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2:08
凶手在女子家中剌伤其家人三口,女子一家人正当防卫刺杀凶手是应该的,属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2:09
事有因果关系,男子搔扰威胁所引发,甚至带着凶器打到家门口寻恤滋事,随时威胁着对方生命财产安全,以耍流氓、邪恶手段去达成极其自私占有目的歪风不刹住,遇到稍有软柔的对象,则可能带来终生不幸,强硬抵制的非常容易发生不幸意外伤害,真不知道以强盗式的获得算正当的吗?还要给强盗保护?法律的弱点就在事后处置,事发时往往对撞激烈,谁还有时间冷静分析判断,有效的就只有法律意识了。但危险源没法律意识,又不能有效消除,危险始终存在,发生不良结果是必然的。推演出来,类似挑头引发命案的,被动方都应属正当防卫,给胆大妄为者予以足够警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2:11
这都还不属于正当防卫,那啥才是正当防卫?警方思维糊涂,逻辑混乱!事发前保护不了良民百姓,事后还给恶人邦腔,真是不可思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2:13
如果这都不算正当防卫,什么才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2:13
是警察无能,才导致正当防卫过失。

发表于 2019-1-21 12: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警方有人与死者有关糸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2:17
你就别站着说话不腰疼了,长期被人威胁恐吓谁还能理智

发表于 2019-1-21 12: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张狱轩,你是不是实施过这样的的行为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2:20
警方扯蛋  如果不是这个人死  那这一家人都得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2:20
是正当防卫,无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2:20
1.擅自强入他人住宅,其罪之一。2,持刀行凶,其罪之二。万恶不赦,死有余辜。正当防卫一点不过。法不责众,罪必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2:22
正当防为是正确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2:23
持刀私闯民宅,在同等暴力下,在我自己家里威胁尚未解除,致死歹徒属于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2:23
我说应该算正当防卫,如果不合力反抗,那吗死的是一家三口,难道这不是正义,在说把警方一家三口 采取同样这么,不就又说是袭击警察,正义何在,那吗今后的犯罪分子更要为害社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2:23
非法闯入而且带了武器!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2:24
正当防卫的界线本来就很难区分,面对一个凶神恶煞的歹徒,为了不让自己受到伤害,只有先下手为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2:24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2:26
属于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2:26
已私闯民宅,并用凶器杀伤人,受害方难道不能反抗吗?反抗时还能有计划有步骤反抗?警方是谁家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2:26
警察本身就是泼皮无赖!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