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道常无名

南充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周家坝派出所副所长常安松,你该出面解释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8-18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南部人,不清楚:lol

发表于 2011-8-18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野牦牛 的帖子

yy,请看下近期的相关法规文件

发表于 2011-8-18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393438373 发表于 2011-8-17 00: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局长的马屁精还真不少,全是走狗!什么叫把小事闹大,那是工商副局长他违规在先,并挑衅执法人员在后!说派 ...

在车站外乱吐口水,乱丢垃圾是不是违规?这副所长是不是也要去管,也要去把别个关几天

发表于 2011-8-18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是赞成警察管好自己的事,不能越权管交警的事,现在推行法制社会了,执法的部门很多,分工也越分越细,就像常言说的:“铁路警察,各管一段”了。如果穿上大盖帽就乱执法,社会会乱套,那又何必分公、检、法呢?像常警察那样的人,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上讲可以大力弘扬,但从执法角度上讲不能认可,你已经越权执法,也可以说是违法执法;如果执行对象不是那位副局长,而是一位老百姓呢?只有给钱走人,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火车站对乱停车的处罚规定是怎么规定的,是法律、法规、规章还是地方性文件或派出所规定?,应该向市民张榜公布,现在乡下到处都有政务公开栏,火车站为什么不搞一个,这里的人流很大,各种宣传效果特佳,可以使一些什么公开落到实处。徐副局长身为政府官员(不知道有没有七品啊),乱停车影响较一般群众严重呢?围观的群众那么多呢?因为现在人们反感当官的,干群关系越来越差了,虽然是星期天休息日,你也不要忘记自己的身份,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不要做违法、违规的事(有后台或后台很硬除外)像你这种什么副的如果再加上无后台的话,还比不上一把手的秘书,幸好是自己大热天的开自己的车送女儿,如果是开公车的话,你小子好好想想后果……,嘿嘿,不说你了,你也是那个队伍里的弱势群体成员,不忍心说了,那种官不当还自在些,也不会因此事闹得满城风雨的。(申明:请版主审核,跨省追捕追版主)

发表于 2011-8-18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耍

发表于 2011-8-18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该警察在维护公共秩序上从道德角度讲可以大力弘扬,但在执法上讲是越权执法,也可以说是违法执法,不能认可。现在是法制社会,乱了套只有百姓吃亏。

发表于 2011-8-18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三太保 发表于 2011-8-16 17: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 ...

有同感。

发表于 2011-8-18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懒得管 发表于 2011-8-18 22: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还是赞成警察管好自己的事,不能越权管交警的事,现在推行法制社会了,执法的部门很多,分工也越分越细, ...

我就不敢苟同了,我认为所有警察都有权利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只不过在制止以后要及时通知有管理权限的机构来处理,这点常做得很好,在制止违法后及时通知交警来出来,并没有某些人所说的违规执法。君不见网上有个例子说的就是一个森林警察因为下班回家路上遇到一群人打架,没有下车制止只是在车上大声吆喝,表面自己的身份,但是后来这个警察被处分了。按某些人的观点是不是这个警察就可以不被处理,因为他是森林警察,不是地方的治安警察或者刑事警察。
发表于 2011-8-18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工商局这个副局长说:“他扣了我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应该给我出据扣留通知书,这是执法常识!”
徐阳几次冲进岗亭,说常安松没权处理违章停车。”


一、徐阳是副局长哦?
二、还“几次冲进岗亭”,怎么没有以阻碍之行公务处理。

当事人确实牛B哈

发表于 2011-8-18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Black-Knigh 发表于 2011-8-16 20: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懂不懂什么叫收缴?人家已经说得很清楚了:“示意轿车驾驶员出示行驶证和驾照”。你是不是脑壳有问题? ...

不懂法别乱吼,派出所副所长有什么资格“示意轿车驾驶员出示行驶证和驾照”,是不是乱整以前搞习惯了。

发表于 2011-8-18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副局长就这么高调,我怕是一个局长的话,不要别个交警开道才怪

发表于 2011-8-18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副所长可以接替奇伟那个宝座。

发表于 2011-8-18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争完呀?要不明天我发起个投票,看支持哪个的人多:lol ,看一下是才注册的马甲号支持某人的多还是老坛子支持某人的多:lol

发表于 2011-8-18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槽内无食猪拱猪,饭胀哈啦、MB

发表于 2011-8-19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北斗卫星 发表于 2011-8-18 23: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没争完呀?要不明天我发起个投票,看支持哪个的人多 ,看一下是才注册的马甲号支持某人的多还是老坛子 ...

这个办法好.

发表于 2011-8-19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街上有人抢劫,那么交警或者消防警等非刑警的警看到了,是不是不用上去管啊。因为不是他们的管辖范围。

如果真要把违法行为分的那么清楚,而不是人人得而诛之,那么才真的是乱来了。

这个交通处理的事件,如果被处理者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发表于 2011-8-19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争了 都来票一下http://www.mala.cn/thread-2870353-1-1.html 现在是反对越权执法的多哈

发表于 2011-8-19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call:

发表于 2011-8-19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是不是副局长的托,还引用那么多条款为其开脱?没有看到火车站派出所具备的交警执法权?副局长就不该接受盘查吗?

发表于 2011-8-19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中:lol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