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杜紫薇W

[四川群众呼声] 天理难容!年轻小伙被逆行、超速的网约车直接撞死,监控证据全有交警还要睁眼说瞎话!![已回复]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6-8-15 20: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日报发表:“政府不守法,怎么让公众守法的文章”。文章说:没有政府的法制化,就不可能有社会的法制化。倘若执法者奉行“权大于法”,“以言代法”,人们怎能相信法律?倘若执法者“以权压法”,“以权枉法”,人们怎会选择法律?只有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成为官员的常用语,排除对执法的非法干预,信法、守法才会成为社会自觉,才会营造法律至上的法治社会。

发表于 2026-8-15 21: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市交管局你们好:请问你们对成都市三分局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510103120260000054__1号,知道内容吗?请问你们给出的复核结论:三分局调查和认定程序违法,处理相关办案交警。你们知道二次认定书的内容吗?你们又是怎么处理办案交警的呢?办案交警是为何要出这样_漏洞百出,颠倒黑白的认定书呢?

 楼主| 发表于 2026-8-15 21: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执法者奉行“权大于法”,“以言代法”,人们怎能相信法律?
执法者“以权压法”,“以权枉法”,人们怎会选择法律?
超速,逆行撞死人,还有说是巧合,这是公职人员说出来的话吗?

发表于 2026-8-15 21: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执法者奉行“权大于法”,“以言代法”,人们怎能相信法律?
执法者“以权压法”,“以权枉法”,人们怎会选择法律?
超速,逆行撞死人,还有说是巧合,这是公职人员说出来的话吗?

发表于 2026-8-15 21: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
重新调查仅仅是再次进行了询问,做了笔录。
责任结果却是和第一次一模一样!!
这不是事故认定,这是认定事故!!

发表于 2026-8-15 21: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逆行,超速, 零避让,直接都没路权了,还有什么好遮掩的?  放任事故发生的行为,如果他提前预判了会出来人,这不是谋杀吗?

 楼主| 发表于 2026-8-15 21: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三分局交警,你们这是奉行“权大于法”,“以言代法”,人们怎能相信法律?是“以权压法”,“以权枉法”,人们怎会选择法律?
你们不是在做事故认定,你们是在认定事故!!

发表于 2026-8-15 21: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责任书上就能看出交警队适用法律都错误了, 怎么会公平?

发表于 2026-8-15 21: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事实铁证不敢摆在明面上说?

发表于 2026-8-15 21: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相信警察,    可是却因为太相信看不到曙光。

发表于 2026-8-15 22: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三分局交警-偏袒肇事者.理直气壮.可想而知肇事者后台能耐可不小.敢把白说成黑…

发表于 2026-8-15 22: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三分局交警,你们这是奉行“权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权枉法”。
你们不是在做事故认定,你们是在认定事故!!

发表于 2026-8-15 23: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三分局交警这样黑暗腐败:请求能主持公道部门和领导!彻查、公道……让老百姓睡安稳觉.百姓才是你们衣食父母

发表于 2026-8-15 23: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求能主持公道部门与好领导们、彻查到底…害虫、咋虫不要再祸害无辜的人

发表于 2026-8-16 00: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肇事者这么着急的想要逆行通过这个路口,应该是提前预判了路口会出来死者,才会直接一脚油门杀过去,妥妥有预谋的谋杀, 而不是简单的交通肇事。

发表于 2026-8-16 00: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开过车的人都知道过路口要减去观察, 还别说逆行了,更应该减速停车等待,确认安全才通过。

发表于 2026-8-16 08: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命关天,成都三分局怎敢如此划分,难道权力大于法律???

发表于 2026-8-16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市出现场的交警,遇到小刮碰和小事故,大多带着情绪和不依现场事实,都是凭感性在出据责任认定,乱裁定

发表于 2026-8-16 11: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三分局交警,你们这是奉行“权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权枉法”。
你们不是在做事故认定,你们是在认定事故!!

发表于 2026-8-16 11: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求中央巡视组彻查成都交警以权谋私,偏向网约车,受害者才30岁呀。目无法律!请求大家转发,希望还死者一个公道!!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