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帖文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说明。
通过调查:
1、10月1日营山县司法救助中心3名律师在县城东直门茶房约见办案民警曹荣生了解案情属实,曹荣生用了五分钟左右时间作了简要案情介绍后就回到交警大队上班,帖上所云“被逼支付两千元给曹荣生”红包一事并不存在。
A请问“被逼支付两千元给曹荣生”红包一事并不存在。具体是怎么落实不存在红包这一说,有当事人的说法?有证据证明没收?还是曹荣生自已交待?还是交警大队相信自已的同志?还是官方语言?
B也请此次事故的受害者有证据就在新闻媒体和法院上拿出来,不能冤枉一个好的公务人员,是好同志就要表扬。同时也不能放过一个害群之马,相信广大网民都很期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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