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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维权还需要守法(西充警察打人事件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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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0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看这些人也不象是很善良通情达理的人嘛,敢往警察上爬的人只有一种人,就是欺软怕硬的人,他们知道警察是有纪律的,轻易不能把他们怎么样,有恃无恐,一动他,就说警察暴力执法,人又不是警察给轨死的,解决也有一个过程嘛,大家都是这样做,那找警察干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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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0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证上路就已违法,该死!好多摩托车都没证,交警逮着应重罚,或者收缴耒冲功。

发表于 2011-1-10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1、死者家属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其行为太过冲动。肇事方应要求有非警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协商(调解),肇事方单位安全科人员经验不足。
2、"还是那个李正兰老师闹的,就是想别人多赔点钱。 ",家属想多赔钱很正常,但大体上会在法规内执行。
3、车祸猛于虎,同情死者及家属,但毕竟是交通事故,节哀顺便吧!

发表于 2011-1-10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 私人-侦探


    你看图片上那些人不依不饶的,如果你是警察如何处理呢,让他们就这样闹吗?警察的职责就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为了自己的事情爬到警车上去,你看他们这是正常秩序吗,正常的应该是在交警的主持下协商如何处理,这就是挑战正常秩序,这种情况下,警察就应当对当事人采取约束,要约束就有可能冲突,这种冲突必须是以警察完胜为止,否则,象泰安的警察样,受伤害的就是不确定的公众。长期以来,警察奉行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误导好人,认为警察是可以随便打的,鼓励了真正的坏人,不怕警察,动不动就拿枪跟警扣响,这很不正常,理性的人应当三思。(申明我不是警察也隔西充帽子坡远亲戚都没有人当警察,纯属打抱不平哈。)攻击警察的人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受到过警察执法委屈的良民,一种是真正的坏人,真正的坏人仇恨警察的都不多,因为他们都知道是咎由自取。

发表于 2011-1-10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道自在人心.

发表于 2011-1-10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智点好!

发表于 2011-1-10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信力缺失严重的现象,如果是公权机关的公信力度够,根本就不会出现这样双方都不相信的局面。

发表于 2011-1-10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不明真相的人,我只对标题“维权还需要守法(西充警察打人事件真相)”存有很大的异议.即然要道明真相,请将双方有力的证据摆上来,楼主的贴子只是在说明警察是冤大头!纯属故意引导民怨!

[发帖际遇]: 在线小鲜积极参加野笏组织的篮球比赛,系统奖励小米椒2个.

发表于 2011-1-10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贴子很祥细,显然是经过精心准备的,我也要主几句,需要楼主来回答,需要网友来判断:
1、关于车辆无证问题:按JC的说法,肖骑的是轻便摩托车,这种车类似电动车,只是用油罢了,说要办牌照,我在西充还没看到这种车有谁办了牌照的,这种车也是近两年才兴起的,要办牌照JJ部门是不是应该有起码宣传告知义务,难道JJ只有躲在树丛中逮超速和处理事帮的责任??西充的士城区内乱停乱放,随意调头,超速。。。难道JJ就没有宣传教育的权利,只有处罚的权力???
2、关于事故谁违章的问题:车辆发生碰撞的地点是在超车道上,肖被撞飞十多米远,大客车刹车的痕迹有二十多米,两车同向行驶,众网友可以想一下,当死者肖准备并道去对面加油的时候,大客车应该距肖有多远?该处既无斑马线,也无天桥,按警方的意思,老百姓这此处过马路是不是应该飞过去?
3、关于警察打没打人问题:今天郭副局长通过华西都市报的杂种记者苏定伟(这记者在南充地区很有名,常用要报道负面消息要胁政府部门索取钱财)说没有打人,还说指证JC打人要有证据,请各位网友看清楚,李老师与韩老师正是在收集证据的时候被打的!李老师是一女的,所以当时未被打,韩老师当时被打的情景是,一JC从后边锁后,其它几JC动手抢手机、打人,动作连贯、一气哈成,韩老师一个堂堂男人被打得当众大哭,要是谁能拍到这张照片,相信比楼主的照片更震撼!难怪当时一警察就叫嚣,凭什么说警察打人了,口气与郭大副局长一样,看来警察现场的控制还很有信心----没有人能拍到这样的证据!PS,韩君老师现在还在住院!
4、关于楼主身份问题:有网友说楼主是通过调查的,是吗?非警方人士,非政府领导,有谁敢去调查(记者除外)?君不见韩老师与李老师就拍个照就惹下如此麻烦。我认为有两个可能:A、楼主就是一个拿钱办事的主,收了某些人的钱,就帮某些人发贴。B、网络评论员,所谓网络评论员就是由宣传ZF宣传部门发起的,各单位准备一些会上网,会发贴的人,当网上有些负面贴时,发出ZF的声音,用ZF的声音去压制负面的声音,西充是从南台商铺大火之后由宣传部门牵头组织形成这样的队伍的!
在这个连民意调查都要控制的ZF领导下,还有什么话是能让人相信的??

顺便说一句,四川记者媒体的报道,各位最好不全信,因为媒体与ZF的宣传部门有说不清的关系,ZF的宣传部门能在某些方面制约媒体,媒体很多时候要听命于ZF的宣传部门,中国是个关系社会,通过关系可以摆平媒体!

发表于 2011-1-10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贴子很祥细,显然是经过精心准备的,我也要主几句,需要楼主来回答,需要网友来判断:
1、关于车辆无证问题:按JC的说法,肖骑的是轻便摩托车,这种车类似电动车,只是用油罢了,说要办牌照,我在西充还没看到这种车有谁办了牌照的,这种车也是近两年才兴起的,要办牌照JJ部门是不是应该有起码宣传告知义务,难道JJ只有躲在树丛中逮超速和处理事帮的责任??西充的士城区内乱停乱放,随意调头,超速。。。难道JJ就没有宣传教育的权利,只有处罚的权力???
2、关于事故谁违章的问题:车辆发生碰撞的地点是在超车道上,肖被撞飞十多米远,大客车刹车的痕迹有二十多米,两车同向行驶,众网友可以想一下,当死者肖准备并道去对面加油的时候,大客车应该距肖有多远?该处既无斑马线,也无天桥,按警方的意思,老百姓这此处过马路是不是应该飞过去?
3、关于警察打没打人问题:今天郭副局长通过华西都市报的杂种记者苏定伟(这记者在南充地区很有名,常用要报道负面消息要胁政府部门索取钱财)说没有打人,还说指证JC打人要有证据,请各位网友看清楚,李老师与韩老师正是在收集证据的时候被打的!李老师是一女的,所以当时未被打,韩老师当时被打的情景是,一JC从后边锁后,其它几JC动手抢手机、打人,动作连贯、一气哈成,韩老师一个堂堂男人被打得当众大哭,要是谁能拍到这张照片,相信比楼主的照片更震撼!难怪当时一警察就叫嚣,凭什么说警察打人了,口气与郭大副局长一样,看来警察现场的控制还很有信心----没有人能拍到这样的证据!PS,韩君老师现在还在住院!
4、关于楼主身份问题:有网友说楼主是通过调查的,是吗?非警方人士,非政府领导,有谁敢去调查(记者除外)?君不见韩老师与李老师就拍个照就惹下如此麻烦。我认为有两个可能:A、楼主就是一个拿钱办事的主,收了某些人的钱,就帮某些人发贴。B、网络评论员,所谓网络评论员就是由宣传ZF宣传部门发起的,各单位准备一些会上网,会发贴的人,当网上有些负面贴时,发出ZF的声音,用ZF的声音去压制负面的声音,西充是从南台商铺大火之后由宣传部门牵头组织形成这样的队伍的!
在这个连民意调查都要控制的ZF领导下,还有什么话是能让人相信的??

顺便说一句,四川记者及媒体的报道,各位最好不全信,因为媒体与ZF的宣传部门有说不清的关系,ZF的宣传部门能在某些方面制约媒体,媒体很多时候要听命于ZF的宣传部门,中国是个关系社会,通过关系可以摆平媒体!
发表于 2011-1-10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1-1-10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24#说的是事实,前两天我妈妈回来说起这事,她当时在广场,但她不知苏凤兵是客运公司派来的代表,她还认为是肇事司机呢。她说:“那个司机被他们拖去殡仪馆看死者,那人不肯,咋那么没良心哦,撞死了人连看一眼都不去,还有那人的老婆,被几个人像拖啥的拖那茶房去了。”从这些看来,警察应该是冤枉的。

发表于 2011-1-10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从现场过,看见有人站在警车上,就去看热闹。后来警察与一些人起了冲突是事实。但是打架我看不算,最多算抓扯。

发表于 2011-1-10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像那小孩说的那样,大家被利用了。谁利用谁,不说也知道吧

发表于 2011-1-10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情可理解,但以本人愚见应是要钱不要脸,

发表于 2011-1-10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0# 扯鸡巴蛋


    你这就不对,人家说真的,就是拿了人家的好处,那你是不是拿了另外人的好处呢?

发表于 2011-1-10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是肇事方呢,你认为该怎么办?

发表于 2011-1-10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横了吧  
jcg

发表于 2011-1-10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便说一句,四川记者及媒体的报道,各位最好不全信,因为媒体与ZF的宣传部门有说不清的关系,ZF的宣传部门能在某些方面制约媒体,媒体很多时候要听命于ZF的宣传部门,中国是个关系社会,通过关系可以摆平媒体!

你就是西充中学的老师吧,卖灰面见不得卖石灰的。;P下次有机会我也要来调查。

发表于 2011-1-10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看那泼妇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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