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糊涂了,而且比较严重。
一、作为局外人,听说的“5分钟”与学校所说的“2分钟”有差别,实属正常,退一步讲,2分钟也算迟到啊。要是这两分钟的时间学生恰好发生意外,估计你也会到学校理论一番的。至于饮料,就是你孤陋寡闻了,奶茶也有白色的呢!话又说回来,买什么样的水,都改变不了学生违纪的事实。
二、对老师的批评方式,我不做解释了,老师过不过分,网友自有评论。
三、孩子的死,我本来就是听说,用“据说”再正常不过了。不过到现在,我倒是相信情况是这样的。听你的口气,好像不是这样的,难道你当时在场?同时用这种方式发生悲剧的,我认为不是自杀,一个活人,用这种方式让自己出不了气而导致死亡,这是不可能的。所以这是意外,孩子因为不安全的做法而导致危险。如果你认为是因为他是因为心灵受到打击而自杀,我建议你可以用手指捏住鼻子,看看自己死不死得了。(你是成年人,不需要口袋,手就够了。)
四、你的智商不大好。我的女儿在其他班,是她的老师讲到了这件事。这恰好证明学校是注意到这件事的。也请你放心,我的女儿不会撒谎,也不会因为老师或家长的批评就要如何如何的。
五、对自己不是很清楚的事,用推测性的语言,这恰好是负责的态度,不像你,一边说与父母无关,把自己扮演成局外人,按说也应该用推测性的话才是,实际上呢?
六、你说的对,我肯定不能代表南部中学,难道你就能代表家长?记住,当初你可是说过“发帖的人与父母无关”的话!
七、这是网络,大家可以比较自由的发表看法,估计你也剥夺不了,所以即使“被你推到墙角”,我也要“负隅顽抗”到底,到时你可不要恼羞成怒哈!
八、要你拿证据,倒成了救命稻草,可见你是多么的不懂法!网友也要求你拿出证据啊!打官司,你还在等什么呢?哦!可能还在与学校讨价还价吧!(忘了,你不能代表家长哈!)
九、这件事,除了悲伤的家长,就是你最积极了,有时我也在猜你的身份。不过,算了,这是网络,你是谁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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