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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坪区黄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南充市委门口,政府工作人员暴打正常接访人员》一帖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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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5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光 发表于 2011-6-24 16: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远方的雷达 的帖子

间歇性阳痿,选择性失明。

间歇性阳痿,选择性失明。

发表于 2011-6-26 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李金春性格偏激,其母又有间歇性精神病,交流沟通难度非常大”李金春性格偏激交流沟通难度非常大关她母亲的屁事,为啥要带上其母又 有间歇性精神病。说明一个问题。楼主只是想说明警察对手是应该的,擦干净自己屁股而也

发表于 2011-6-26 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姓江湖 发表于 2011-6-25 23: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一介村夫 的帖子

该女子只是约见了领导,并未见着。那也叫信访呀!!!

我乡接到市委门卫值班室电话通知称:我乡名叫李金春的女子在市委门口堵门拦车,请我乡派出人员协助处理。就是这样约见的?

发表于 2011-6-26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介村夫 发表于 2011-6-26 07:16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乡接到市委门卫值班室电话通知称:我乡名叫李金春的女子在市委门口堵门拦车,请我乡派出人员协助处理。 ...


你是不是墙头草哟!一点主见都没有!
那我说 一介村夫 杀人了!!!;P
去把发帖人的内容在看看!!
相互比较下,在来说!


发表于 2011-6-26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介村夫 发表于 2011-6-26 07: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乡接到市委门卫值班室电话通知称:我乡名叫李金春的女子在市委门口堵门拦车,请我乡派出人员协助处理。 ...

黄溪乡政府5月19日下午1时30分,我乡接到市委门卫值班室电话通知称:我乡名叫李金春的女子在市委门口堵门拦车,请我乡派出人员协助处理。接通知后,我乡派出副乡长邓慧容等到市委门口做李金春的思想工作,劝其离开。但至下午2时40分左右,李金春执意不走,大吵大闹。


水木火5月19日1:30到2:40分不是上班时间。这个时间李金春根本就不在市委大门口处,而是在北湖公园和景茶房处的竹林休息。


你应该好好比较下,而不是急着帮政府瞎说!
我再重申下:拿出视频 还原事实真相!

发表于 2011-6-26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如果能理直起壮为什么不能让事实说话,把市委当天的监控调出来事情就明了了,就没有争的事了,让事实说话

发表于 2011-6-26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如果能理直起壮为什么不能让事实说话,把市委当天的监控调出来事情就明了了,就没有争的事了,让事实说话

发表于 2011-6-26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为她们家的事情做了这么多工作还是值得表扬的,人家不满处理结果可以上访,怎么就打人了呢?
发表于 2011-6-27 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
发表于 2011-6-27 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神啊!救救我吧,杂那么多的上访户都是精神病哦,女主角间歇性精神病,男主角有脑病,

发表于 2011-6-27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政府工作人员对于正常接见领导。工作人员找不到理由只能用这个常用的话语了

发表于 2011-6-27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分走人

发表于 2011-6-27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唉,看了这个贴子只能是一声叹息!我也相信那个小女子真的是有冤屈,试想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子如果不是被逼急啦,何必冒着被行政拘留的危险去上访呢?维护稳定,正常有序的上访本没错!可是,我们的政府对待上访人员的这种态度真是不想说...解决上访人员诉求的问题才是解决之根本啊!作为一级乡镇政府,你既然没有解决问题的能力,又为什么不让别人到上一级上访呢?还是因为政绩的考核,还不是因为为了维护表面的和谐!
依法治国提了这么多年,法律真的就实现了公平、公正吗?
在中国想依法维权真的是步履维艰...

发表于 2011-6-29 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victory::victory:要求公开视频资料,还李金春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1-6-30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 市委能能公开当天视屏

发表于 2011-6-30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超烂的ZF,
为超不要脸不要命只要钱的盘碌利益集团服务~
中国的真正主人,公民和普通百姓,
权益比狗都不如~

发表于 2011-6-30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回复中,相信,李金春应该有非常固执的一面..........

发表于 2011-6-30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照像机 发表于 2011-6-19 17: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这点事?就行政拘留7天?

应该的。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7-1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本贴1至5页看到:
一个主动协调而惹火上身的政府
(如果街上遇到有人突然晕倒,现在没人敢上去急救,有良心的最多打个120)
一个找错对象而引发争议的女人
(当事另一方公司、人员均在岳池呀!找本地更节约成本?)
一群寻求真相而喋喋不休的网友
(嗯,嗯...不敢妄加评论,免得我也惹火上身)

发表于 2011-7-1 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李金春是很聪明的人,不找岳池的事主而找黄溪乡政府,也不去打官司,可能这样就省事又能够找到比赔偿金更多的钱?也许李金春是很不聪明的人,不找岳池的事主而找黄溪乡政府,也不去打官司,可能这样就省事又能够找到比赔偿金更多的钱?  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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