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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垂偐叉

[群众呼声] 南充中级法院能够以“事实为依据”查明案件事实,纠正错案和发现诈骗和枉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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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28 21: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虚假诉讼、诈骗犯罪、枉法裁判,其实并不可怕!怕的是申诉和监督中的相关部门会渎职、枉法。论本案诈骗犯罪分子杨志发、刘守孝、陈参,以及后来加入的何云峰等…在犯罪时我都是满怀信心让其等在法院后来的审理中罪行暴露、落入法网。在经历过一次次法院的审理、申诉失败中,我才明白其等犯罪暴露后的一系列渎职、枉法判决、裁定中的犯罪更是无耻、凶恶。

 楼主| 发表于 2024-12-29 19: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本案申诉中被驳回,是否上个审委会?如果是由于审委会的决定而不纠错,之前所怀疑王维登背后有保护伞即可能是真的存在。面对暴露出来的如此众多的犯罪人员,不纠错的行为就是徇私枉法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24-12-30 16: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从西充邮政给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0817-2709115纪检监察室邮寄了一本共125页《院长督办和纠错申请书》。

 楼主| 发表于 2024-12-31 11: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乃两级法官采用隐瞒诈骗犯罪案情、篡改笔录、违反常理滥用推断、强采伪证和虚假陈述、捏造判决书上的查明事实和本院认为中的事实理由,徇私舞弊、徇私枉法等违法犯罪手段实施的枉法裁判,帮助诈骗数百万元犯罪既遂并让诈骗犯罪分子和案涉所有犯罪人员至今仍然逍遥法外的严重后果。

 楼主| 发表于 2024-12-31 21: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的错判事实是非常清楚,但是纠错的难度也是相当之大!个中原因,现在的我也逐渐明白,在错判中如果仅只是错案,或仅只是诈骗犯罪,也许不是可以令审判监督庭长都感觉到“处理困难”?可是,也正如我之前电话中对任勇旗庭长所称的“这是几百万元诈骗哟”!不是几万、十几二十万…

 楼主| 发表于 2025-1-1 12: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错案,法院可以主动纠错,不需要检察院抗诉。一次主动的依法纠错,胜过一百次公正判决!

 楼主| 发表于 2025-1-2 13: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伪造的证据都不能翻案,那对老实本分、相信正义的人是不公平的。如果伪造的是认定事实的核心证据,那么认定的这一事实就是事实不清应予重审。如果伪造的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定案证据,那么认定的这一事实就是明显的错案应予改判纠错…

 楼主| 发表于 2025-1-4 13: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本案中的错判和各个犯罪事实,相信在申诉中的一个个审查法官均是看得清清楚楚…为什么还是驳回?原因肯定是有人在故意阻碍纠错和包庇(徇私枉法犯罪)。是谁?审查法官,还是有关领导…需要新的院长、中院纪检监察室和督察室领导介入,一举拿下里面的徇私枉法犯罪内鬼。

 楼主| 发表于 2025-1-5 15: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此乃小时候大人小孩的一致观点。倒查三十年、二十年…此乃针对司法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近几年叫得最响却几乎没有可能兑现的最大谎言…

 楼主| 发表于 2025-1-7 11: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诈骗犯罪刑事案件,在十年的民事审理、判决、申诉中…让我清楚地知道两级法院中已经是有人故意想把本案演变成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的“民事案件”,而不希望还原一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特大诈骗犯罪和枉法犯罪刑事案件。

 楼主| 发表于 2025-1-7 20: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我肯定是不会相信法官的公平公正,但是我还是抱着必须让所有犯罪人员进入监狱的坚定信念。虽然已经是敢于肯定的是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中的渎职、枉法犯罪行为中或许有人在充当案涉犯罪人员的保护伞,但是我觉得他们既然敢于公然犯罪,那就等着与案涉所有犯罪人员一起进入监狱…

 楼主| 发表于 2025-1-11 13: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句让申诉、信访、控告人员维权救济感到投诉无门、控告无路的“涉法涉诉”程序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推、拖、渎职、枉法…成为了现今涉及到法官违法犯罪的保护伞…程序一道又一道道,道道是“路虎”。

 楼主| 发表于 2025-1-11 20: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看到网上称现在的法院“总对总”、“点对点”查控系统非常强大,与很多部门和数千家银行联网,不仅是可以查,而且是可以控…如此强大的查控能力,完全可以轻松地调取到诈骗犯刘守孝在我方建设工程期间的资金能力和银行日常支取流水和我方在此期间资金来源和银行日常支取流水呀?仅只是此一个依职权调查取证(注:我方无法调取的查明案件合同事实最重要的证据)…即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地查明本案乃伪造合同证据虚假诉讼诈骗犯罪案件事实。…如此强大的查控功能,为什么不能用在本案查实犯罪上来?

 楼主| 发表于 2025-1-12 19: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从一重罪定罪处罚,本案中的一二审法官、律师、诈骗犯一旦被查处追究刑事责任,均应按照根据犯罪金额应处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法定处刑的诈骗罪定罪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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