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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事“遭雷打”惊现四川雅安(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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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5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服还可依法申诉。还是有救济途径的,如果真是错案。

发表于 2011-2-15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咋个没有政法部门出来发话呢?

发表于 2011-2-15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谭安全=====5.12期间向汶川捐款最多、因见义勇为被雅安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被关在雅安看守所的正义青年、


详情:雅安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让关心谭安全一案的网民大失所望

        http://bbs.scol.com.cn/thread-732985-1-1.html



               雅安 谭安全见义勇为‘冤案’最新进展情况

发表于 2011-2-15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察院是代表国家!是国家公诉机关!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呢?

                     黑啊!

发表于 2011-2-15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天前,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看到一篇报道,介绍高法王院长的讲话,其中最后一部分是讲对法院接受监督的要求,现转帖于后。


      王胜俊强调,要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接受监督的措施。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虚心听取媒体和网民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要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方面人士的联络沟通。通过邀请他们旁听庭审、召开座谈会、发征求意见函以及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把握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同时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更多更深地了解法院工作。(来源:最高院网站)

发表于 2011-2-15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天前,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看到一篇报道,介绍高法王院长的讲话,其中最后一部分是讲对法院接受监督的要求,现转帖于后。


      王胜俊强调,要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接受监督的措施。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虚心听取媒体和网民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要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方面人士的联络沟通。通过邀请他们旁听庭审、召开座谈会、发征求意见函以及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把握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同时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更多更深地了解法院工作。(来源:最高院网站)

发表于 2011-2-15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雅安,支持。顶起。

发表于 2011-2-15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邓玉娇案”的落幕,成为中国法治进程中司法从强权手中拔过来的一次“胜利”,但仅有邓玉娇这样个案却是远远不够的,在公众的关注下,许霆的命运也曾改变,无期徒刑变成5年有期。但被人民网强国社区、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四川在线天府论坛网民视为“正当防卫”的谭安全,却并没有邓玉娇、许霆那样的幸运。谭安全在正当防卫中“刺死王磊”,却被一审法院判处了无期徒刑,留给谭安全的是像“草芥”一样的命运,伴随着他的将会是冰冷的铁窗。在当地政法机关的强权下,谭安全成了又一个公民权益与政法强权对垒博弈的“牺牲品”。留给他和他家人只有痛苦……
  该案未判之前,王磊(死者)的妻子便数次进京上访,自称要向谭安全索赔民事赔偿金86万元,并要求判处谭安全死刑。而地方政法机关却也在谭安全事件扮演着“令人费解”的角色。
  2009年11月5日上午10时30分,谭安全“故意杀人案”在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法庭驳回了“谭安全系正当防卫,且无证据证实其刺中王磊胸部,又有立功表现等辩护意见”,并对谭安全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由谭安全赔偿王磊家人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5678.17元。
  谭安全的诉讼代理人亲舅舅鲜志彬事后回忆,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曾要求谭安全家人向法院交纳了150000.00元,这样会有利于谭安全的判决。
  开庭当天,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内座无虚席,庭审中不少关心谭安全获刑结果的人被允许旁听。据谭安全的舅舅诉讼代理人鲜志彬讲,谭安全的母亲、妻子和岳父岳母参加了旁听。谭安全四岁的小儿子不准进入法庭,在庭外哭着要见爸爸。
  蹊跷的是整个庭审过程,公诉方和控辩方虽提交了证据,但没有对证据进行质证,就连“谭安全故意杀人案”中的关键物证“凶刀”,公诉方也始终未当庭出示。
  合议庭宣判后,谭安全的舅舅鲜志彬当庭晕倒,在法警的搀扶下,走出法庭瘫软的坐在法庭门前的长凳上,四目无神的望着天花板,泪水在不知不觉间沁湿了胸前衣襟。
  
  见义勇为:“热心助人”反被殴打
  
  2008年2月16日,本案的“受害人”死者王磊过生日,宴请了包括荥经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利军,原审计局局长、工会副主席韩孝鑑在内多名领导和亲朋好友在荥经县德庄火锅店用餐后,又到荥经县古城大酒店三楼唱歌娱乐。
  当晚20点34分,王磊一行人在结帐时,要求服务员曹英打折,曹英当即表示是否可以打折,作为服务员的她无法决定,需要向领导请示。早有几分醉意的韩孝鑑便顺手拿起吧台上的收银牌向服务员曹英胸前扔去,又将电脑显示屏掀翻在地。正准备扬长而去的时候,遇到前来古城大酒店准备唱歌的谭安全、廖东、王波三人,双方约做寒暄后,王磊等人乘电梯离开。
  在谭安全得知有服务员被打伤后,平日就热心助人的谭安全决定为服务员出面和解此次纠纷。在拨打王磊电话数次不通的情况下,谭安全、廖东先后来到大厅,正巧遇到乘电梯误上六楼刚返回一楼大厅的王磊一行人。当谭安全正平和的向王磊了解情况时,站在王磊身后韩孝鑑突然说,我打的!不服唆?你要咋子嘛?韩孝鑑边说边对还没有回过神的谭安全大打出手。同行的廖东见谭安全遭到他人的前后攻击,便也动手打了韩孝鑑。
  当时韩孝鑑就将自己受伤的事,通过电话告知了其弟钟家兵、韩孝良等人,廖东也打电话给了郑敏、彭宇,但在韩孝鑑朋友姜老三的劝解下,双方还是停止了打斗。不久,“110”来接警来现场,发现事态已经和解平息,韩孝鑑也被朋友姜老三、李跃彬带离了现场,便在做出必要警告后也离开。
  据知情人回忆,谭安全在与韩孝鑑抓扯前打过一个电话,而接到谭安全电话的是一个叫邹荣的人,在他空手到达古城大酒店时,事态早已平息。谭安全、廖东、邹荣等人没有对尚未离开古城大酒店大厅门外的王磊实施任何的伤害行为。
  
  本能自卫:从“正当防卫”到“故意杀人”
  
  据雅安市荥经县公安局2008年6月16日做出的起诉意见,不难看出2008年2月16日晚21时10分左右是韩孝鑑的弟弟钟家兵、韩孝良等人驾车携刀具等物赶到古城大酒店,在韩孝良驾驶川T62098皮卡车欲撞击谭安全,被谭安全快速躲闪过后,下车手持刀具同王磊、钟家兵一道和谭安全一人发生扭扯打斗,在扭打中钟家兵用刀刺伤谭安全的臀部,谭安全从包内掏出匕首刺入王磊左胸部,最终才造成了王磊身亡。
  不出于何种原因,雅安市荥经县公安局以谭安全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刑事拘留后,荥经县人民检察院却坚持要将故意伤害罪升级为故意杀人罪对谭安全执行逮捕。谭安全及其母亲和其他亲属对荥经县人民检察院不顾事实、不问缘由就确定“谭安全故意杀人”一事感到非常愤慨。经荥经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谭安全执行了逮捕后,依法定程序将案件移交给了雅安市人民检察院。
  最终,雅安市人民检察院于2008年12月31日以故意杀人罪对谭安全提起公诉,在经法定程序三次延期后,2009年6月12日“谭安全刺死王磊案”恢复审理。在庭审中,公诉人认为,谭安全是在聚众斗殴中杀死王磊,根本算不上正当防卫,完全属于故意杀人。“为什么公诉方对谭安全左右手的手指手筋都不同程度的被刀割断,而臀部等身体多处被刀杀伤的客观事实避而不谈,对“谭安全刺死王磊”的前因——王磊一行人在古城大酒家音乐会所因打折问题,打伤服务员,掀翻电脑显示屏一事“轻描淡写”,一笔带过。”让谭安全的辩护人深为费解。
  谭安全的辩护律师暨诉讼代理人李锦霞为谭安全做了正当防卫的无罪辩护。她强调,王磊酒后惹事才是引发本案关键,有重大过错;谭安全无聚众持械斗殴的故意,未叫他人携带器械,更是在被多人围殴后夺刀反击,系正当防卫,且无直接证据证实系谭安全刺中王磊胸部,谭安全的防卫行为完全适当。
  
  无限防卫:不等于的故意杀人罪的先行行为
  
  据谭安全诉讼代理人之一的鲜志彬介绍,在整个庭审中,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没有提出过有力的证据证明谭安全的杀人动机。
  公安机关认为谭安全是在与韩孝良、王磊、钟家兵三人发生扭扯打斗时,谭安全从包内掏出匕首刺入王磊左胸部,使王磊不治身亡,其致人死伤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罪。
  控方却以故意杀人罪对谭安全提起公诉,并将公安机关认定的“扭扯打斗”,最终修改为韩孝良、王磊、钟家兵三人对谭安全一人“追殴”。
  庭审中,谭安全的辩护律师李锦霞同时强调,谭安全的防卫行为适当的、适度的,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而依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谭安全应该具有无限防卫权。
  《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让人“匪夷所思”的“证据链”
  
  从公安机关刑拘到检察机关批捕再到法庭庭审的整个过程,公诉方始终将未所谓“杀人凶刀”呈交法庭,难道它真的不翼而飞了;钟家兵也在打斗中刺伤了谭安全,受伤的伤口为2.5cm,而致死王磊的伤口宽度经法医死检也认定为2.5cm,难道真的不可疑;韩孝良、王磊、钟家兵是经韩孝鑑通知前来行凶的人,却为什么韩孝鑑又成了庭审时控方证人。”这一切让谭安全家人最为不解。而这些问题也是审判前后,我一直很关心的问题。
  据诉讼代理人鲜志彬回忆,此次庭审,“谭安全故意杀人案”的凶刀,公诉方并没有依法提交法院质证。
  法律界业内人士认为,从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2款规定看,证据有七种:(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资料。由此可见,物证便是刑事诉讼证据中最为重要的一项证据。“谭安全故意杀人案”中“杀人凶刀”作为物证,在本案中的作用可想而知,但为何公诉方不提供这一关键物证?
  韩孝鑑是通知韩孝良、王磊、钟家兵前来行凶的人,但是,为什么在庭审中,他却堂而皇之坐上了证人席,宪法的尊严荡然无存了,司法公正更难以实现,国家公共权力被滥用的历史悲剧也再次重演。
  截稿之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在谭安全家人的多番努力下,将谭安全改判为十年刑期,但是,这样的结果依然在拷问着社会的公理和正义。人们不仅要问,谁究竟今后还愿意为弱者奔走呼号,见义勇为……

发表于 2011-2-15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请你给广大网民一个解释。

发表于 2011-2-15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红一号 发表于 2011-2-15 22: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几天前,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看到一篇报道,介绍高法王院长的讲话,其中最后一部分是讲对法院接受监督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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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秀开始了,鳄鱼开始流眼泪了。

发表于 2011-2-16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事发生在文明社会,耻辱。

发表于 2011-2-16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鳄鱼开始流眼泪了

发表于 2011-2-16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属践踏法律的官员,雅安不幸,四川不幸。

发表于 2011-2-16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属践踏法律的官员,雅安不幸,四川不幸。

发表于 2011-2-16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属践踏法律的官员,雅安不幸,四川不幸。

发表于 2011-2-16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属践踏法律的官员,雅安不幸,四川不幸。

发表于 2011-2-16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一下

发表于 2011-2-16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恐怖,法官拿了好多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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