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有因果关系,男子搔扰威胁所引发,甚至带着凶器打到家门口寻恤滋事,随时威胁着对方生命财产安全,以耍流氓、邪恶手段去达成极其自私占有目的歪风不刹住,遇到稍有软柔的对象,则可能带来终生不幸,强硬抵制的非常容易发生不幸意外伤害,真不知道以强盗式的获得算正当的吗?还要给强盗保护?法律的弱点就在事后处置,事发时往往对撞激烈,谁还有时间冷静分析判断,有效的就只有法律意识了。但危险源没法律意识,又不能有效消除,危险始终存在,发生不良结果是必然的。推演出来,类似挑头引发命案的,被动方都应属正当防卫,给胆大妄为者予以足够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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