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维权还需要守法(西充警察打人事件真相)

   关闭 [复制链接]
jcg

发表于 2011-1-11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推荐鸡什么蛋开个法庭为中学李老师要回经济补偿。:lol:lol

发表于 2011-1-12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2、关于事故谁违章的问题:车辆发生碰撞的地点是在超车道上,肖被撞飞十多米远,大客车刹车的痕迹 ...
扯鸡巴蛋 发表于 2011-1-11 21:55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看了事故现场照片,开车有时真的运气也孬,所以我说大客车驾驶员霉;一个在跨越双实线掉头或者到对面去本身就是错误的,在城里摩托车说变道就变道看不看后面(从后视镜)一下就拿过去了,安全意识淡薄并已养成习惯了,长此以住出事是早晚的事,不过很多时候我们运气好而已。愿死者安息!

发表于 2011-1-12 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神马都他妈的浮云,版主有什么错?只是想通过这事说明一个道理“不遵守交通规则,神马也该死!不遵守法律,神马政府都要谴责”拿什么都可以证明什么,就他妈不该拿你生命去证明你的无知!死者该死(因为你牛B,就该被雷P),闹事的该抓(不然社会就TM乱了),政府该谴责(咬主人的“狗”就该打)!

发表于 2011-1-12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不想来了,但还想说两句,警察的职责就是打人,依法打!如果警察就要被打,下一个被打的就有可能是你!老师那么斯文的都要打学生多嘛。以后要长记性,遇到警察有两种,一、执法的不要去干扰,干扰就有可能被抓,挨打;二、和警察个人发生纠纷最好让倒点,遇到素质差的,说不定就给你扣响!

发表于 2011-1-12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不是省油的灯!!!!!!

发表于 2011-1-12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同情死者,因为他逝去了,因为他在交规上的无知(也许知道但已习以为常);我也同情客车驾驶员,因为他太霉了。死者家属的心情我还是理解,但事情出都出了总得要解决,还得按法律办事不可能按个人意愿。

发表于 2011-1-12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dizzy: 我想可能事情不是楼主所说的那样。

发表于 2011-1-12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可能事情不是楼主所说的那样。
lqf1965 发表于 2011-1-12 14:19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一面之词。
jcg

发表于 2011-1-12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们重新找当事人调查,但是只能雪上加霜,让死者安息吧。

[发帖际遇]: jcg国庆期间,乱上街溜达,被警察扣了,缴保释金小米椒16个.
jcg

发表于 2011-1-12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jcg国庆期间,乱上街溜达,被警察扣了,缴保释金小米椒16个.


我造!:@

发表于 2011-1-12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打了就打了,依法打的,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公民要配合,敢打警察的人不会是好人,警察就要被打,下次你被人打就只好干挨,不要指望找警察。什么文明执法,那是领导的要求和警察追求的目标,看对象是谁,你看那一家人爬到警车上去闹,为必警察给他敬礼唢,象那种情况,你警察给他敬一万次礼也把他敬不下来嘛。

发表于 2011-1-12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原来如此

发表于 2011-1-12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原来如此

发表于 2011-1-12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原来如此

发表于 2011-1-12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原来如此

发表于 2011-1-12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蚊斑是有良心的,反而是有人在抹黑

发表于 2011-1-13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了解,死者方现提出九十万的赔偿要求
1

发表于 2011-1-13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标题

回复 150# 扯鸡巴蛋


    蚊版是个好人!至于谁被利用了?我不说,因为被利用的反而认为自己没有被利用!不过,这件事倒是提醒了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