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包黑炭

[求助]雅安荥经建国以来最大的见义勇为冤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24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7-22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

发表于 2011-7-30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啊!!!!!黑!

发表于 2011-8-7 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引起重视,还事实真相!

发表于 2011-8-7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8-7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ding

发表于 2011-8-8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

发表于 2011-8-13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资治通鉴》的作者司马光(1019~1086年),立志要写出一部内容有“善可为法,恶可为戒”之用,形式有简明扼要之长的通史。他于北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年)将自己编成的从战国到秦亡这一段历史的编年体《通志》八卷进呈英宗,得到英宗的赞赏和支持。英宗鼓励他继续编下去,给他配备了几名得力助手,专门设置了书局,并赐书名为《历代君臣事迹》。第二年(1067年),神宗继位,以其所编具有“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之意,又新赐书名曰《资治通鉴》。

发表于 2011-8-26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雅安市中级人民法安院对谭安全的判决,是对良知和正义的判决!!!

发表于 2011-8-28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正义何在?

发表于 2011-9-10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苍天啊!开开眼吧!

发表于 2011-9-12 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证据能证明是谭伤了王磊,


即便强加,他的行为也是为了正义啊!


如果谭安全不自卫,他将失去生命;如果廖冬等人不制止杀人者,谭安全也会被非法剥夺生命。因此,在二个不同法律关系的两个案件中,谭安全的行为都不构成犯罪,更谈不上构成“聚众斗殴罪”。

关注谭安全就是关注正义!关注正义就是关心我们自己!

发表于 2011-9-12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发表于 2011-9-13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谭安全就是关注正义!关注正义就是关心我们自己!

发表于 2011-9-17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最高人民法院立案重审该案,还事实真相!!

发表于 2011-9-17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道德良知、礼义廉耻、事实真相、社会正义和明辨忠奸善恶,我不信奉任何主义,我也不入什么党、团,我只以己之眼看四海,凭自之心度善恶……

发表于 2011-9-21 0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雅安市中级人民法安院对谭安全的判决,是对良知和正义的判决!!!

发表于 2011-9-22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公啊!

发表于 2011-9-24 0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该案,还原事实真相!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