局非常强调这是开发商与业主的民事行为,请问我们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依法向国家交纳契税和交纳维修基金费用,而这些税费被开发商代收并被挪用长达两年多了,导致业主两年多都没有办到产权证,这已经给业主造成了损害,请问天府新区税务局和建设规划局,开发商挪用如此数额巨大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了?你们是否应当到开发商(成都里程置业有限公司)去彻底调查,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你们是否应当将此事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开发商股东挪用业主所交税费刑事责任?同时,作为坚守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天府新区税务局和建设规划局你们是否应当督促开发商上缴业主的所有契税和维修基金?你们是否应该在此事件中做点什么?而不是没有彻底调查就表态说是民事行为!
④在你们的回复中开发商向你们表明了目前资金困难,正在想办法办理。作为天府新区税务局和建设规划局,这个开发商陈述的理由你们应当支持的。请问天府新区税务局和建设规划局的领导,我们业主所交给开发商的契税和维修基金已经高达千万左右,这笔钱是业主用来办理产权的专款,不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是无权挪用的,开发商应当将代收业主的税费上交。现在开发商对你们说现在资金困难,开发商正在想办法办理,我们不明白这个税费是开发商已经全部代收所有业主的,有什么资金困难的?既然你们说开发商资金困难,那么就表明开发商已经挪用了我们所有业主的税费,请问天府新区税务局和建设规划局,不管是你们委托还是开发商假借你们的委托或者业主委托,作为一级政府部门,你们主管产权契税和维修基金的收取,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你们是否应当督促开发商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所有业主交的契税和维修基金?如果开发商违法,你们是否应当将此案向司法部门移交,由司法部门查办,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作为政府的天府新区税务局和建设规划局,你们在天府新区南湖左岸开发商(成都里程置业有限公司)如此严重挪用所有业主上交的税费导致业主长达两年半时间无法办证产权证的事件中依照你们的职权是否应该做点什么?
天府新区南湖左岸业主
2019年1月1日
=============================
编辑备注:天府新区政务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月10日回复,内容见3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