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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禁养的烈性犬伤人,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犬主承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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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1:14
养狗成患,应该绝对禁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1:16
对于养宠物的人来说,千万只是有点心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1:16
养犬的人,都有钱人,他们陪的起费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1:17
现实没人管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1:20
最高院终于正常了一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1:21
放屁,有无过错都要全责,请问是哪个城市的规定,老子也去,专门故意去逗,完事对方赔钱,这好事我也去,弄个百八十万的轻轻松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1:22
应该宣传养狗并不代表很富有这么一种风气。现社会上一些人认为养了一只狗他家就很了不起什么被咬的人不如他的狗等言论比狗咬份人更过份。。导致社会上.养狗人很多都认为高人一等。所以对养狗人不但要办证。还得要定期去学习班学习怎样做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1:23
真的,统计大骗子,才这点数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1:24
政府对养犬的管理、处罚、立法法规好,坚决支持!对犬伤人的立法度、和犬伤人的倍尝金再高一点更好!给大家有个安全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1:25
同意上述处理,对养狗狗的大小便不处理的影响环境卫生的应发款才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1:25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1:26
曾经的灭犬运动给人们带来的是安全卫生的居家环境,今天发展好了反而不安全不卫生了,养犬有何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1:26
处罚太轻,不会减少这样的事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1:27
坚决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1:27
强列要求呼吁国家,严禁城市养大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1:28
野犬伤人,又找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1:29
霸王条款无处不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1:30
如果强盗半夜来偷我东西,被咬了也要担全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1:30
都是些什么评论机器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1:30
养狗的Tm没有一个好东西!说白了大部分属不忠不孝之辈!见到养狗的老子就想骂娘!不是老子偏激,你看公共场所有几个养狗的操蛋除了显摆而遵守养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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