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居民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
央行表示,公告主要针对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执行。定价基准转换后,全国范围内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 LPR( 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4.85% );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 LPR 加 60个 基点( 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计算为5.45% ),与当前中国个人住房贷款实际最低利率水平基本相当。同时,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及时确定当地 LPR 加点下限。
与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2、“ 多数地区房贷实际利率将上升 ”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 董希淼 点评道,以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例,原基准利率为 4.9%,现 LPR 为4.85% —— 首套房贷若不加点,比基准利率低 5个 基点( 目测加点可能性高 );二套房贷加 60个 基点后为5.45%( 4.85%+0.6 ),约为基准利率上浮 11%。
他还谈到,这是全国统一的最低要求。央行省级分支机构将按照“ 因城施策 ”原则,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确定各地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预计多数地区个人住房贷款的实际利率将会有所上升。
3、“ 当前首套房贷利率过高 后续有降低可能 ”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 张大伟 分析认为:
首先,按照目前的房贷数据,大部分银行执行的是首套房贷基准上浮 10-20%,二套房贷上浮 20-30%。这符合新政策要求。对目前市场来说,政策不会导致利率上行。
其次,对于当下房地产按照贷款市场看,首套房贷利率过高,大部分执行的利率都在 5.39以上,这从政策预期看,后续有降低的可能性。
第三,国内不同城市首套房利率差距巨大,其中最低的上海只有 95折,而很多城市是基准 5.4 - 6.
目前看大部分城市的房贷利率、放款周期基本平稳,有轻微波动,但主流是平稳。整体看,房地产调控政策避免房贷过量,引导资金进入实体经济。
4、“ 未来不同地区、客户的房贷利率差别会更大 ”
中国银行主管研究员 周景彤 指出:
第一,调整利率目的在于和 LPR 报价机制紧密衔接,同时突出住房贷款的行业特点和政策导向。
第二,新老划断,新发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第三,利率从高。 首套房商贷不得低于定价基准,二套房商贷不得低于定价基准加点60个基点,体现了“ 房住不炒 ”、从紧从严的政策导向。
第四,重新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这个与以往政策一致,但重新定价时以当月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未来房贷利率会更加突出体现地域性、货币政策和各银行的信贷策略,不同地区、不同客户和不同时期房贷利率的差别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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