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21642|评论: 269

老赖拖欠民工工资数年,主持正义的王维登法官反被打击报复不应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2-17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在论坛看到有个涉及打击报复南充中级法院王维登法官的帖子,不知如何与论坛官方取得联系,作为知情人,为避免该贴混淆视听,有必要澄清如下:
     1、该贴发帖人在2013年西充搞房地产,至今仍欠包括民工工资数百万元工程款,劳务方不得以向西充县人民法院起诉,该案已经西充县人民法院两次审理(含发回重审)、南充中级两次审理,案件已经历经5年之久。现该案判决已经生效,由西充县人民法院执行,但该贴发帖人(房地产开发者)不履行生效判决,造成数百名农民工至今未拿到属于自己的工资。
    2、该贴提到的80万工程款的证据问题,在几次法庭审理中均是重点审查问题,有发帖人方的签字,有双方签字的结算单为证。
    3、该贴发帖人在执行过程中,也向南充市检察院提起了抗诉申请,南充市检察院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逐一审查,经审查后确定发帖人申请抗诉理由不成立。
    4、南充中级法院判决发帖人方支付包括民工工资,在本案中主持正义,法官主持正义的行为不应当被打击报复。
    5、支持网络等舆论监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但网络不是无法之地,不得随意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他人。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973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7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虚构事实,打击报复主持正义法官的行为应当严惩

发表于 2019-12-17 12: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恳请南充市监察委、检察院、公安对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13民终4013号民事判决立案侦查,如果王维登不构成严重民事枉法裁判罪,涉案嫌犯不构成严重刑事犯罪,一定要依法追究网络发表者的严重诬告陷害刑事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7 14: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继续诽谤、报复主持正义的法官,将会上传相关证据到网上

发表于 2019-12-17 15: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直接向监察委、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报警立案查办,也欢迎王法官出示证据在网络上公开辨证析法……澄清事实,让不法分子接受法律的惩罚。

发表于 2019-12-17 19: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监察委介入、检察院刑事立案侦查,不需花费更多时日搜寻新的证据,仅仅只查实法院案卷资料和对方证据显示的事实,拿其中一两个证据认定来审查核实,也达百万元,顶多十几二十分钟即可做实王维登的行为构成严重刑事枉法裁判罪,也即可证明涉案骗子们构成严重刑事犯罪。希望大家都来监督,维护司法正义!谢谢!

发表于 2019-12-17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王法官会不懂法?如果发帖人说的不是事实,为何不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以诽谤起诉发帖人?追究发帖人的法律责任?法官也不懂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发表于 2019-12-17 22: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市指南 发表于 2019-12-17 21:53
楼主:王法官会不懂法?如果发帖人说的不是事实,为何不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以诽谤起诉发帖人?追究发帖人 ...

这上面的法律是言论自由,法律可以制裁那这上面就干净多了

发表于 2019-12-17 22: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件是2014年12月进入西充法院审理:第一次判决是西充县人民法院(2015)西充民初字510号民事判决,判决金额是410多万元和利息;第二次是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2016)川13民终1205号民事裁定,以"原审法院严重违法缺席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撤销了西充县人民法院的(2015)西充民初字510号民事判决,发回重审;第三次判决是西充县人民法院(2017)川1325民初254号民事判决,判决金额是85万元和利息;第四次是王维登任审判长(实为王维登独审)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1325民终4013号民事判决,判决金额是180万元和利息。

发表于 2019-12-18 08: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此贴中可以确认:南充中院曾经的审判委员会委员、掌控冤民申诉大权的审判监督庭长,现今中院员额法官、国家赔偿办主任,副县级法官王维登已经对其作出的(2018)川13民终4013号枉法裁判案件的申诉过程全程监控.跟踪干予……恳请南充市监察委彻查此案件的审理与申诉全过程中的违法犯罪和腐败力量。

发表于 2019-12-18 11: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作为案件知情人,有必要向你声明一下:对方不是农民工,而是涉嫌严重刑事虚假诉讼诈骗犯罪分子。我方不欠其分文,也无任何一个农民工没有领到工资。而是涉案诈骗嫌犯"刘xx"与另一主要嫌犯"杨xx"串虚伪造"民事"合伙人法律身份,拿大家家家都有的7份国土证等证书复印后在复印件上添写一个手写"杨xx"签名即成为法官审理需要的"民事"建设方代表法律身份。有了这些伪造的"民事"合伙人和代表身份,由涉案嫌犯"杨xx"持此一系列伪造法律身份证据与"刘xx"共同串通签订了一份虚假承建协议,用于诈骗工程款的虚假签证单与补偿等其他协议,伪造一份虚报300多万元的工程造价鉴定,变造了一份我方自建工程内部结算单在页面上由"杨xx"和"刘xx"两人添写一个"80万"的伪造证据,然后由涉案嫌犯"刘xx"持这一系列伪造的"民事"法律身份证据和"民事"合同纠纷证据,虚构480万诉讼标的额实施的一场全国罕见、犯罪金额巨大,有骗子和律师参与、法官涉嫌,犯罪分子极其胆大疯狂的特大虚假诉讼诈骗和另涉的几起已由西充公安局受理的合同诈骗犯罪刑事犯罪团伙案件。

发表于 2019-12-18 13: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王维登法官是一个廉洁公正的好法官,还是一个具有"两面人"习性的贪赃枉法坏蛋,此案件中如此枉法,明显涉贿与分赃。楼主是否知情?

发表于 2019-12-18 13: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普通案件当事人的申诉过程,被楼主这般的案件知情人如此跟踪了解,知情到再审与检察院几次审查情况都如此清楚,你是从哪里知情的?王法官本来就是执掌全市冤民申诉案件的首席大法官,影响力已足够让过程中的曾经部下知道该怎么对待其所作判决的申诉。王法官及其案件知情人如此掌控一个当事人的申诉过程,不是贪赃枉法做贼心虚是什么?

发表于 2019-12-18 16: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尤偷滞"楼主,你讲我拖欠几百万,让数百名农民工至今没有领取到工资是你"知情"的,还是王法官搬来的混淆是非、掩盖其犯罪罪行的爪牙。此次王法官枉法裁判后,已经引起了众多农民工工人的愤怒,也纷纷出具证明要求出庭揭露涉案骗子的诈骗犯罪罪行,却被你的主子王维登等阻之庭外。你如此知惰,你可以查查申诉过程中一个个农民工的证明……下一步:我一定亲自组织你提到的农民工来到南充中院,公开让你看到真正知情一个枉法犯罪分子所铸下的罪恶。

发表于 2019-12-18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敢打击报复法官?有网友在网上说某法官叉巴硬被拘十天。现有人指名道姓说王维登法官是犯罪分子,却屁事莫得,作为法官依法维权的底气都没有,不得不让人认为勾子有屎。

发表于 2019-12-18 16: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的正义发声。上帝要王维登灭亡,一定先让其疯狂。

发表于 2019-12-18 22: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楼主奉劝王维登法官一句,认真审查自己的错误判决,及时纠正错误不失为晚。人非圣贤,不能有错不改,继续造成我们钱财让犯罪既遂所得等严重后果。无论其用尽什么手段,我也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向其讨回公道,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不被犯罪侵占。

发表于 2019-12-19 07: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此贴第二项,关于80万证据的问题,王维登第一次开庭是2019年1月31日下午,我一一向法庭举出了全部事项的由各包工头、工人出据的众多最原始的收款帐务证据和我曾在施工中手机拍摄保存在微信相册里的工人现场作业场面,足以证明了是我完成;而刘xx却连一个现场工人都不认识,也拿不出一张可以证明是其完成的证据,已经在当庭揭穿了其诈骗犯罪事实,这次开庭王维登法官在事实面前对嫌犯讲:"你主张80万是你做的,向法庭提交证据,将此举证责任分配给了刘xx。可是第二次开庭,王维登并未通知我,而是我介绍西充两朋友去南充与我律师洽谈一代理案件时,代理律师才问我后天下午开庭,问通知我没?我讲没有呀!两律师也感奇怪,怎么没有通知我。我于是将此次来也准备好的一些证据交律师,廖小花律师将此80万和有关刘xx上诉事由的证据退还给我,称王法官讲刘xx已经撤回包括80万等全部其上诉诉求,法院也不再审理其上诉事项。后天开庭(即2019年2月15日)下午,仅仅只针对我的上诉理由进行审理,我当时与同去的两朋友也对此不感奇怪,认为是刘xx已经认实罪行暴露而选择撤销诉求的明智之举……谁知2月15日开庭却又审理刘xx上诉事项,让我感觉非常一种不祥之兆,幸好也带上了这些防备证据又一一再亮出反驳得刘xx无言以对时,也信心满满认为自己的证据事实已经让王法官明白了对方的谎言已经构成诈骗时……现在才明白:王维登是个"老贼",利用法官的信誉施展的骗人套路让我中套入局了。

发表于 2019-12-19 08: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王维登(2018)判决书上称80万证据上称有我方与刘xx的双方签名,我现已经在原律师何云峰卷宗里发现了此80万证据上并无刘xx签名。并将此作为新证据申请再审与监督。判决书上称80万证据我在原审中并未主张系自己完成,我也拿出了原审一审、二审、重审判决书和裁定书,以及相关庭审笔录复印资料证明我一直主张此80万系自己完成,并以此作为证明王维登判决书是胡乱编造事实与理由的证据,来申请再审和监督。也在此申诉中列明80万是变造证据,从该证据上也可以明确看到:刘xx称80万是从总价中扣减390950元+61700元=414870元的结果是明显撒谎。390950元+61700元=414870元吗?大家都可以算算,明显谎言。而王维登即认定390950元+61700元就=414870元。而从该80万证据上可以明确看到嫌犯"杨xx"亲笔圈画项目,并手写注明在此事项表中的手写数字"-353170元+-61700元正好=414870元,且分文不差。而王维登却视而不见。更为荒唐的是:刘xx所主张的此80万证据,证据上依其全部事项计算加完加尽都仅仅只是392421元,39万怎么可能按80万结算?明显撒谎且诈骗罪行暴露。而王维登即认定此39万就是80万。如果诈骗犯们在上面手写添加个0,变成800万或两个0变成8000万,那王法官也一定会认定明明白白仅仅只有的39万就是800万和8000万吗??????这样的认证符合证据规则吗,明显故意枉法裁判让诈骗犯罪既遂。

发表于 2019-12-19 09: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如何与论坛官方取得联系?楼主:论坛不是官方,而是民众畅言的平台。不用与"官方"联系,只需将你的事由或不满理由,发表在论坛即可。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