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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谁死伤谁有理”,正当防卫认定新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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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矫正“谁死伤谁有理”,正当防卫认定新规来了
矫正“谁死伤谁有理”,正当防卫认定新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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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0:20
终于看到法律在改进完善中了,法亦有情,遵纪守法的公民也能有血性对抗违法犯罪份子的时刻!我们遵守法纪但决不做孬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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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0:20
表面看,有点正能量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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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0:21
好,好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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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0:26
要真正的执行了才是真正的民心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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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0:27
这样死的人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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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0:32
自卫反击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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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0:35
终于有一个正确的方向了,犯罪分子再也没有那么有持无恐了地猖狂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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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0:38
这还差不多、不要让好人流血又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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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0:44
希望新法出台后,法院审理案子时能做到公正的客观的审理案子,不要偏离法律的正规,少一些冤案错案,就阿弥驼佛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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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0:45
拐父女儿童的应该判死刑,并且家人判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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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0:45
中国的法律需要严谨,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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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0:47
找老板要工资,他用东西打我,我还手打伤了他,他告我法院还没开庭,但是老板到处找关系说还是要判我刑,这样我去那里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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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0:47
光说不做,几千年的嘴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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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3617pe
手机用户3617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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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3 20: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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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遇到这样的事,我们一共有五姊妹,我是老四,上面两个哥一个姐,她们三家人和同一起,老大霸占我的土不赔还打人,老二砍阀我的竹林,又来挣夺林山,土地我有土地证,山林有林权证,姐夫是个霸道的人,就怂恿她们来无理取闹,她们明知我动了大行手术,还要来找我麻烦,她们是不是想用这种方式致我于死地,三家人谁时都在一起商量,怎样整我,她们仗势人多,老大说不到两句就拿起棍棒打,老二的女也是拿起剪刀来杀,她们这种属于什么行为,我有该怎么办,望指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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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0:52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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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0:54
我就想知道,为什么我们的这个案子两年了,证据借条都有,为什么就不执行,明显就是想要钱才处理,现在这些法官律师拿来何用。从来都不维护我们的利益,而是在乎他们收入多少才能结,我想这里有没有正义律师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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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0:56
假如…我看到一个人正在殴打公交车司机…我这时候用公交车上的安全锤一直打那个殴打公交车司机的人的头…一直打2-3分钟这个是不是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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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0:58
《意见》还对防卫过当的具体适用进行了明确。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防卫过当应当同时具备“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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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0:58
官府总是害怕会闹的人,闹的越厉害官府越怕,因为敢闹的人要么家族大、要么有靠山。断理由的时候总会偏些。但有了法律条例还是要好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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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1:01
只要是未经允许的陌生人或所有可能对己方造成伤害损失的人和事,实行防卫的功击都应属于防卫,所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等别人充分准备了那就只有挨打的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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