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11aa 发表于 2011-9-30 22:40 
为什么遇到问题的时候不采取正常的申诉方式而要采取这样过激的方式呢,真是悲哀。。。就如楼上所说,见一个 ...
如果你是某院派来的工作人员,只能证明你很没有处理公共危机的经验。难道你们看不出陈家人已在极力为你们留面子,没有在网络上公布那些证据么?既然人家敢一一指出此次执行不公正之处,难道你们以为人家会没有证据?
你的阅读能力很弱,理解能力更差,特别是眼光很肤浅。
很多人只点现象,没有直接说出里面的原则性话,你以为别人不懂?别人只不过是为了给对方留点面子。你以为你很能耐?你信不信,别人直接把某某在房管局要求给陈波过户的手续拿出来一曝光,包你某院一炮而红,信不?傻妞?
处理公关危机,最要紧的是低调,你看你们在干啥子?在不停的逼迫所有持有异议的人。
都不知道怎么教你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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