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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时被追赶、逼停、打砸后,男子撞对方车辆 正当防卫!为何?
开车时被追赶、逼停、打砸后,男子撞对方车辆 正当防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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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7 00:08
没有学过法律,但是在我看来杨某突然遇到这种情况,为防止自己受伤,已经离开,多次被逼停,结局可能自己会更惨,开车撞开对方车辆,寻求路离开,本来就可以理解为自卫,人有本能保护自己,加上对方十几个人,想象一下,任何人都不会坐以待毙,难道非得等对方伤害自己再利用法律维护?痛是痛在自己身上,甚至可能危及生命,那些人是追债的,那么如果杨某被对方暴力至死,即便通过法律对方补偿了又能怎么样?所以自卫是必要的,至于杨某造成的对方的损失,我觉得该对方自行承担,如果一个两个人去找他谈,也许不会如此,喊了十几个人可想而知,是聚众斗殴了。我觉得,二审比较合理。个人看法比较片面,但是换我也要先考虑离开,毕竟十几个人围攻你,手里还有暴力武器,我觉得现在法律虽然好,但是往往有时候给人的感觉还是很大漏洞,如果按一审判决,你觉得是不是就是不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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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00:23
真为成华区法院的法官思维是感到悲哀!何为自卫?这么多人持凶器追打你还不能夺路而逃?要等伤害死了再反击才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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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00:37
平台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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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00:49
你们没搞清楚这里面的道道,如果一审就判杨某无罪,那打砸车辆的不就有罪了!所以得先判杨某有罪,然后二审再判他无罪,也就没打砸车辆的什么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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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01:06
人身财产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受害人的防卫措施一定要适当(!)。生命危机可以防卫到致死加害方,被围殴时可以防卫到致伤加害方,正被强奸时可以杀死或者重伤加害方,被抢劫时可视加害方的暴力程度(!)予以防卫还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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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01:08
中国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就是:首先,先要让别人把自己打个半死或者是打残废;其次才是自己拿刀或斧头去砍剁打自己的人,而且自己还不能把打自己的人砍死或砍伤了,如果砍死或砍伤了,又属于防卫过当,这样的行为才叫正当防卫。其它的都是属于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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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01:11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要犯我,我必犯人!如果被打死了,可能都要说他了,兔子慌了都要咬人,兄弟你不瓜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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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01:14
法院是坏人开的吗?我就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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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01:25
支持中院,好样的充分体现丁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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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02:09
法官水平左右案件走向,但是业务不精的法官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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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02:45
第二男子不公平,可以判于死刑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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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05:33
话语权是你们的,你们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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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06:04
我想说一审的法官是不是收钱了?要不就是猪每次要二审的来服众,有存在的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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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06:24
刚扌我以说过了,犯:法人要很重处理,犯法的,人要重处,认这个国家的人少犯法,法律不严,犯法的人就硬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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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06:33
刘某伙同他人打砸追赶就是毁坏财物罪,才六个月吗?故意杀人就不说了,至少也是故意伤人吧,公路上持续逼停,危害公共安全该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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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07:04
他妈的专家号,什么叫已经停止,你来我砍断你一条腿,然后我把刀扔了,是不是我已经停止了,你不应该再实施正当防卫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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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07:06
对一审要追究法律责任,要查他和那一方的背景关系,耗费纳税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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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07:09
美国有枪其实才不会发生这些事,人人有枪其实才平安,因为大家都懂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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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07:56
一审屁官应该回家带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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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07:58
二审判的好,一审一看就是书呆子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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