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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中学一初一学生迟到遭老师处罚,回家后自杀(南部中学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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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惘の然发表于2011-6-1912:51

  这位家长,让我来告诉大家实情:蒋,一直是班上的好学生,在班上的每一个老师都非常喜欢他,他成绩一直名列...

  一个人的死,不是那么简单,应有原因的,我们期待真相!

  

发表于 2011-6-19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做于学校地,做于同学也倍感悲哀,我们也知道父母很伤心,但人都死了还能怎样呢!只能节哀吧!既然都死了只能上他安息,他在天也想安安静静吧!那我们何不依照死者的想法呢!

发表于 2011-6-19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漠_______小曦、 发表于 2011-6-19 12: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呸!你凭什么说是学生在学校受了委屈才自杀的!!!!就连孩子的死因你都没有完完全全的说清楚!既然你要找学 ...

他们正好处于青春期  ,  性格有点叛逆  ,  该怎么教育他们走好以后的路 ?
作为老师,不汲取教训,对处罚学生还理所当然了。
发表于 2011-6-19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话要凭事实 不能违背良心!

发表于 2011-6-19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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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19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小号,我们敢于把这个事情放到这里来,就表明我们不心虚!!!那些对别人人格进行侮辱的人,请自重,假如你是老师的话,以后就别再说自己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了,如果你是老师亲属的话,你这样做只能让别人更加鄙视你们家的为人!如果你是学生的话,请你先看后说,以你们的年纪和资历,我不希望你还没有踏上社会之前,不小心被人利用,而后悔终生!!我从一开始就说了,我们没有把全部的责任推卸给学校和老师。但是该年级组长把学校的责任推的一干二净,并说走司法程序,这种没有诚意的态度让人如何接受,既然这样,我就来跟你们辩!!
在民事事件中,法院都希望双方事先能够自愿协商,发生这样的事情南部中学不是第一个,别的学校也有,别的学校也是这样解决的吗,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家长?或者叫家长走司法程序??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见一个有诚意的方案!!!家长之所以在处理孩子遗体和遗物的过程中没有异议并对外界保持沉默,是因为他们一直都没有弄清孩子自杀的原因,也没有人告诉他孩子出事当天在学校发生过什么,再加上诸如你等私下恶毒的语言,他们所受的压力可想而知!!!何况家长6月知道事情的真相后,也并未到学校去吵闹,只是希望学校能够有个妥善的解决方案,目的之一是要把孩子走的原因弄明白,不能让那些不明真相的人往家长身上泼污水!这有错吗?
我只问一句:孩子走了后,老师有把这个消息及时告诉过全班同学吗?学校有没有就该事件对全班同学进行过心理干预和警示教育?那么他们不这样做怕的是什么?所以别问家长当初为什么没有异议,当初哪怕有一个人告诉家长孩子当天在学校受过体罚,就不会导致直到6月中旬家长才知道孩子当天在学校发生的一切,也不会出现你们所说的今天才来讨说法!!!
特别声明:所有的发帖跟孩子父母无关,请就事论事!

发表于 2011-6-19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我恨你__一辈子~ 的帖子

      这位网友,不要用这样的语言说话,学校不需要用这种方式去反击别人。相信南部中学的老师与学生是不会这样说的。他们需要的是有理有节的反对那些无端泼向学校的污水。
 楼主| 发表于 2011-6-19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我恨你__一辈子~ 的帖子

你的语言代表了你内心,请自重。别被自己人都瞧不起!!
发表于 2011-6-19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长剑一刀飞信 的帖子

      其实这件事在4月份的时候在网上就有所反映。我也是看了网上的消息才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事情。作为老师(我声明,我只是学生家长),谈谈我的看法。
      一、如果你同意学校声明中所说的事实,请问,老师有过失吗?
      二、依常理,学生在学校表现并无异常,对于孩子的逝去,常人都会理解为是一次意外,所以对于这样的事,毕竟还有隐私的因素在里面,学校,老师也不好大做文章,开展你所说的“心理干预”了。这也是对逝者的尊重!
      三、在老师、学校尽到自己的教育义务的前提下,学生在家发生意外,请问,学校应该担负什么样的责任?
      四、你说你一开始并没有把责任全推到学校身上,但作为旁观者,你那样的标题,难道说得还不清楚吗?所以你的标题本事就有问题。当然,你那是为了迅速的吸引不明真相的群众的关注,可以理解啊!
      五、一所学校也是不想发生这样的事,发生了,也想息事宁人,但对无理的要求,也会说“不”,走司法程序是最好的选择,你不应该对这一点有意见,是吧!
      六、你对老师好像有一定的成见。的确,老师并不天生高尚,和其他人并无两样,所以你要剥夺某些老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帽子,这是很正常的。其实,我们可以将这些帽子全戴在你头上,那样,你会站在一个很高的地方,也就会看清我们老师的卑微的灵魂了!作为老师,我要说的是,也许我不一定有职业的荣誉感,但肯定有人的尊严!
 楼主| 发表于 2011-6-19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建议你不要再辩了,我一开始就说了,如果你想帮忙的话,只能是帮倒忙!会给当事的老师很大的压力,有些事情我不想说,但是你们的小号们一再用恶毒的语言逼我说出一些不想说的话,假如南部中学真想息事宁人,就不应该叫家长去走司法程序,假如与家长沟通的老师他能够说一句“孩子已经走了,让我们一起来想个妥善解决的办法“之类的话,就不会有这个帖子!!在与家长的沟通中,他说完“学校没有责任,叫家长走司法程序后”之类的话后把家长和当事老师放在一边,就提前走了,这样的态度是息事宁人的吗?”是他没有给人任何的空间,是可忍,孰不可忍!!

发表于 2011-6-19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鲜活的生命走了,不管怎么说都令人心痛!留给我们的问题是要让那些未经风雨的孩子们不再出现此类事件,教育牵涉到家庭、学校、老师、学生、社会等诸方面。就目前来说。我觉得腿肚扭不过大腿,可能我们的社会要承担更多的东西!社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人?通过什么方式选用人?让人们看到社会的择业公平,解决了这些,家长不用那么操心、学生不用那么累、老师不用那么狠

发表于 2011-6-19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尽快找出自杀的原因

发表于 2011-6-19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给点钱、给点安慰是必要的

发表于 2011-6-19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学校受委屈的人多得去了,为啥单独她要自杀!
是学校原因,是个人原因,一看而知

发表于 2011-6-19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被老师批评要死,
要是作业没完成要死,
要是考试不及格要死,
那学校也就快没人了,
要是孩子成长在一个健康的家庭环境里,会这样吗?

发表于 2011-6-19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老师差点扯坏我的耳朵,致使我现在听力不好,我也怨过老师,但我还是认为这个同学的死,学校不存在直接过错
发表于 2011-6-19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长剑一刀飞信 的帖子

      你对我的问题避而不谈。从你的言语中你就像当事人一样,何苦与你谈谈自己的想法,就要我不要说了呢?这样不好!应该说,这件事我们期待着真相,学校要求走司法程序,也是寻求真相的一种姿态。
      其实,双方的态度都要好些事情就好办了。
      孩子发生意外的当晚恰好在学校受到老师的批评,家长有疑问,再正常不过了,可学校给了明确的解释,如你还有疑问,应该拿出证据啊!比如学生的遗书,同学说他因为老师的批评要如何如何啊,等等。

发表于 2011-6-19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蒋的家长,太无耻了。

发表于 2011-6-19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蒋4月17号晚下自习后我看见他在学俯小区买火腿吃,当时高兴的很呢

发表于 2011-6-19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o:P:curse::funk::loveliness::dizzy::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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