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的公共性何在? news.huash.com 2005年11月11日 07:51:30 来源:华商报
■张贵峰 11月7日,由成都市新都区自筹1亿元资金建设的新都蜀龙大道三期正式开通。据了解,该路是众多现有连接“新都-成都”公路中路程最远的一条,也就是说,新都区花1亿元修建的不过是条绕行路。然而,当地司机却众口一词地称道:“好事,新都区政府做的,是一件为民办的实事好事。”(昨日《华商报》)
为什么出现如此奇怪的事情———政府修了一条绕行的远路,民众却交口称赞?原因只有一个:此路虽绕行,却是“新都连接成都市区唯一一条免费公路”,换言之,蜀龙路所以受欢迎是因为,它绕开了垄断在“新都—成都”间的三河场公路收费站。
阅读这样的新闻,不能不让人感慨万千,既为新都区苦心孤诣地修路而感慨,更为收费站不顾公路的公共品质、垄断敛财的行为而感慨———谁给了收费站这么大的胆量,敢于将原本免费的公路擅自纳入收费范围、并且肆意抬高收费价格,甚至连当地政府也奈何不得?
在大多数西方国家,批准修建收费公路时,一般都要求必须提供平行的不收费公路供公路用户选择,因为如果不这样要求,经营者往往就会凭借独占两地之间公路交通的垄断地位,损害公共利益。而对那些不得已垄断经营的收费公路,政府也要出面强力规范、严格监督,确保其在收费标准、服务质量上的公正性,维护公路的公共品质。
毋庸讳言,在时下我国的收费公路管理中,像新都三河场公路收费站这样擅自收费、垄断收费,导致公路“不公”的现象绝非个别,比如最近引起訾议的进沪费、进津费等。
无疑,在这样一些事件中,公路实际上成了少数利益者借路生财的工具,公路作为服务公众的公共品性质大打折扣,都是不难发现的共同背景。而各地的政府———公共利益的最大代言人,没能真正站在公共立场上约束经营者行为捍卫公路的公共性———或者出于政绩、或者囿于部门利益,自觉不自觉地将公路私益化了,无疑,又是促成这些背景的主要根源。
据统计目前全世界收费公路大约共有14万公里,而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也就是说,我们一国的收费公路比世界上其他所有国家的两倍还多。即使考虑国家快速发展的现实,这种收费公路比例也是难称得上合理的,公路的公共性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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