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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坚守岗位

[呼声回应] 谁该来追回天府新区南湖左岸开发商(成都里程置业有限公司)挪用的契税和维修基金?[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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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3 14: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部门的不作为,促使开发商更加的为所欲为!

发表于 2019-1-3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 时代的政府,且在大天府新区,政府主管部门还有不作为的的情况,上级部门应予以严惩。

发表于 2019-1-3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股东们挪用数额巨大业主的契税和维修基金,这种行为难你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四川省契税实施办法》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为主管契税和维修基金征收的政府相关部门为什么不彻底调查开发商所有股东挪用业主的契税和维修基金?为什么不将此事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开发商所有股东的刑事责任?作为政府的相关部门,发生如此恶劣的违法事件,难道仅仅一句属民事行为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就能了事吗?为人民服务是如何体现的?

发表于 2019-1-3 17: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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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商失信,欺诈群众,相关部门不作为,不管不治

发表于 2019-1-4 09: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13年买的南湖左岸的房子  到现在都没有拿到产权证   希望政府监督开发商办理

发表于 2019-1-4 10: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良开发商,配合你们办证,配合你们二次去房管局交税费,维修基金,承诺2个月内退还原代缴购房税及维修基金。两个月后不退,又拖延到12月底退,现在又推到1月底退。无良商家。非法挪用业主一千多户房产税及维修基金。

发表于 2019-1-4 12: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失信,政府不作为,谁为老百姓做主

发表于 2019-1-4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相关职责部门,尽快出来解决问题!

发表于 2019-1-4 13: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14年的房,全款,契税大修,2018年,居然没开购房发票,还别说办证了     

发表于 2019-1-4 13: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入住两年了,房本都没见到影子

 楼主| 发表于 2019-1-4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敢这样明目张胆公开挪有,为什么作为契税和维修基金征收征管单位不去调查,向开发商追缴?同时为什么不将开发商违法事件向司法部门举报?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单位,业主的契税和维修基金被开发商违法挪用,你们是否应该做点什么体现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不作为!

 楼主| 发表于 2019-1-4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人民服务,不是口头禅!而应该彻底为老百姓解决问题,如果你们尽职尽责,天府新区南湖左岸开发商股东挪用税费问题就会很快解决的,关键你们愿意为老百姓服务不!!!

发表于 2019-1-5 08: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相关职责部门,尽快出来解决问题!

发表于 2019-1-5 09: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都不管谁能管。我们上次去咨询的时候人家也说过一个案例。一个中粮的案例,房管局是有处罚权力的。你是可能管不到。但是不作为 不办事你们只是询问约谈 根本于事无补,也不处罚也不约束他们就是房管局也不作为。


发表于 2019-1-5 10: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天府新区南湖左岸开发商(成都里程置业有限公司)上交你们代收的契税和维修基金,你们挪用此税费数额如此巨大,已经违法犯罪了,我们呼吁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和政治的相关部门帮助我们,以便我们尽快办理产权证,同时请杨杰经理尽快联系我们,见面商谈产权证问题。      
       南湖左岸开发商(成都里程置业有限公司)杨杰经理,你在哪儿?我们所有业主在寻找你,因为你多次向我们的书面承诺书到今天为止都没有履行,同时你给我们的电话也长期关机,短信也不回,你的诚信已经严重失信了,不知道你将来在工作和生活中如何让人相信你!一个失去诚信的企业或个人最终会走向衰落,最后消失于这个社会!请杨杰经理三思,诚信是做人的根本!
      作为南湖左岸开发商(成都里程置业有限公司),你们代收了所有业主的税费,这些税费是业主依法向国家缴纳的,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应尽责任,而你们竟然胆敢把这笔巨大的专款挪用,在长达两年多时间里业主都得不到应有的产权证,请问此成都里程置业有限公司所有股东们,你们的良心何在?你们这样挪用数额巨大的税费,你们的胆量来自何处?这样明显已经触犯法律为何你们不畏惧?是因为背后有势力在保护你还是你们股东根本就不怕国家法律,因为法律对你们股东无用?请成都里程置业有限公司所有股东三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发表于 2019-1-5 17: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这样,该死的开发商,全体业主团结起来

 楼主| 发表于 2019-1-6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天府新区南湖左岸开发商(成都里程置业有限公司)挪用业主税费导致业主产权证两年多没有办理,我们业主一直依法维权,期间深信相关政府部门会给我们业主伸出援手,解决我们业主产权证的问题,结果我们失望了,在所有相关部门的答复中看不见一丝希望,都是冷冰冰告知我们:这是属民事行为,请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此事件我们部门没有任何委托,与我们无关。请问这些政府部门,这件事真的与你们无关吗?难道伸出你们援助之手来解决此事就这么难吗?你们高呼“为人民服务"就是这样服务的吗?请你们三思!“为人民服务”不是口号,而是实实在在为人民做事!

发表于 2019-1-6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部门的不作为,促使开发商更加的为所欲为!

 楼主| 发表于 2019-1-6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十八条 未经税务机关依法委托征收税款的,责令退还收取的财物,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致使他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释义】 本条是对未经税务机关依法委托征收税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依照本法规定,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因为依法征税是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法定职责,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必须依法履行职责。税务机关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为征收税款,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未经税务机关依法委托征收税款,是违法行为。依照本条的规定,对违法收取的财物责令退还给有关当事人,对违法征税的单位和人员,由税务机关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致使他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9-1-7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谁给成都里程置业有限公司股东私自挪用业主所交的税费的胆量?      是谁在给成都里程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做保护伞?         请成都里程置业有限公司所有股东将你们私自挪用的业主税费上交相关部门或退还业主,以便业主办理产权证! 挪用如此巨额业主税费已经严重犯罪了,希望你们股东积极上交所有税费!
        请成都里程置业有限公司的杨杰经理,看见此信息立即与我们联系,见面商谈办理业务产权证。一个单位和个人,应该以诚信为本,如果任何人任意践踏自己的诚信,那将被这个时代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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