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篇看下来,其实想说一句:各位都太心急了,何必呢?
一是已经都闹成这样了,金房是肯定呆不下去了,不管官司是输是赢,都改变不了他们迟早会离开的结果。如果业主的程序合法,那就是灰溜溜的走,如果业主的程序不合法,那就换个合法的方式来解除合同,那也得走,是吧。
二是业主们个个义愤填膺,豪气万丈,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物业他们也绝对呆不长久,不是吗,抬头不见低头见,多难受。
至于这第三嘛,既然早走晚走迟早都要走,不管是自己走得体面,还是业主们逼着走,都是要走,业主们让他一时又何妨?看他金房还有脸呆多久,你看笑话不好嘛,非要闹得鸡飞狗跳。
还有,网络也不是嘴巴一张啥都乱说,这个包庇,那个后台,这个有勾结,那个不作为。你有证据你实名到纪委去告嘛,有些人啊,莫把心里最阴暗的那种心理表现得太过明显。
奉劝金房物业,走了算了。。。。不管业主自已家的官司是胜还是输,你都已经输了,从舆论上你已经输了,大大方方退出去不好嘛,你想哈你还收得起来物业费嘛。
所以
我们都等到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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