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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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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8
这公安局事前知道凶手不善却不采取有效制止措施,事发后关押受害者倒是毫不犹豫。支持检察机关!问责这个公安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8
因为你是持刀入室并且足长时间侵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8
难道老百姓只有等死吗?难道在凶手持刀私闯家中杀人时,还要冷靜思考什么是正当防卫吗?期待包青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8
当有人拿着刀闯入我家里的时候,不是我死,就是他死。不管法律怎么判。因为这已经开始侵犯我的人生安全了。我的生命已经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必须干死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8
死者活该。他带上刀具等潛入别人家里,并刺伤房东三人后反被房东正当防卫所杀死。这种人早死社会早安宁。你不把一个坏人除掉,坏人就会把多数好人除掉,社会就不安宁,更不可能继续发展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8
私闯民宅,还行凶,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8
正当防卫,人民警察请为人民服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8
我认为应该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8
反正我只知道在美国你私闯民宅被主人杀了就是你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8
难道死者有亲戚在公安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8
我们农村就有说法,上门行凶,格杀勿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8
这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事情,怎样做还需要明说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8
我觉得公安局就是有毛病,私闯民宅了,防卫杀人,还能判别人故意杀人,要你们警察有什么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局长是怎么当上去的,得查查!收钱是袒护,没收是智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这种人 社会危险大 死了就是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入室行凶就该死,应该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这样的故意杀都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警察错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不是每个人都能在事后那么理性,人渣愿你们能还世界一个和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死者是入侵其家中,对方自卫反击致对方死亡,1:与中国反击入侵日本帝国主义者死亡一样,中国人有错吗?
2:中国对越自卫反击战也有错吗?
     看来、其公安局的中必定有关系户;要不、领导的政治思想在走下坡路,此信号-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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