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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诗雨晨风

民怨沸腾:国道108线三河场收费站真相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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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6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年票就是。。。。。。 黑哦

 

[em03]

发表于 2006-2-16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300页了哈

路漫漫。。。。。。

发表于 2006-2-16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em02][em02]

 楼主| 发表于 2006-2-16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答8967楼老虎电子眼的帖子:

     有个问题你弄错了,新都与日本人协议撤消新都区内的三个收费站是新都当年自己借日本人的钱修的,是属于县道,跟市上省上都没关系。成都想搞的大年票只是包括在国道和省道上的收费站比如三河场收费站、老成灌路收费站等。0

应该说,新都区政府与日本人签这个协议是符合民心的,因为这样一来,可以打通新都区内的交通血脉畅通问题,而且事实上,我们补偿的是因我们不能履行当年和日方签定合同的违约金,而事实上,日方投资修新新路是亏惨了的,从合同法来说,是我方违约,但为了尽快解决区内交通问题,政府做出了这样的决定,这也是新都发展的需求

 楼主| 发表于 2006-2-16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为成都市政协委员张天健先生的提案,116名委员共同联名!!!

     坚决撤消不合理收费站!!!!!!

 

      894号联名提案《依法清理收费公路》 共计116名政协委员联名
内容: 国务院领导针对一些地方公路收费站点过多过密,收费标准过高,运输企业负担重,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出了重要批示。国务院减负办负责人说,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清理整顿道路站点工作的重视,体现了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做人民公仆的要求。有关部门要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地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督促检查,把中央关于清理整顿收费站点的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近几年收费公路在发展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收费站点设置、审批管理不严,严重失控,造成公路沿线收费站点过密,影响了车辆的正常行驶,公路使用者反映强烈;二是有的地方违背国家有关规定,出现了修路为收费、收费为敛钱的情况,严重影响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的正确执行;三是转让公路收费权未能按规定程序审批,造成部分国有资产流失;四是收费管理、核算、使用等环节监管不力,致使“收费还贷”的功能无法保障;五是收费机构设置庞大,以费养人现象普遍存在,造成收费成本过高,影响还贷能力。因此,清理、整顿收费公路项目和收费站点已势在必行。
在看到“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对我国公路建设起到巨大促进作用的同时,对收费公路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必须保持十分清醒的认识。这些问题主要有:一是规模大、站点多;二是收费公路等级不合理;三是收费站点设置不合理;四是违法设站没有得到有效制止;五是部分收费路段的收费标准过高,在确定及调整收费标准时,没有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的承受能力,随意性较大;六是在转让公路收费权时,不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的批准,违法转让,擅自延长收费年限,带来许多后续管理问题;七是不同技术标准的收费路之间差异性较大;八是在收费资金管理、核算、使用等环节监管不到位,个别地方的收费成本较高,非生产性开支比重大,存在着收费养人的现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7号《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收费站点清理整顿指导意见》等国家法规对成都市境内的收费公路进行认真依法清理。对在建和建成、改造的收费公路的资金投入支出,对所收过路、过桥费收支依法进行审计。是依法行政,反腐倡廉,建设和谐社会的势在必行的措施。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文明今,例如:
第十八条建设收费公路,应当符合下列技术等级和规模:
(一)高速公路连续里程30公里以上。但是,城市市区至本地机场的高速公路除外。
(二)一级公路连续里程50公里以上。
(三)二车道的独立桥梁、隧道,长度800米以上;四车道的独立桥梁、隧道,长度500米以上。
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但是,在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的二级公路,其连续里程60公里以上的,经依法批准,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
但是,成都市境内确实存在有违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文明令的收费公路!
如:
1、并非建设收费公路而是经改造的收费公路。例如:老成灌路(全长55公里,扣除城市道路和便道,二级公路有效长度45公里),2005年6月28日开始收费;高笋塘至三河场的城市道路:蓉都大道(有效长度8.65公里)2005年9月9日开始收费:
2、收费站的设置不符合标准或者擅自变更收费站位置;不符合转让经营性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不得延长收费期限。例如:108国道大件路三河场至广汉段全长27.7公里设立了3个收费站且严重不符合一级公路技术等级和连续里程50公里以上规模,并且3次擅自变更收费站位置;大件路1996年收费到期的收费期限即将届满未终止收费,又于1994年,将即将到期的大件路收费权转让成绵公司,因此大件路的收费年限就与成绵高速保持一致。2005年9月9日再次又以省“[04]161号”文件延续收费26年;
3、违反高速公路连续里程30公里以上。例如:成彭高速,全长21.3公里,2004年11月8日开始收费;
4、经改造建设的收费公路,建设资金挪用它用。例如:成仁路成都至籍田段,在籍田收费站旁边竟然占地约3000时,修建达2600多m2时的高标准建筑物;
仅举以上几例,说明成都市收费公路存在各种问题!对建设和谐社会极为不利。
为此建议如下:
1、正确处理建设收费公路投资主体与利益主体的矛盾;
2、对建设收费公路的技术等级严格按照国家《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一级公路中间有隔离带,行车设计速度平原地区为100公里,四个车道,等技术等级要求,严格进行国家质量监督验收和社会监理,对其验收结果本着谁主张谁负责,依法严格进行审计,并且公示;
3、对建设收费公路的规模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7号《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所规定,依法进行检查、监督、验收、报、批;
4、对收费到期、过期的收费公路,坚决依法终止收费。并且应当向社会公告,明确规定终止收费的日期,接受社会监督。收费公路终止收费前6个月,省、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对收费公路进行鉴定和验收。公路必须符合取得收费公路权益时核定的技术等级和标准。收费公路终止收费后,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自终止收费之日起15日内拆除收费设施:
5、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收费公路的审计监督,每年若干次对收费公路所收过路、过桥费收支依法进行审计,核查收入、支出和还贷情况,避免出现收费公路收费养“人”,无法还贷,无限期延长收费期限情况。并且应当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6、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建设收费公路的审计监督,对在建和建成、改造建设的收费公路的资金投入支出,依法进行审计,防止建设资金挪用它用,防止借建设收费公路挪用贷款资金为它用,增大收费公路收费成本转嫁给过路交费者。并且应当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7、为收回交通建设的投资,建议成都市率先试行:采用国际上发达国家公路回收投资模式:其投资回报方式是政府通过新建道路、桥梁带来的社会效益,按社会效益的一定比例,通过税收,每年向投资商直接支付投资回报费用;
8、建议成都市率先试行:启动汽车燃油税这个经济杠杆,全面考虑公路建设带来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拆除所有境内公路收费站,让全体公民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汽车燃油税方案的推出,的确是个好消息。相对于过去实行的根据车型定额收取养路费的办法.这体现了谁开的里程多,使用道路多,谁交的钱就多的原则。争取和谐交通,和谐成都,和谐社会。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9、建议成都市率先拆除所有境内收费站,将建站的、管站的资金以及收费站的人力、物力用于保养公路和监督超载破坏公路的车辆的工作上去,它起到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远远大于公路过路收费的。
 
 
 
 
类别: 工交  
十二四894 
 
审查意见:  建议市交通委员会研究办理。 
 
 
审查人签名: 白德辉   
(以上由提案审查机构填写)
 
(以下由提案人填写,请务必填写完整)
案 由:  依法清理收费公路  
 
   
 
 
 

 
 

内容: 国务院领导针对一些地方公路收费站点过多过密,收费标准过高,运输企业负担重,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出了重要批示。国务院减负办负责人说,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清理整顿道路站点工作的重视,体现了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做人民公仆的要求。有关部门要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地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督促检查,把中央关于清理整顿收费站点的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近几年收费公路在发展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收费站点设置、审批管理不严,严重失控,造成公路沿线收费站点过密,影响了车辆的正常行驶,公路使用者反映强烈;二是有的地方违背国家有关规定,出现了修路为收费、收费为敛钱的情况,严重影响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的正确执行;三是转让公路收费权未能按规定程序审批,造成部分国有资产流失;四是收费管理、核算、使用等环节监管不力,致使“收费还贷”的功能无法保障;五是收费机构设置庞大,以费养人现象普遍存在,造成收费成本过高,影响还贷能力。因此,清理、整顿收费公路项目和收费站点已势在必行。
在看到“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对我国公路建设起到巨大促进作用的同时,对收费公路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必须保持十分清醒的认识。这些问题主要有:一是规模大、站点多;二是收费公路等级不合理;三是收费站点设置不合理;四是违法设站没有得到有效制止;五是部分收费路段的收费标准过高,在确定及调整收费标准时,没有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的承受能力,随意性较大;六是在转让公路收费权时,不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的批准,违法转让,擅自延长收费年限,带来许多后续管理问题;七是不同技术标准的收费路之间差异性较大;八是在收费资金管理、核算、使用等环节监管不到位,个别地方的收费成本较高,非生产性开支比重大,存在着收费养人的现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7号《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收费站点清理整顿指导意见》等国家法规对成都市境内的收费公路进行认真依法清理。对在建和建成、改造的收费公路的资金投入支出,对所收过路、过桥费收支依法进行审计。是依法行政,反腐倡廉,建设和谐社会的势在必行的措施。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文明今,例如:
第十八条建设收费公路,应当符合下列技术等级和规模:
(一)高速公路连续里程30公里以上。但是,城市市区至本地机场的高速公路除外。
(二)一级公路连续里程50公里以上。
(三)二车道的独立桥梁、隧道,长度800米以上;四车道的独立桥梁、隧道,长度500米以上。
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但是,在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的二级公路,其连续里程60公里以上的,经依法批准,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
但是,成都市境内确实存在有违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文明令的收费公路!
如:
1、并非建设收费公路而是经改造的收费公路。例如:老成灌路(全长55公里,扣除城市道路和便道,二级公路有效长度45公里),2005年6月28日开始收费;高笋塘至三河场的城市道路:蓉都大道(有效长度8.65公里)2005年9月9日开始收费:
2、收费站的设置不符合标准或者擅自变更收费站位置;不符合转让经营性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不得延长收费期限。例如:108国道大件路三河场至广汉段全长27.7公里设立了3个收费站且严重不符合一级公路技术等级和连续里程50公里以上规模,并且3次擅自变更收费站位置;大件路1996年收费到期的收费期限即将届满未终止收费,又于1994年,将即将到期的大件路收费权转让成绵公司,因此大件路的收费年限就与成绵高速保持一致。2005年9月9日再次又以省“[04]161号”文件延续收费26年;
3、违反高速公路连续里程30公里以上。例如:成彭高速,全长21.3公里,2004年11月8日开始收费;
4、经改造建设的收费公路,建设资金挪用它用。例如:成仁路成都至籍田段,在籍田收费站旁边竟然占地约3000时,修建达2600多m2时的高标准建筑物;
仅举以上几例,说明成都市收费公路存在各种问题!对建设和谐社会极为不利。
为此建议如下:
1、正确处理建设收费公路投资主体与利益主体的矛盾;
2、对建设收费公路的技术等级严格按照国家《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一级公路中间有隔离带,行车设计速度平原地区为100公里,四个车道,等技术等级要求,严格进行国家质量监督验收和社会监理,对其验收结果本着谁主张谁负责,依法严格进行审计,并且公示;
3、对建设收费公路的规模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7号《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所规定,依法进行检查、监督、验收、报、批;
4、对收费到期、过期的收费公路,坚决依法终止收费。并且应当向社会公告,明确规定终止收费的日期,接受社会监督。收费公路终止收费前6个月,省、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对收费公路进行鉴定和验收。公路必须符合取得收费公路权益时核定的技术等级和标准。收费公路终止收费后,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自终止收费之日起15日内拆除收费设施:
5、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收费公路的审计监督,每年若干次对收费公路所收过路、过桥费收支依法进行审计,核查收入、支出和还贷情况,避免出现收费公路收费养“人”,无法还贷,无限期延长收费期限情况。并且应当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6、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建设收费公路的审计监督,对在建和建成、改造建设的收费公路的资金投入支出,依法进行审计,防止建设资金挪用它用,防止借建设收费公路挪用贷款资金为它用,增大收费公路收费成本转嫁给过路交费者。并且应当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7、为收回交通建设的投资,建议成都市率先试行:采用国际上发达国家公路回收投资模式:其投资回报方式是政府通过新建道路、桥梁带来的社会效益,按社会效益的一定比例,通过税收,每年向投资商直接支付投资回报费用;
8、建议成都市率先试行:启动汽车燃油税这个经济杠杆,全面考虑公路建设带来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拆除所有境内公路收费站,让全体公民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汽车燃油税方案的推出,的确是个好消息。相对于过去实行的根据车型定额收取养路费的办法.这体现了谁开的里程多,使用道路多,谁交的钱就多的原则。争取和谐交通,和谐成都,和谐社会。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9、建议成都市率先拆除所有境内收费站,将建站的、管站的资金以及收费站的人力、物力用于保养公路和监督超载破坏公路的车辆的工作上去,它起到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远远大于公路过路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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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7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116名委员联名提案 取消三河场收费站!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06-02-17 04:47: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消息    去年11月上旬,本报有关三河场收费站问题的独家系列报道引起了各方的广泛关注和积极讨论。昨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会议上获悉,由成都市政协委员张天健递交的关于“建议取消三河场收费站”提案,再度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张天健的呼声引起众多政协委员强烈共鸣,目前已有116名政协委员为该提案联合签名,大会提案组昨日下午正式立案审查。据称,该提案有望成为今年联名最多、最为重磅的提案。

  收费站侵害了消费者利益 张天健委员在提案中称,去年9月9日,成都城北出口至广汉、德阳大件公路的三河场新收费站开始收费,这引来了强烈反响,其收费行为的合法性和收费标准的合理性遭到了成都市各界人士的质疑。


  据了解,三河场新收费站的收费依据是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联合颁发的“川交公路(2004)161号”文件《关于国道108线高笋塘至广汉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以下简称省“(04)161号”文件),经省、市部分政协委员的调查研究和取证,证明省“(04)161号”文件违反了国家行政机关有关规定,其收费行为不合法,并且收费标准不合理,所确定的收费标准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企业负担加重 买房的也不去了
  张天健指出,三河场新收费站严重制约成都市城北区域经济发展,比如企业过路费沉重,不堪重负,四川某药业集团是地处新都区境内的大企业,集团下属4个公司。仅医药贸易公司内部各类车辆保守估计每年是13140车次,每年在三河场收费站的过路费就是14.6万元;客户车辆每年72000车次,来往三河场收费站的过路费高达50万。

  新都区的招商引资也因此频频受挫。打算去新都买房的市民开车走到该收费站,发现不但路堵,还要给7元的过路费,账不可细算,不去了。

  张天健委员因此提出建议:成都市政府向省政府反映撤销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联合颁发的省“(04)161号”文件,撤除三河场新收费站,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反响强烈 还有不合理的收费站
  在“两会”期间,这个“重磅提案”再起波澜,反响强烈,116名政协委员联合签名呼吁有关部门撤销该收费站。成都市政协委员乔建勤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个提案说到很多委员的心坎上了,其实不光三河场收费站,成都其他一些出城通道和郊县的收费站的设置也不尽合理。

  例如,都江堰是一座拥有双“世遗”的旅游城市,成灌高速公路收费站收费偏高不说,就连新竣工的老成灌路也要设置收费站,单边收取10元的过路费,让市民颇为费解。

  相关新闻  省人大代表“撤站”建议已移交至市相关部门
  位于成都市北门新都区三河镇境内108国道线上的三河场收费站的收费问题,在今年1月全省“两会”期间,引起了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的高度重视。省人大代表李再春在省人代会上提出的撤销三河场收费站的建议已移交至成都市相关部门。

  代表调查:三河场收费站存在三大问题
  第一:新旧三河场收费站该不该建?根据2004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非封闭式收费公路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而大件路高笋塘至广汉段(经三河场、新都)只有36.35公里。李再春认为,根据以上依据,三河场收费站不应设立。

  第二:城市道路能收费吗?李再春认为,高笋塘位于成都二环路,而三河场收费路段是从高笋塘算起,从城市的二环路就开始收费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第三:高笋塘至广汉段公路的技术等级不够收费标准。广汉至三河场路段部分路面大面积龟裂,高笋塘至三河场路段被碾得稀烂,这样的公路已算不上一级公路,够不上收费标准。  记者刘云飞实习生王禾
发表于 2006-2-17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刚看了,,四川在线的主页...

取消收费站的新闻和图片让人振奋!

 

发表于 2006-2-17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黎明要来到了!!!!

大家继续努力!!!!

感谢张代表。感谢宇妹妹.感谢一起战斗的同志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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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4

发表于 2006-2-17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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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7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116名委员联名提案

取消三河场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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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7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宇MM张委员,离胜利不远了,大家努力哦.继续加油顶哦!

 楼主| 发表于 2006-2-17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今天政协会闭幕,希望又有好消息产生!!!

发表于 2006-2-17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干,不要怕,不到政协,到人大.这是干部滴口头蝉,会有啥子好消息??????[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

 楼主| 发表于 2006-2-17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坚决将无条件撤消三河场收费站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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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7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

发表于 2006-2-17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就顶一个

发表于 2006-2-17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撤掉兽匪站!不要大年票

发表于 2006-2-17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ZF的有关部门还在过年吗???

发表于 2006-2-17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彻底调查大件路收费权转让问题;取消三河场收费站,还路于民。

发表于 2006-2-17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查一下城北出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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