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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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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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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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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6 21:57
交往多年的女朋友,只要她不愿意,千万别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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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6 21:57
男方只想问一下?如果女人不同意用什么方法能脱光对方的衣服裤子?女人方在反抗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可能插入!除非暴力打晕!
我们问一下如男方出来后,觉得被冤枉灭了女方的门造成的后果谁来负责!当法官也要当心自己一家的人生安全!判案子要经得起老百姓的分析!减少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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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6 21:57
真有点其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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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6 21:57
感觉男的太急了,女的太没安全感了,非要房产加名,事后,男方处理也很消极,那就跑不脱了[旺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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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6 22:00
应该网上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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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6 22:00
以后谈恋爱还敢牵手吗?是否女的也可告男的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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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6 22:01
被单上的精斑与处女未破那个更有说服力,其它证据更无说服力。社会影响这么大,没有更有说服力的证据不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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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6 22:01
这个女的未来谁还敢娶?都订婚了,还收了彩礼,未来的夫君啊,看上去有点钓鱼的成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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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6 22:01
当时愿意,过后反悔。是否构成qj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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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6 22:02
没什么辩论,在没有国家批准的结婚证明书之前,越过底线都是犯罪!屁话少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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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案足
夏案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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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6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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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人都是这个样子 那么我愿意生生世世 每一世都是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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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6 22:07
非常合理,我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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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6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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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6 22:07
处女膜的存在不能说明是否发生了性行为与案中提到女方是首次发生性关系是矛盾,用什么方法才能证明是首次?
两性DNA的混合体证明发生了性关糸,也不排除是在体外混合的可能,如果是体外混合,则有可能是犯罪的中止或犯罪未遂,当然,这都是假设,必须尊重客现,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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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6 22:09
木有天理,接着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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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6 22:09
案发后,被害人亲属为了促成二人的婚姻,尽可能减少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曾多次与席某某及其家人沟通,希望席某某和被害人尽快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同时表示为了减轻男方的经济压力,之前商定的其余彩礼可暂不给付,将在房产证上添加被害人名字的时间提前,但男方未予回应。这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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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6 22:11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男方给付女方的10万元及戒指属彩礼范畴,在法院立案前,女方已将上述彩礼退还至婚介机构,女方持有彩礼的基础事实已不存在,婚介机构多次通知男方领取但被其拒绝,审理期间法院告知男方可以帮助其取回上述款物,男方仍不领取。二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为了实质化解纠纷、促进案结事了,二审法院又主动联系保管方将上述款物带至法院,但男方仍未领取。二审法院认为,男方本可以通过领取该款物实现返还彩礼的诉讼目的,但却以各种理由推托不予领取,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并无不当。这又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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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6 22:11
糊涂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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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6 22:11
处处维护女性,这个事男的有错,但以后不知道有多少捞女用这招来实现她们的目的,我只能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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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6 22:12
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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