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帝都要建房 二警察们太猖狂 致人昏死三小时 局长回答我很忙
投 诉 书
投诉人:唐成明,男,汉族,农民,出生于1956年3月27日, 投诉人: 刘邦玉,女,汉族,农民,系唐成明的妻子。 被投诉人:安岳县国土局,法人代表,该局局长 被投诉人:安岳县房管局,法人代表,该局局长 被投诉人:安岳县新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该公司董事长,公司地址,安岳县外南街。 投诉目的: 1、
请求上级政府和纪委责令被投诉人依法赔偿无理打伤投诉人的住院治疗费、后续治疗费、精神伤害费,误时费等相关费用。 2、
要求公安局依法查处打伤投诉人的违法犯罪人员。 事实理由 因被投诉人安岳县新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修“东方帝都”商品房需要占用未经征用投诉人的宅基地。 2009年5月23日下午3:10分,在安岳县拆迁办公室由副主任杨辉主持了听证会。在会上安岳县国土局执法股股长邓德全和徐副局长承诺:如果投诉人同意将自己的宅基地换成新宅基地,他们在一星期内给投诉人颁发新的宅基地证件并落实建房的地址,杨辉也承诺由他担保,参加听证会有社员代表唐绿图、吴正全、岳阳镇的镇长吴有德,住关新村的干部陈小平等。 听证会后,投诉人按照会上作出的决定同意了被投诉人在2009年6月3日拆除了自己的住房,投诉人暂时住在过渡房里,开发商支付了两个月的临时过渡费后就不同意再支付了。 但是,该听证会上的决定和官员的承诺几个月没有落实。多次反映直到上访到资阳市政府信访局李科长处也没有得到解决。 2010年1月9日,开发商就在投诉人被拆除的原宅基地上开始动工准备修建商品房。投诉人因不服,被迫找到杨辉讨说法,履行听证会上的决定无果。 次日(10日)上午,投诉人刘邦玉到被投诉人的工地上要求拿出调换的新的宅基地证件给投诉人,你们才能开工,否则,我就要阻挡你们开工。被投诉人喊来70个社会人员,将投诉人刘邦玉打伤手、颈、腰。投诉人唐成明立,局长回答我不管。随后只好报了110,干警立即到场,派出所老陈清点了社会人员的人数。投诉人、老队长杨义数和罗明建看到开发商所雇佣的胡为勇在工地边的公路上的电桩下支付杂皮每人120元(工资100元,烟钱20元)。胡为勇公开声称:“修这个“东方帝都”是上亿数的钱才修得起,老子拿出200万元,就可以要你两口子的命,最多喊两个无职业的小老弟去坐几年班房,他们高兴得很,我也不在乎那点钱。”在场人有吴大汉、投诉人亲耳听到这个开发商的狂言。 10日下午2点左右,投诉人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继续讨说法,突然开发商老板周昌林喊来7个杂皮,指挥毒打投诉人,只见周昌林打个手势,杂皮们便对我拳打脚踢,有的用砖头砸我的头部直至打得我昏死过去。 据在场人事后告诉,我被打昏死后,没有人管我,是好心人报了警, 被公安局刑侦上主管治安干警责令几个杂皮将我送到安岳县人民医院急诊室抢救,昏死长达3个多小时直到当日五点过才被亲人叫醒。经医生检查,出院书上载明:投诉人“全身多出软组织伤;脑震荡。” 投诉人在安岳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五天,伤势远远没有治愈,虽然医生不同意出院,但由于开发商发商只支付了急诊药费就没有再支付住院药费,投诉人自己支付4000多元住院费后被迫出院继续治疗。 出院后,投诉人先后到安岳县信访局、公安局、电话投诉到资阳市信访局请求依法处理们踢皮球至今无果,被迫上网投诉。 综上所述,由于政府相关部门不履行听证会上的决定,不讲诚信, 加之开发商后台大,有钱势力广,二警察养得多,导致我们农民被欺负,打得死去活来,向公安局长举报,“局长回答我不管”? 本案政府相关部门实属违法行政,开发商动用二警察二流子黑社会人员的行为应当是犯罪行为,请求上级政府和纪委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因为这个开发商先后动用安岳县黑社会二警察毒打过被拆迁农民余小波,吴正全、刘运成、杨书华等,他们都被打得头破血流,住院治疗,但其结果都没有被相关部门查处,不了了之。这就是安岳地区的和谐。可见,任其继续下去,安岳人民怎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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