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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矫正“谁死伤谁有理”,正当防卫认定新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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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2:05
古言说了,会打关司要鈛多嘛

发表于 2020-9-3 22: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2:10
很好,对事实侵害的人,绝不能手软心慈。谁人都有父母妻儿老小,侵害他人的人,你们就不能想想,你们同样有父母兄弟姐妹。希望法律公平公正,弘扬正义,严惩恶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2:12
法律是保护好人,而不是保护违法犯罪,非法入侵他人住宅者被住宅人反击致死的,应该判住宅人无任何过错,免除一切处罚赔偿和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2:14
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2:15
这样好,点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2:19
希望在执法人员的公正意识下得到体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2:20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度不是人把握得好的除非你是神。前几年的黑社会要债辱母案就是。当时母亲正受虐待,儿子拿起水果刀将黑社会人员杀死,结果被判入狱。这个应当是正当防卫,无罪,又是什么原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2:20
不界定谁先侵害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2:22
受到侵犯就可以自卫,且无限反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2:22
此处有掌声,充分说明国家法律法规的进步以及弘扬正气的态度方向是明确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2:23
现在的干部,真的不为农民,伤害农民,这些干部真的望了上级政府的政策,这些下级政府和村官都可以出台红头文件?伤害农民的利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2:23
成都市的一起刑事案件:凶手主动兹事,用法律中禁止使用的凶器,开关刀(跳刀)刺伤对方大腿主动脉后逃跑,至对方死亡,且是母子两人同行,凶手十七岁时危害社会,被判过三年刑,出犾五年后杀人至死,只判十三年,请问政府?这法律太苍白无力不是吗?苍天在上!让老百姓怎么信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2:23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2:25
没人跟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2:26
  没人跟老百姓说,有官欺负老百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2:30
早就该这样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2:31
目前四川省农村人的心态和思想没有得到新时代的学习和改变,锄草济打在别人的菜地里,一年下来不知道有多少条活鲜鲜的生命毒死。必须给所有无知者上一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2:31
在过去的司法解释中,”正当防卫”很难让人看懂,而且概念模糊,让大家也很难掌握这个度,相同的或类似的案件,各地方法院法官的判法也不尽相同,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多的困扰,一会儿判”正当防卫”、一会又判”防卫过当”、一会儿又判”过失伤害”,实在是让那些想出手”见义勇为”的人,不敢轻易出手,怕引火烧身,给自己带来麻烦,或是牢狱之灾。现在的这个解释,让大家吃了一块”定心丸”,禺,再遇到这种事,定会挺身而出,再无后顾之忧了,相信长此下去,对那些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等犯罪嫌疑人也会产生强大的震慑力,他们再想犯案,也会有所顾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3 22:32
入室盗窃被打死,最后还得到赔命是正确的判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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