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些小区电瓶车是集中停放在住户楼的地下室里的,充电也在地下室,小轿车也停放在一起,我认为这不应该,万一有一辆电动车发生自燃或充电时出现事故,发生火灾,救护是很困难的,首先,会出现引起停在一块的电动车燃烧爆炸,严重的还会引起连锁反应,停在地下室的汽车的燃烧,应在地下室救护比较困难,救火车来了也进出困难,所以我建议:电动车不准停放在居民住家楼的地下室里,更不能设充电桩在地下室充电。安全的做法:应在小区适当的区域的地面上,建立电动车停放点和充电桩,並设专人监督检查电动车和充电桩的安全状况,在地面上停放,可以及时发现事故苗头,能立即处理,即使出现问题了,抢救灭火也能及时顺利,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劲松社区名著司南小区,居住着一万多人,十几栋楼房,地上公摊面积,空旷,闲置,没停放一辆轿车,也没设置机动车、及电动车的停车点,而且,规定所有的电动车、非机动车、自行车统统的都停放在10栋楼房的地下室里,小区十几栋楼的地下室都是连通的,充电桩也设在地下室,电动车充电全部在地下室,想想,真可怕,万一只要有一点疏忽大意…后果真的不敢想象!所以,我提出这个建议:小区应在地面上建立电动车停车点,建立充电桩,不要浪费了小区地面上的宽广的场地,不要在居户的楼盘地下室里埋下不可预测的炸弹哈,企盼有关方面能引起重视,予以协调解决,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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