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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cyd_zhang

[群众呼声] 恳请顺庆区自然规划局撤销柏林春天小区13栋4单元非法获取的加装电梯工程行政许可[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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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9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第六十九条 (关于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 ...”
  · 使用要点:这是要求撤销电梯许可的直接法律武器。您可以主张:存在违法建设的楼栋,作为申请主体,是“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因为其建筑本体不合法,不符合进行新的工程建设(加装电梯)的基本前提。审批机关未审查出这一情况而准予许可,符合本条第(四)项的规定,应予撤销。

发表于 2025-9-29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抵制

发表于 2025-9-29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必须纠正问题,还老百姓应该安宁!!!!

发表于 2025-10-4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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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4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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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4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可以看看,绵阳志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装电梯的资质够不够?

发表于 2025-10-4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公司有没有电梯安装的资质?

发表于 2025-10-4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该公司的工商信息中看没有看到有电梯两个字,还说具备安装电梯的资质?

发表于 2025-10-4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是怎么批示的,怎么确定和认定的。。。。。。

发表于 2025-10-4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工商信息介绍中是有一个特种行业,特种行业包括的就多,就包括得宽,也符合电梯安装的资质吗?你们的形式审批真的是不可思议,断章取义,有个特种行业四字,不是也可以去安装火箭发射塔吗?

发表于 2025-10-4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特种行业和特种工程的区别,具体如下:
      定义不同:特种行业是指在服务业中,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容易被违法犯罪人员利用,需要采取特定治安管理措施的行业,如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等。特种工程则是指在普通建设工程之外,需要企业具备特殊施工工艺的工程总称,如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等工程。
    管理部门不同特种行业主要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行政管理,从事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经营,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特种工程主要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管理,企业参与特种工程施工需要具备相应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资质要求不同:特种行业资质通常是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特种工程资质则是根据《建设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需要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同类型的特种工程对企业的净资产、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等有不同的要求。

发表于 2025-10-4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学习学习吧!!!

发表于 2025-10-4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电梯井施工需要的资质是什么,不可能不要施工资质吧,电梯井的施工属不属于特种工程呢?

发表于 2025-10-9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区自然资源规划局;柏林春天小区增设加装电梯的整个过程,从申请--动议表决--程序造假--违规搭建--资料造假--施工资质不合规--施工违规违纪--施工现场证照全无--施工人员不合规止.都完完全全不合法

发表于 2025-10-14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致南充市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柏林春天小区13栋4单元加装电梯违规审批问题的严正质问
南充市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我们是柏林春天小区受13栋4单元加装电梯直接影响的业主,就贵局在该项目审批中存在的事实错误、程序违规、漠视安全等问题,现提出严正质问,要求贵局限期作出具法律效力的书面答复,不得推诿回避:
一、电梯选址与地下车库事实严重不符:审批依据何在?是否存在渎职?
    贵局公然认定“电梯安装位置(距11栋4单元1.8米处)无地下车库、位于车库外”,但现场地下车库结构清晰可见,与贵局表述完全相悖。请问:贵局审批前是否查阅小区地下车库原始规划图纸?是否进行过实地勘察?若未核实即作出错误认定,这是工作失职还是刻意隐瞒?该错误审批导致的选址争议,贵局是否承担渎职责任?
二、超长连廊违规审批:漠视消防安全,是否涉嫌违法?
    贵局明知该电梯连廊长度为南充加装电梯首例“过分长”,且已挤占消防空间,却仍违规审批,直接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消防通道、疏散空间的强制性要求。请问:明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批准施工,贵局依据的是哪项“特殊规定”?此举是否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漠视业主生命财产安全?若发生火灾等事故,贵局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三、现场踏勘走过场、未公示未沟通:程序违规为何敢“合法化”?
    贵局声称2024年8月9日、9月12日开展现场踏勘并认定“符合法律法规”,但全体受影响业主从未见过项目公示文件,也未收到任何征求意见通知——这是明确的程序违规。请问:两次踏勘的记录(含照片、测量数据)为何不敢公开?未履行公示义务、未征求利害关系业主意见即完成审批,是否公然违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的强制性规定?贵局是否将“合规审批”沦为形式?
四、“尊重业主意见”成空谈:牺牲他人权益的审批,公平何在?
贵局宣称审批“尊重业主意见、因地制宜”,但实际情况是:电梯强行占用小区主要通道、破坏绿化、侵占公共休闲区,11栋等业主的合法权益被完全无视。请问:“尊重业主意见”是否仅指13栋4单元业主,其他业主的意见就可随意践踏?“因地制宜”是否等于“牺牲少数人利益满足部分人需求”?贵局此举是否违背《民法典》中关于“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
五、以“新生事物”为借口:违法审批的遮羞布何时撕下?
     贵局以“加装电梯是新生事物,原建筑无预留井位”为由,纵容项目挤占消防通道、霸占公共空间——这绝非违法审批的理由。请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禁止占用消防通道,《民法典》规定公共空间属于全体业主,贵局审批时为何无视这些法律条款?以“新生事物”为借口突破法律边界,是否是贵局规避责任的手段?
六、审批权责割裂:既敢审批又敢推诿,部门职责何在?
贵局一边批准电梯安装在存在重大争议的公共区域,一边将业主反映的问题推称“不属于你们管”,甚至要求业主通过“两调一诉”解决——这是典型的权责割裂、推卸责任。请问:贵局既然行使了审批权,就必须承担审批后的监管与争议解决责任,将矛盾转嫁业主的行为,是否是行政不作为?是否违背“谁审批、谁负责”的基本行政原则?
七、限期要求:公开材料、整改隐患,否则依法追责;

发表于 2025-10-14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柏林春天小区业主向南充市顺庆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反映的那么多所有问题,从开始到现在从来没有完完整整的回复,每一个情况反应诉求都是选择性的蜻蜓点水的简单回复,就是回复的问题全部都是一笔带过,敷衍了事踢皮球,到现在为止没有给柏林春天小区业主解决一个问题,更没有正面回复一个实质的问题,我们生活在四川南充顺庆区有顺庆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在给房地产这个项目进行各个项目的一系列行政审批,太让我们完全不放心是痛心和焦虑,感觉是一种痛苦和悲哀.......

发表于 2025-10-15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柏林春天小区业主向你们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的问题,你们就挑选一两个问题,选择性的了忽悠业主,这样的事情你们是不是习惯这样了,长期忽悠老百姓,一两句话就想把问题解决了,一两句话可以解决,我们也认了,关键是十几个问题也要几十句话才能够解决呀,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个别老爷们,请你们实实在在来处理小区由于你们审批不作为弄出的问题....

发表于 2025-10-15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的蒲书记、唐区长;顺庆区柏林春天小区13栋4单元增设加装电梯的违规违法行为,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作为,乱作为,希望领导为我们受害业主说一句话,实事求是处理存在的问题!我们老百姓不惹事、也不怕事,正确处理问题,我们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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