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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南充市人民政府为南充公馆小区业主做主[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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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6 15: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细思恐极!政法委该出面调查一下了!

发表于 2021-11-16 15: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南充公馆的业主,入住6年了,一直都很恼火,就象住在火焰山上的一样,从入住到直今消防没一滴水,反映给金房物管根本不理,他们只想挣净钱,从不想投入一分钱,小区脏乱差到了极限,消防通道长年堵死,把我们业主的生命当成儿戏,这样的物管难道不该撤离吗,现在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不想再聘请金房物管,但是金房赖着不走,恳请政府部门主持公道

发表于 2021-11-16 15: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公司都这样胡作非为了,政府部门只看到?啥子后台那么硬,不顾老百姓的安危和利益,

发表于 2021-11-16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新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前期物业合同期满不得以任何理由盘踞小区不撤场,业主可以要求物业主管部门责令撤场,物业主管部门须在三日之内作出处理决定。市房管局,我们业主给你们交的签名信你们收到没有?怎么一直没有回复。

发表于 2021-11-16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对南充公馆业主给市政务管理局投诉金房物业不撤场问题的回复
请问施海涛书记:
      四川省新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前期物业合同期满不得以任何理由盘踞小区不撤场,业主可以要求物业主管部门责令撤场,物业主管部门须在三日之内作出处理决定。市房管局,我们业主给你们交的签名信你们收到没有?怎么一直没有回复。

发表于 2021-11-16 15: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金房物业合同到期为啥还赖着不走,原来他们的大股东是房管所的人,给他们撑腰,当他们的保护伞,请政府部门彻查,早一天还我南充公馆的平安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6 16: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房管局 发表于 2021-11-16 14:25
关于“南充公馆”业主反映金房物业拒不撤场的信访回复

“正义业主一枚”:

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对南充公馆业主给市政务管理局投诉金房物业不撤场问题的回复
请问施海涛书记:
1、你们的“经调查,该小区有业主质疑业委会成立是否合法、三大公约是否是业主真实意思表达,新聘用物业企业是否合法”,你是在哪里调查的?调查的哪个?据我们所知,小区选聘出新的物业公司后,金房公司采用卑劣手段诱骗业主起诉,第一时间就把当时并未立案的一个受理通知拿给你们,你们马上以此阻止业委会与新物业签订合同,后来金房也以此拒绝撤场。当该业主知道实情撤诉后,小区业主给你们多次反映要求责令金房撤场,可是你们不理不睬,置老百姓诉求不顾,你们的不作为导致新老物业交接当天,发生打架事件,舞凤派出所两次出警。2、小区业主至今未接到法院任何传票,你们调查的有业主起诉从何说起?依据是什么?难道你们早就知道金房又要动员业主去起诉?还是金房第一时间又给你们提供了内部消息?选聘新物业公示期间,业主怎么不去起诉,现在喊金房撤场,就有业主去起诉,你们调查过这是否是业主真实意思表达没有?
3、作为物业主管部门,成立业委会、制定三大公约、选聘新物业企业,均是在你们部门指导和监督之下,是否合法,是否依法依规,你们最有发言权!前期物业金房不撤场,你们作为物业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是什么?是没有权利处理还是不方便处理?什么都等法院判决,还要你们这个政府职能部门干什么?你们这个部门难道是拿来养老的部门?
4、小区成立业委会时你不到场指导,选聘物业时你不到场指导,金房不撤场时你亲自出马给他们壮胆,要核查选聘新物业是否合法?请求你们指导时你不严格把关,现在选聘出新物业了,你却要核查是否合法?你未必是故意设局陷害哇?这不免令人猜想,你是否对于金房有点偏爱?你对于选聘物业公司好像很感兴趣,和物业协会的关系也很亲密,按照你的指导思想,就能选聘成功,否则新物业就难进场。南充物业乱象你功不可没。

发表于 2021-11-16 16: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房管局 发表于 2021-11-16 14:25
关于“南充公馆”业主反映金房物业拒不撤场的信访回复

“正义业主一枚”:

顺庆房管局的官员们认真读读街道办的回复,你不觉得你的戏唱得太假了吗?!你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大家一目了然,人在做天在看,多行不义必自毙!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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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6 16: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盼求市委书记刘强;市政府市长古正举二位大领导亲自出面过问此事;还南充物业的风清气正。彻底清除保护伞,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赐皮球的个别单位领导!还小区的一片安宁,及安全!

发表于 2021-11-16 16: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大民生事情就由不作为的房管局主管部门的几个虾子领导乱回复!合同到期撤场走人是天经地义!真出现了火灾!市,区房管局你们是走不脱的!这次到省,至中央都要去诉求!什么叫以人民为中心!顺庆房管局真是太嚣张了!请求市房管局杨局长为民作主!

发表于 2021-11-16 17: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物业到期未续签合同还懒着不走;还这有理哪有理呢?大部分的主人都不同意了!还想懒着服务!房管局的施海涛的回复值得深思研究!

发表于 2021-11-16 17: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他们还是撤场吧,既然都到这种份上了,赖着还有意思吗

发表于 2021-11-16 17: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业主是要政府部门出面解决当下问题,凭什么一个区区的事业单位(房管局)你来回复?

发表于 2021-11-16 17: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全国先后都进行了法律知识普及,大家的法制观念更进一步提高,本小区业委会依法成立,本小区前期物业为何这样霸道,这里面肯定有……,盼有关部门核查到底。我们高度期待有关部门的合法解释!

发表于 2021-11-16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笑,立马就拉给横幅出来,拉个横幅就落实责任了?消防管道有水不哇?落实责任?出了事你那几爷子个个都跑不脱。是你们那几个所谓协调单位伙同一气同意他留下继续服务,还是双方同意的?个人心里有数。

发表于 2021-11-16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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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6 20: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房管局和顺庆办事处的回复是严重怱视了舞风街道办政府的印章;简直是不可理喻!天大的笑话!一些事业单位领导简直就是为所欲为!所以乱办事情:并还处处以金房物业说的话来回复!有道理吗?真值得研究回复内容!
发表于 2021-11-16 20: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会成立业主选举的,是合法的,金房物业,房管局南充顺庆办事处无权干涉。再者新物管应由业委会选择,政府职能部门只能是辅助引导,无权干涉选择物管。还有最重要的是:国家法律规定,业委会成立之日前期物管自动解约。所以小区几个被收买的业主不能代表大多数业主意见。

发表于 2021-11-16 21: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很简单一个物业公司到期撤场的事引来了相关部门的插手干预,这里面到底有些什么利益牵扯,我们可敬的公安机关,政法部门一直高举打击黑恶势力的大旗,对这种文件上明确指出的物业乱像不闻不问?!为什么?到底为什么?!

发表于 2021-11-16 21: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金房物业犊子滚蛋!没谁欢迎你!遭天打雷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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