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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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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1
对待这个案例,检察院是对的,但是作为中国的人民警察对这个行凶的人来讲,警察就错了,(或许他们是亲戚关系吧,也只有对亲戚好点才能对得起他们的老一背了,应该让这些警察学会换位思考才行了,不好意思,我现在只是实话实说了,如果这个事情发生在哪个警察的兄弟姐妹,你们看一下,就不是这个结果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1
毫无争议的正当防卫!警察肯是收受了贿赂,才丧失良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1
之前王磊频繁骚扰王晓与其家人的时候你派出所人抓不住,也不积极采取蹲守等抓捕措施,你派出所现在不仅不听取采纳检方建议还将受害人定性成犯罪嫌疑人,我看应该把派出所定性为不作为,百姓面对不法侵害求助派出所无门绝望自救反被囚,派出所应该好好自查反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1
杀的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1
在美国,非法入侵,可以当场击毙。警察叔叔涉嫌原来就是那个二流子的保护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1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1
如果没有当地警方这种不认真对待态度应该不会有后面事情的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2
换过来说,如果犯罪人强些,把人家三口都杀了,犯人也不会死罪,你死我活的时候,当然犯罪人死,最好不过,相信法律不会治除恶人的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2
私闯民宅死了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2
该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3
如果是在美国,入室的下场不用多说了,难道让坏人伤害了好人就符合我们国家的法律政策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3
这新闻不客观公正!站在女方一家三口一边,老百姓看了这样的报道都觉得是死者活该,女方无罪。但是法律是很严谨的,什么都讲证据,她们说翻墙进去就翻墙进去的?什么都是杀人一家的口供!这种口供在法庭上无效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3
这种人渣就杀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3
制服后放出来又报仇,这种人渣死的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3
该杀。警察局长收了红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3
还是怪我们的法治不健全,派出不给力,如果解决好了,就不会有后面的事情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3
难道警方和犯罪死者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在案发前警方已经意识到会出现问题,为什么抓捕未果,不及时介入,是罪犯死者家里有关系,所以警方未对罪犯严肃处理吗?这太明显了!不得不让人这么想!再者你都拿着国家法律规定的管制刀具翻越围墙到人家家里去行凶了,人家还不能反抗对吗?是要让罪犯把这一家人全部杀害,这才是你们警方要的确凿证据吗?你们警察是干啥的,都拿凶器刺伤多人了,人家还不能还手,还不能反抗吗?大家试想一下这个罪犯死者是有多么穷凶极恶,人家不就是不答应你处对象吗?竟然敢拿着多重凶器到人家里去行凶,可想他不是冲着女孩一个人去的,是想灭人家全家!太可怕了!这种人早死,对社会来说是件大好事。如果在什么时候女孩一个人被这个罪犯撞见,可以想象女孩的命运多悲惨?肯定必死无疑。难道这是你们警方想看到的结果吗?在一个罪犯死者带着多种凶器夜晚翻墙进入女孩家中,难道他是去做客的,难道他是去找人家谈心的……别逗了!希望警方还女孩一家一个公道,不然你们就真的让人民对你们另眼想看了,不要毁了”人民警察”这几个字。绝对支持正当防卫,还大家一个和谐安定的社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3
法律啊,你到底是保护了哪个,是受害者,还是行凶者,这件事不用说,都跑到别人家里去了,还是拿了凶器,反被别人弄死,这是典型的正当防为,而不是防为过当,看嘛,到最后是怎样判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3
为自为没有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3
警方又没学过法律懂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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