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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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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2:53
这种人死一个少一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2:53
这种人死一个少一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2:54
入室行凶,死了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2:54
如果通过公安机关确认的确是翻墙进去了。我个人觉得就该杀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2:57
财狼入侵,杀无赦!
这是天理。
否则,我应该欢迎侵略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2:57
死了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3:00
支持正当防卫的举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3:00
应该属于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3:02
带着凶器翻墙入室,跟以前别的国家侵犯我们中国有什么区别,如果当时国家领导人不带领大家愤起反抗侵犯者,还有我们现在的中国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3:02
说了不要虐泉水,不信,怎么样,被反杀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3:03
既然维护这样一个不法分子。警方是干什么吃的?要是在毛泽东的时代,直接拉出去枪毙。这样社会会安宁很多。人家属于正当防卫,有什么不好?假如你警方家人遇到这样的情况,你会怎么解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3:05
是正当防卫,有过当之处,不应关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3:06
混混都有关系的,否则混不起来,警匪一家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3:07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3:09
正当防卫,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发表于 2019-1-21 13: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就气人,又是某些人的不作为,本该是件小事,却发生了命案,大家想一次报警,两次报警一,……为什么没有把 滋事的抓起来,把滋事的抓起来了,关几天,冷静一下,在经过耐心的劝说,怎么会再有这种事发生?这个滋事的人到底是什么身份,也值得怀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3:09
上面情况属实的话,警察是吃屎的,白拿纳税人的钱。家是人们心中安全港湾,歹徒冲入施暴反被杀,要服刑事责任,那家的意义还剩下什么,国人的悲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3:10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3:10
呵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1 13:10
弄死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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