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天内幕: 三河场收费站竟是违法建筑! 近日,记者从成都市规划局得知:三河场收费站竟然没有任何规划审批手续,也就是说,三河场收费站是违法建筑,没有取得“准生证”就强行修建了!
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一九九零年四月一日起施行)的第三十二条规定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1995年6月20日修改并颁布)第二十一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从事下列 建设活动,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服从城市规划管理:
(一)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构筑物; (二)城市道路、过境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索道、桥涵、地下 通道、广场、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建设; (三)城市供水、供气、供电管道及城市水源地设施、排水管道及污 水处理地设施、电力输送线路及供电设施、通讯线路及附属设施建设; (四)城市河湖水系整治、水利工程、防洪工程、水文标志建设; (五)城市抗震、防震、消防、人防工程建设,公园、公共绿地、城 市雕塑工程建设; (六)集贸市场、测量标志、交通能源设施、环保环卫设施建设; (七)开发区的一切建设活动; (八)其他与城市规划管理有关的建设。 据知道内情的人讲,三河场收费站在2005年3月开始修建前,成都市交通局曾专门邀请了成都市规划局负责人开会,想让他们出具批准建设的文书,但市规划局负责人以设站不符合成都市交通规划为由拒绝,参加该会议的市交通局公路处有关人员狂妄地叫嚣:“你们不批,我们就先放几个桩桩在那里”结果,一个耗资数十上百万的现代化收费站就修建起来了! 是什么能让成都市交通局的官员们胆敢藐视国法,胆敢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就建起了三河场收费站? 同时,需要说明的是,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省交通厅和物价局161号文件批准的在108国道大件路上设立的四个收费站(三河场收费站、广汉收费站、绕城高速匝道南收费站和绕城高速匝道北收费站)都是没有经过任何审批的违法建筑! 国家法律的尊严、老百姓的知情权再一次被严重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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