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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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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5
另一方意思死者为大就算他杀人放火奸淫掳掠,半夜拿刀私闯民宅。准备强奸杀人这些都不算啥,毕竟还没动手或许开玩笑的呢。所以认定为,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并半夜闯民宅只是个开玩笑奈何却被一家三口当真主动出手不当而杀害。意思是拿刀捅我我只能说轻点被杀我,不能反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5
别用正常思维思考一个变态的人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5
怎么成了故意杀人了呢?死者长期骚扰女大学生并且伤了3人,分明就是正当防卫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5
换作是你有女儿,你家像她家这样有何想法等着被拿刀得杀,先报警恐怕都晚了吧!况且歹徒都进近侵犯了,在国外早都收尸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6
活该,以后中国就该改法,非法闯入他人领地后果自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6
这家人已经报了案,公'安机关应当保护公民的安全,公安机关办事不力,没有抓到王磊,才导致此事件发生,人家一家人不该反抗吗,不杀死他人家还有命吗?不应该关押,马上放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6
这还不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6
我认为一家3口无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6
我认为一家3口无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6
我认为一家3口无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6
呵呵,好奇葩,中国的法律真的看不懂。中国就是个关系户,有关系啥都好说。中国的法律反正也不是保护我们老百姓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6
我看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6
在美国,这就是私闯民宅,别人可以直接枪毙你,不犯法。这种社会败类死几个我都不觉得可惜,本来现在中国女生就那么少了,还要抢,抢毛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6
100%的正当防卫,别人都杀上门了。往大里说,日本人带枪都打到中国领土了,还不奋起反抗?答案是必须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6
关警方p事,怎么起诉是检方的事,怎么判决是法院的事,警察负责自己的事去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6
不杀恶棍,就会被他杀,熟正当防卫。如果这样都犯法,那要死多少无辜的生命,难道宁愿被害死也不能反抗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6
社会渣子,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7
反正等法律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7
又是东北的,懒得费口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17
如果不弄死他还会一直骚扰,以为别人怕他。只要是正当防卫弄死都不犯法,很多时候都是受害人成了被告人。如果被侵害时只能作出吓人的动作,那以后犯罪分子不是更大胆了吗。现实中警察都这样说,别人打是他不对你不能还手。还手打了你就不对了,你应该报警告他,这样的逻辑只能助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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