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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禁养的烈性犬伤人,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犬主承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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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1:59
前后矛盾的说法,既然禁养,为什么这些狗还存在。事后损失有什么具体标准,狗主人该如何惩罚都没有说法。
2024-2-5 11:07 · 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2:00
支持点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2:00
好不自燃、小题大作。没有给勇敢者似的。人争一口气。传说中的那么干净的几口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2:00
不管啥犬,都不该出现在城市街头。对城市卫生和市容都是影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2:01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2:03
小区养犬的犬主人应该给小区双十倍的物管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2:03
若犬主拴养的呢?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2:04
既然禁样,首先就是不能养,养了首先触犯法律法规给予严惩,除了经济,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要不大家都养,出事了赔钱了事,国家法律何在,天大的笑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2:04
中国人好日子过得太久了,应该把养狗的凌迟处死灭九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2:05
管不住养狗的人是政府失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2:05
坚决支持最高检作出的禁养烈性犬和养犬不拴绳及养多犬作出的决定!养犬真的太污染环境,有的养犬户半夜就放狗出来拉屎,从不打扫和捡走,早上起来遍街都是狗屎!太让人恶心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2:06
怎么感觉有一种有那么点种族歧视灭绝的行为。不管事出因果,一刀斩。那还需要法院,法官来做什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2:07
干得漂亮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2:08
支持,维护人身安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2:09
坚决支持这一管理措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2:09
那狗狗不咬人!就是有些人就有意去招惹狗狗,被咬了就是,我就要讹诈养狗人上万的钱了?!那我先去打疫苗了,在去看见大狗就去招惹狗狗来咬我,就可以赔钱了噻!你们这啥子法规?那后面肯定会有很多坏人专去招惹狗狗来咬我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2:09
我们小区到处都是狗屎,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2:10
既然是禁养,为什么还有个养烈性犬呢?养的人都违法了,通过劝导教育硬要养烈性犬的人,就应该负法律责任,等伤了人才追究责任的话,受的害人不是很无啊辜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2:11
既是禁养,就无可争辩,坚决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2:11
严惩养大型犬只主人,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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