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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天理难容!年轻小伙被逆行、超速的网约车直接撞死,监控证据全有交警还要睁眼说瞎话!![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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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9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四川、成都的父老乡亲、网友朋友们,今天含泪实名发帖,恳请大家评评理,帮帮我们受害家属,还我爱人枉死一个公平!
  我是死者的妻子,家住射洪市金华镇,今年3月9日,我年仅三十岁的爱人,在成都锦江区如是庵街与爵版街十字路口遭遇车祸,当场被撞身亡。这场本不该发生的悲剧,后续交警办案、维权全过程,处处充满不公,处处明显偏袒包庇至今我爱人骨灰还摆在灵堂不能入土为安。如今我们求助无门,只能在麻辣社区发声,寻求社会关注。
  肇事司机做了什么?
  1、跨越双实线,主动长时间逆行
  2、临近路口,不减速、不避让
  3、撞击瞬间,占据对向车道正面冲撞
  4、撞人后,擅自挪车,捡东西破坏现场
  5、面对警方的询问提供和监控视频完全不一致的虚假陈述口供。
  我们手里有:路口公共监控、周边饭店全程目击者拍摄视频、车速鉴定、完整笔录。
  然后分局出了第一份认定书:我爱人承担主要责任。我们不服,申请复核。
  上级交管部门书面认定:分局程序违法,责令重新调查、重新出具认定书。
  我们以为正义要来了。
  结果第二份认定书,责任认定和第一份一模一样。
  整篇文书,对"长时间主动逆行、不观察、不减速、挪车破坏现场"只字不提,轻飘飘写了一句"超速",就把肇事方的核心违法事实抹掉了。
1、该路段有完整的监控能还原车辆整个行驶过程民警不调,
  2、告诉我们二次车检中心,除了西华以外,只剩下旭日和鼎城,让我们自己选;
  3、告诉我们二次车检因为要调取事故车辆的EDR,案件要中止。
  4、他们二次车检的内部委托书被我们家属不小心看到,送检材料原文写明有:天网监控、社会监控、比亚迪公司EDR数据、车辆GPS数据。最后的车检结果却明确标注该车辆没有EDR,EDR到底在哪里?想掩饰什么?
  5、更可气的是民警还企图忽悠我们家属说车辆有云端数据和B-box数据,也等同于EDR;一辆开了这么久的网约车,车子没有行车记录仪、没有EDR,没有车内正规摄像,这辆车他还能长期上路开车,他合法合规吗?
  6、两次车检报告显示:同视频、同画面、同秒、同帧,肇事车辆位置却明显不一样,至今无人答复。
  我爱人的车子至今都不完整,整个路段有完整的监控视频他们不调,甚至骗我们家属说监控是坏的,肇事车辆后面的乘客他们3个月多都不询问做笔录,第二次责任定时一会儿告诉我们乘客后面去了外地打工,一会儿告诉我们乘客的笔录不是案件证据、一会儿告诉我们乘客的笔录其实没有多少有用信息,他们把整个案件对肇事不公的全部证据利用各种借口抹灭,让我们看不到,查不到;甚至最开始扬言告诉我们:我们以为这就是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这个真的是撞的“太巧了。”
  上级责令整改,他们照抄一遍原答案交上去。
    这不是事故认定,这是认定事故。
  我们现在是什么处境?
  1、上有老父,下有未成年女儿
  2、爱人骨灰还停在灵堂,因为不公的判决,入不了土
  3、老父亲、老母亲整夜以泪洗面
  4、年幼的女儿至今都不知道爸爸在哪里,天天闹着要找她最爱的爸爸。
  我们走正规渠道维权,走成了绝路
  今天我实名发帖,四点诉求:请求能主持公道的部门和领导:
  1.彻查分局及民警张某、汤某是否存在故意包庇偏袒肇事者、隐瞒关键事实、责任认定不公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2.完整审查全部证据(监控、车速鉴定、笔录),还原事故真相;
3.结合最终这样明显有问题的结果,我们家属有合理的理由怀疑肇事方找关系,请彻查案件是否存在“找关系,打招呼的情况”,是否存在案件有关系的公职人员该回避没回避的问题,是否存在“有人情干预”整个案件的调查及责任认定;
  4.请求相关单位书面反馈全部核查结果,保障死者家属合法维权权利。
  本文所有内容均有书证、监控视频、官方文书、笔录等实物证据支撑,本人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一条人命,完整监控摆在那里,公职单位和执法人员选择性失明;上级责令整改,他们照抄应付,形式主义,重新调查只是对肇事者再次进行了询问记录;我们的各种实名举报,杳无音信。
  普通人遭遇这样的不公,到底该去哪里说理?恳请转发、评论、扩散。让相关单位看见老百姓的维权困境,督促有关部门正视问题、秉公核查。给枉死的人、破碎的家,一个公道。




市交管局信访回复结果.png 市交管复核结果.png 事故责任认定.jpg 肇事车辆逆行证据.png 司机私自挪车证据.png 询问笔录.png EDR委托证据.png 车检材料问题.jpg 车检问题.jpg 车辆完整行驶轨迹.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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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十佳政务机构

发表于 2026-8-12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三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是2026年3月9日在锦江区如是庵街发生涉及伤亡的交通事故,办案人员已在法定时限内依法依规完成调查工作并于6月26日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事故认定。6月30日办案人员将事故认定书送达至当事人及当事人家属并当场宣布认定结果,并对责任划分的理由及依据进行解释说明。认定后当事人家属对事故责任有异议提出了复核申请,经上级机关审查后,责令三分局重新调查、认定。8月3日,经重新调查、集体审核,三分局出具第510103120260000054-1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于8月6日送达至该事故各方当事人。如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您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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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8-15 15: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重新调查:1.把”程序违法”压缩成“文书送达不 及时”(最轻的程序瑕疵) 2.补了一份询问笔录,仅仅再次询问肇事者 做了什么。(最低成本的“重新调查”) 3.原样输出第二份认定书(结论不变,责任 不增) 从始至终:你们都不是在重新调查,只是在走 过场。你们不是在做事故认定,你们是在认 定事故!!!

 楼主| 发表于 2026-8-15 18: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肇事者主动承认自己逆行,甚至一直逆行进入路口, 为什么责任书上交警队这个事实只字不提?
https://picapp.mala.cn/forum/20260815180814front2_0_7942289_FpybHZO0fBiUlno8XtMBB7n1CdS2.jpg

发表于 2026-8-15 22: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三分局交警,你们这是奉行“权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权枉法”。
你们不是在做事故认定,你们是在认定事故!!

发表于 2026-8-16 23: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三分局交警,在肇事者的笔录里已经亲口承认了他逆行,超速,没有任何紧急避让措施,破坏现场等诸多严重违法行为的铁证面前,你们仅仅只写了一句“超速”。
成都交管三分局,你们的调查里认定奉行的是“权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权枉法”。这不再仅仅是执法瑕疵了,是徇私枉法,包庇罪犯!!!
你们不是在做事故认定,你们是在认定事故!
你们是执法人员,你们执的什么法? 不是道交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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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9 12: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逆行、超速撞死人可以定为次责,这个犯罪成本太低了吧。希望政府可以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26-8-9 12: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8-9 12: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超速又逆向行驶 证据充足都能这样判  肇事者后方势力不小哦!

发表于 2026-8-9 12: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8-9 12: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值得深思了,是肇事者后台强大,还是网约车平台后台强大?

发表于 2026-8-9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两次车检,同样帧数车子位置不一样,车速结果还一模一样!剧本都不敢这么写!

发表于 2026-8-9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路逆行,还斑马线超速并且未减速情况下致人死亡!成都交警写的这么轻飘飘!简直震碎我的三观!黎明的曙光在哪里?

发表于 2026-8-9 13: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交警以权谋私,不按公证处理,真是目无法律,如果你的孩子被伤害是如何感知,是否要出现几条人命才算大案,

发表于 2026-8-9 13: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求中央巡视组彻查成都交警以权谋私,偏向网约车,受害者才30岁呀。目无法律!请求大家转发,希望还死者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26-8-9 13: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交警,我们老百姓要的是公平公正!你们这样目无法律!让老百姓怎么还相信你们!

发表于 2026-8-9 13: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巡视组应该彻查成都交警,办事不公,巡私舞弊。彻查!!彻查!!

发表于 2026-8-9 13: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路逆行,还斑马线超速并且未减速情况下致人死亡!成都交警写的这么轻飘飘!简直震碎我的三观!黎明的曙光在哪里?

发表于 2026-8-9 13: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8-9 13: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8-9 13: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交警这么光明正大的偏袒吗?一个逆行者肇事者撞死了人居然是次责,成都开车子可以这么不讲道理吗?逆行撞死人可以不担责任,“川A出征,寸草不生,”转弯不打转弯灯,长时间逆行撞死人,可以不负任何责任,我还以为是句玩笑话,没想到成都竟然是如此黑暗。

发表于 2026-8-9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肇事者后台是多强大哦,那么大个成都,逆行超速撞死了人,,证据那么充足,那么明显,都能让成都交警队只判个次责。

发表于 2026-8-9 13: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交警,小轿车逆行,超速,路口不减速,把骑电动的人都撞死了,居然还是次要责任,包庇也要看事情吧!

 楼主| 发表于 2026-8-9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平公正在哪里?成都交警和政府是这么麻木不仁,这么草率办案吗?肇事者是有好大的关系,才能敢这么明目张胆的包庇对方?

发表于 2026-8-9 15: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亡人案件,肇事者多处违法违规事实,有证据不写,死者这边但是像连祖宗三代都恨不得写上去,这么明显的包庇,是个人看了都不难想到找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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