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我身上的这次事件让作为一名老共产党员的我体会到我们宜宾目前的法治环境有多么的糟糕,多么的混乱;仗着手中的权利,一些公职人员就敢知法犯法、胡作非为,公检法人员就敢指鹿为马随意编造罪证,办人情案、关系案,陷害依法维权的公民入狱。让我体会到公平正义对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是多么重要,又是多么难以得到!
都说一次犯罪污染的是一条河流,而一次错误的判决污染的确是整个水源。作为一名执法者,如果你们不能公平公正的办案,你们还有什么资格穿上代表公平正义的那一身衣裳呢?你们有没有想过,你们办的不是一个案件,而是法律的神圣和权威,以及一个普通老百姓的人生。
法律在老百姓心里到底是什么,我想很简单就是公不公平,我们老百姓要得不就是公平正义吗?而法律的权威难道不是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共四百五十二条法条,五万六千六百八十一个字,从头到尾写的不就是四个字“公平正义”吗?这难道不是我们每一个公民想要的吗?如果你们不能替老百姓说话,替老百姓讨个公平,那还要你们这些执法者有什么用?长此以往,老百姓就会对法律绝望,对公平绝望,对执法者绝望!
什么是法律,我认为是天理是国法是人情,我不相信没有天理的国法,也不相信没有人情的天理。作为国家法律的守护者,希望你们能摸着自己的心坎说话,做出无愧于良心的判罚,用真正的公平正义,去回应每一个老百姓的诉求,去回应他们的情感,去回应他们最朴素的期待。让天底下每一个人都能知道,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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