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城这个事,单就业委会委托招聘以及招投标,还有后来物业的强行入场,都能看出来,有人吃相之难看,已经完全到了利令智昏,无视法纪,狂妄之极的地步。
法律明确规定,招揽物业等事项必须由业主大会决定。这帮人居然敢公开蔑视法律,异想天开搞出一种以表决票替代业主大会的方式。你异想天开就老实点吧,可人家不!数据都敢乱填一通,一副劳资就是顾头不顾腚,你能奈我何的无赖样。
结果闹出乱子来了,怕出事,还叫了那么多特警。这里问一下,这是谁作的决定?警力有这么用的吗?
而且在替物业站台的时候,指使不明身份人员,公开殴打业主,造成一妇女两根肋骨骨折,还在生活中对业主实施威吓、造谣、构陷、栽赃。。。。这些事放在古代,都叫罄竹难书了。
所幸还有法院,能够依靠证据依法纠偏。在此代表个人呼吁,请法官明察秋毫,制止这种粗暴践踏民权的行为,作出能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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