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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雨★

[草根·播报] 关于营山购买商品房收配套设施费的问题【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周成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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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1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营山县建筑公司(新城路)居民小区“两管三线”,和我们交了“土地使用证”费用时至一年,到现在都没有办下来,这2个问题,请县委领导解决一下。

发表于 2011-11-21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收了这么多年的配套费,政府不可能不知道吧,现在有老百姓看政府不管,那闹起来了吧,解决模糊还要严惩提出来的人,其实吧,大家退钱都高兴,但都不冲锋献阵,还有一句:这事谁也不怪,要都不交配套费,交就不买房谁会收呢?就跟房价一样,都打工挣点钱回来洋昏起了,贷款买个破房还在外面打工没人住,自己感觉不得了,无形中给买不起房的人已经把房价拉起来了,要跟前几年稳定的买房多好啊,都不要急着去买,中国人就是这样,谁做个什么都跟着做,不比心里过不得!!!最后希望政府出面给大家解决问题,也不要弄别人几个小闹事的了,你们政府也有责任的!

发表于 2011-11-21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老乡  你们好根据  南充市2007年出的关于商品房配套设施费用文件,铭文规定是不用够房者承担,这一规定是在其地区(包括县一下的商品房都享有同一政策),不过县委声明本县要实施本县政策,那你们要维权就要通过诉讼方式方可维权,维权方式你们可以集体委托律师维权,县里都是要听地区的。

发表于 2011-11-21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寻找颐和花园的业主一起维权

发表于 2011-11-22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抚琴听雨 的帖子

还是先等到起吧,登记了也不一定就能退,要看县上咋个“烟酒”的,能退最好了,不能退的话,估计又有好多人要去闹起了。我也是东方花园的。:lol

发表于 2011-12-12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12-13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监管部门负有不可推脱之责。

发表于 2011-12-14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

发表于 2011-12-14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himura 的帖子

听说是09年以后的才能退,我们的是07年买的了,上次家人回去又说登记过了,所以也没登记。没有想过这事了

发表于 2011-12-14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蓼叶新村的现在还在收这个钱

发表于 2011-12-14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06年签的合同,09年房子才建好,能不能退到钱哟

发表于 2011-12-14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06年签的合同,09年房子才建好,能不能退到钱哟

发表于 2011-12-14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一般的处理原则,以及周边县市的做法,都是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发文规定的时间执行。所以,县上的决定并没有错。

发表于 2011-12-14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仔细读一读县上张贴的宣传资料就应该很明白了。

发表于 2011-12-27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  你是个球  

发表于 2011-12-27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  你是个球  

 楼主| 发表于 2012-3-31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潜水,今日无意中发现此贴,特顶一下

发表于 2012-3-31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搞明白,是什么意思

发表于 2012-4-1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o:o:o:o:o

发表于 2012-4-1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敢乱来,政府不出面,必定有“奸情”...:@:@:@:@这是向大哥告二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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