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261# 33--33
六、到舞厅谈“公事”,涉嫌权色交易,有瓜田李下之嫌。1998年前后,周礼镇被确认为娱乐场所的红灯区,不少人传说有一些女学生等妇女到当地舞厅买淫,于是自然成为一些人权色交易、公款消费的窝点。一天,安岳X中学的一校长、原安岳岳中的X教务主任、安岳县电力局的局长Xx 、秘书蒋Xx 、原林业局(现X局书记)罗XX等人,开着两个小车,到周礼镇付X所开的舞厅谈电力局X女生无钱交高价择校费等问题。 七、到外地舞厅谈“交易”后,回家途中出现车祸致二死一重伤。在舞厅谈“公事”结束,校长X与X人开着小车绕道内江方向。x局长开着一辆小车回安岳。途经镇子地段时,估计是娱乐过度,结果小车开到一辆大货车底下卡住。小车上坐着五个人,其中教务主任唐Xx和周礼镇镇长匡Xx当场死亡;驾车的x局长脚杆折断、下腹严重受伤,危在旦夕;罗Xx吓得独自跑回了安岳县城;由于当时手机信号差,蒋Xx只好跑到附近坡上报了警。事后岳中八个大车给唐Xx送葬,匡镇长正在读书的女儿匡Xx被安排到电力局工作以作补偿。后该车祸事件经交警、纪委等有关部门认定为纯粹的交通事故。有治安大队长为之辩护:该次事件是交通事故,不是校长致人死亡,校长没有责任,即使有责任,也只有负民事责任,何况电力公司当年已经承担了全部民事责任;校长也不存在与女学生有什么关系的问题。请问,校长、局长、镇长三个法人及其另外两个国家工作人员使用公车到40公里外的舞厅,仅仅是为了谈“公事”那么简单单纯吗?古人云,不想吃锅巴去锅边转,再说到舞厅谈“公事”有不有法律依据,算不算违法?到舞厅谈“公事”难道不就是造成该次交通事故二死一伤的因果关系又是什么呢?反过来说,要是在安岳县城谈公事,会有前述不良后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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