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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axr8887

[文朋诗友] 请您主持公平正义南江县食品公司破产案是一起违法操作案请您主持公平正义南江县食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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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0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既然通过颁布就应当认真履行去落实、地方政府公然践踏"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人民法院办案法官故意曲解法律规定、谁之过、职工合法权益再一次遭到侵权。遭罪的还是那些被人欺负的人民群众。

发表于 2010-9-10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护司法公正公平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职责,请政府高度重视,以免给社会上带来恶劣影响。

[发帖际遇]: 小牛出生了,大牛很高兴,赏给2563606257小米椒9个.

发表于 2010-9-10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腐败已成为社会发展与进步最大人为障碍。腐败中最大最严重的便是司法腐败。
因为,一般犯罪只会污染水流,而司法腐败是在污染水源。腐败已导致了极大的社会不公,人为的制
造大量冤,假,错案。不铲除腐败老百姓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了....坚信正义一定战胜邪恶

发表于 2010-9-10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最黑的就是这些地方官员,他们欺压百姓,胡作非为,横行霸道,这是什么世道啊!
黑黑的夜,黑黑的官员,黑暗的天,黑暗的司法。

发表于 2010-9-10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是因为官官相护;因为纪检监察部门的不作为;因为相关部门的装聋作哑、熟视无睹、视而不见;才导致了冤假错案的“遍地开花”,导致了贪官的胆大妄为、肆无忌惮、疯狂犯罪,导致了枉法裁判的泛滥成灾,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发表于 2010-9-10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顶你
我支持你,咱们都是穷苦老百姓,做点事太不容易了.
他们这帮领导,一群倒霉鬼,一天嘴里说着为百姓谋福利,操,最后的福利都在他自己腰包里.
看他们一个个跟个猪似的,什么好吃吃什么,就这样的人活着都浪费粮食,诅咒他们,出门让车撞死,生个孩子,让孩子气死.

[发帖际遇]: 反腐倡廉A看见野笏流了一地口水,被城管抓了,罚款小米椒9个.

发表于 2010-9-10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历史证明,害怕群众举报 担心媒体监督 最怕领导批评的官员领导这个社会,结局吗????????????是危险的

[发帖际遇]: 反腐倡廉A幸运地娶到了凤姐,获得朋友红包小米椒4个.

发表于 2010-9-11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关注事态的发展,关注民生是我党的重要思想内容

发表于 2010-9-11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破产,当官发财,职工下岗,这就是各地执行的破产法。

发表于 2010-9-11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县食品公司职工的苦衷,我们深表同情,维权的路很坚苦,你们一定要坚持下去,我们随时关注着你们。加油,加油

发表于 2010-9-11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9-7 14:23 | 只看该作者
在一个人为国家贡献出青春年华最美好的时光,却被无情地一脚踢开!强迫职工签定买断协议,这是什么世道!强盗!十足的强盗!那些强盗法官和地官员自己每月拿着不菲的薪水,却对一个无权无势老百姓基本生活的权利也要蛮横剥夺!真是一群畜生!禽兽不如!畜生!!畜生!!!

发表于 2010-9-11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9-7 14:23 | 只看该作者
在一个人为国家贡献出青春年华最美好的时光,却被无情地一脚踢开!强迫职工签定买断协议,这是什么世道!强盗!十足的强盗!那些强盗法官和地官员自己每月拿着不菲的薪水,却对一个无权无势老百姓基本生活的权利也要蛮横剥夺!真是一群畜生!禽兽不如!畜生!!畜生!!!

发表于 2010-9-11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年头,当官的办事看对自己有没有利益,只要有利益他们就会奋不顾身地冲破一切阻碍去办:但如果对自己没有利益,哪怕再合理、再合法他们一天能办的事拖一两个月,甚至几年!

发表于 2010-9-11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都应该多学点法律知识了,否则真的会被忽悠了!

发表于 2010-9-11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六十五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发表于 2010-9-11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必须依靠法律来维护,这是法律的本质,如果公平得不到维护、正义得不到伸张就根本谈不上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如果连执法部门都不按法律法规办事,那法律制定了还有什么意义?法律的执行必须具有严密的逻辑性,从而才能让人信服!!!

发表于 2010-9-11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既然通过颁布就应当认真履行去落实、地方政府公然践踏"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人民法院办案法官故意曲解法律规定、谁之过、职工合法权益再一次遭到侵权。遭罪的还是那些被人欺负的人民群众。

发表于 2010-9-11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必须依靠法律来维护,这是法律的本质,如果公平得不到维护、正义得不到伸张就根本谈不上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国曾经花了几十年的时间不断探索和完善我们的法律体系,而今天的严酷现实告诉我们,仅仅是完善法律体系还远远不够,有法不代表“法行天下”,而真正的法制是建立在社会道德体系之上的,当社会道德正在“堕落”,再完善的法律体系也没有人去执行......
  如果连执法部门都不按法律法规办事,那法律制定了还有什么意义?法律的执行必须具有严密的逻辑性,从而才能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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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2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食品公司的资产最后处理,,,是公开化,还是暗箱!!!!!!!!!???关注

发表于 2010-9-12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食品公司的资产处理,是阳光炒作,还是暗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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