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9号(2020)川11民终1095号一纸判决书令流水庭院业主杨先生感到不解。 在与众恒物业的官司纠纷中,业主杨先生因不服一审判决,将与众恒物业的物业纠纷上诉至乐山中级人民法院。乐山中级人民法院在业主重新提交证据的情况下只是通过询问并没开庭审理,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 在问询过程中,审理此案的周法官数次打断业主发言,在业主提及小区现状,偷盗不断,外墙,单元门厅年久失修,底楼业主连年被淹,周法官厉声质问业主,你家被盗没有?你家被淹没有?关不关你的事?按我的节奏来说,陈谷子烂芝麻的事不要说,我天天审那么多官司,你打算说好久-----我喉咙都痛,按我的习惯——吓得业主不敢接话,后来鼓起勇气说,这是合同约定中应该服务的内容,既然合同是双方约定,那就应该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共同遵守。既然业主说是跟我签定的合同,任何一条没做到都与我有关。 业主针对物业合同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在众恒物业无法提供召开业主大会的记录,无法提供2/3业主签名的情况下,竟以“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不予支持。 此案一审业主称因为物业公司在业主与邻居家的共用管道发生爆管时不予处理,全部经费由业主与邻居承担,多次找物管,最后物管在收2017年物管费进行了优惠,但数额并没有达成一致,这次优惠也说明物业也承认了共用管道的维修属于他的责任。而在一审时众恒物业却说没有发生过爆管,业主捏造事实,对业主进行人身攻击。二审中法官也认为这是事实,却认为与2018年的物管费没有关联性。没有物业公司这个不处理公用管道的违约事情,也就没有后来的纠纷,怎会没有关联性呢? 业主杨先生以物业不履行合同约定为由不交纳物管费,被法官判定不予支持。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物业需向业主进行书面催交物管费且无正当理由拒绝缴纳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一审中市中区人民法院以业主收到诉状为视为收到众恒物业的书面催款通知,业主认为法官判决存在程序问题。在二审中,法官不提一审中以业主被上诉视同收到书面催款通知,而是以物业公司出示的短信视同为书面通知,(这已经是否定一审法官的判案依据)众恒物业出示的短信只有证明他发过该信息,但不能证明业主收到了该催款信息,从而也不能说明物业对业主进行的书面催款。在一审中众恒物业作出伪证将其它业主门上贴的催款通知作为证据证明向业主进行过书面催款,更令人气愤的是就连起诉业主的上诉状都是两次将业主性别弄错,起诉状上的信息都是随意涂改,众恒物业完全就是将与业主打官司整成了流水线,信手拈来,张冠李戴。同样以是否“书面催交”来判谁胜谁负,也就是法官口中说的习惯而已么?物业向业主发书面催款通知不外乎是同样的形式,发短信,发邮件,在家门口贴通知,业主认为作为物业公司,出示的在业主家门口贴有催款通知的照片都是伪造的,那发的短信又怎么能证明业主是真的收到了呢?参照业主出示的(2015)乐中民初字第2617号的判决,同样的物业官司,同样的一个法院,为什么就可以用物业公司没有向业主进行书面催交来判物业败诉呢?业主得到的结论就是法官想判谁赢谁就赢吗?法院的判决真的可以当笑话么? 在二审询问中业主向法官提交 一系列流水庭院小区的惨状,树被砍得七零八落,公共区域年久失修,小区业主的投诉,被偷被盗被淹,小区业主维权一浪高过一浪-------结果这些违反合同的作法在法官大人的眼里就是一个个“瑕疵”,在众恒物业一系列的不顾合同约定,不履行合同的前提下,也无法在庭审中拿出能证明自己为业主服过哪些务,做过哪些工作,履行了哪些职责的情况下,竟判业主败诉,还得向众恒物业交纳违约金,到底谁违约?还有公平公正吗? 最后法官还上演了温情一幕,“----业主应对物业公司给予一定谅解,不能求全责备,尽可能看到其在物业管理中的努力与付出,应当认识到及时交纳物业费是保障物业管理正常运转的前提条件。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瑕疵时,应当主动向物业公司反映,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也可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但不应以此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否则,将导致降低服务质量的恶性循环,不利于小区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同时也侵害了已交纳物业费的业主的合法权益。唯有通过彼此之间的换位思考和共同努力,方能营造更加和谐的小区环境”这有点象童话故事,而现实是流水庭院在众恒物业的布满“瑕疵”的管理下,大多数业主连合同都没有看到过,在房价上涨的情况下,流水庭院房价一贬再贬,全国闻名,逢水必淹,人车共道,拥挤不堪,快件包裹乱丢乱放----曾经的一流小区,连棚户区都不如!众恒物业为什么敢这样为所欲为,就是因为有乐山这帮“和谐”乐山的法官,无视业主的诉求,无视业主的合法权益,更是高高在上,不顾事实,更不调查,遇到物业纠纷案,统统冠与和谐,把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踩在脚下,让业主们被小区物业服务得有口难言,维护合法权益难上加难,更是造成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与业委会矛盾加剧,物业与业委会明目张胆不履行合同,在物业的眼中,物业合同就是他们的尚方宝剑,只享受利益,不存在义务和责任。这些矛盾终会爆发,也许矛盾的爆发更能推动社会的进步,国家法制化建设的进程。期待着矛盾爆发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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