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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有事生非

南充市中心医院违规使用电子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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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6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事生非 发表于 2011-12-26 00: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个人反感喜好还是小事,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

我之所以反感是有缘由的:
夏天我带母亲去看个病,也就是个小感染,医生开错一味药,
后又换了,结果害得我收费窗口和取药窗口之间来来回回跑了好多趟

发表于 2011-12-26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想明白,我耍我的

发表于 2011-12-26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子处方和纸质处方都需要,既要方便药房拿药,也要给病人知情权。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6 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蝌蝌 发表于 2011-12-26 00: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之所以反感是有缘由的:
夏天我带母亲去看个病,也就是个小感染,医生开错一味药,
后又换了,结果害得我收 ...

对,当电子处方出错导致用药错误时,开药的医师可以全身而退,因为药房打印的那个“处方”并无医师(不是药师)亲自签名或签章,根据卫生部的法规,它是无效的。
在当前技术条件不成熟和法规没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下,是不能乱用的,所以卫生部规定医师在开电子处方时必须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并签字或签章。这样的话,一但出现医患纠份,这个纸质处方才是有法律效力的,医师开错了药就有责任,而电子处方是很容易修改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6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医生想掩盖医疗事故真相,那他可以通过修改相关电子文档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而且电子处方软件多如牛毛,软件设定的规则各不相同,患者权利根本无法保证!

发表于 2011-12-26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病人可以在药房取药处打药品清单

发表于 2011-12-26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到此帖中心医院马甲较多,不懈地顶

发表于 2011-12-26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开电子处方让病人不知道开了些什么药,只有先交了钱,拿了药后才知道是开了些什么药。让病人必须在他们那买药。是侵犯病人的知情权。

发表于 2011-12-26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能先打印处方再去交钱取药才对。
发表于 2011-12-26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楼主说得对,医生应按国家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开处方!让患者明白自已用了那些药,花了多少钱,明白清楚自已的病情,开一些数字处方,让人一头雾水,医院也有故意搅浑水,乘机敲诈病人之嫌!同一城市,同一级医院的川医附院,你去看看人家可是明白的处方!不也是电脑系统操作吗?
发表于 2011-12-26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曾在其他大医院看过病,也是电脑系统操作,但人家医院是医生打印的处方单,明明白白,与手写差不多,不知中心医院的电脑软件系统是故意与众不同,其目的不就昭然若揭了吗?
发表于 2011-12-26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心医院的做法令人十分反感,病人来看病交了挂号费、诊疗费,你们看病并且出具处方,双方就完成了付费和消费关系。你不打印纸质处方,不外乎是出于杜绝病人在其他地方购药,以致减少医院收入。这种做法是非常不正当的,是十分卑鄙、十分可耻的,是一个讲良心、负责任的医院不应该做的,是一昧追求个人和小集体利益低劣做法。
其实,国家实施医改的目的,以及你们医院要发展进步,那么唯一应该做的是少吃回扣、少层层加码,降低药品价格,那样就自然不会出现这种病人与医院、消费者与提供服务者之间的争执与“斗争”。
发表于 2011-12-26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尽管我等十分愤怒,但这种小民意见与建议,中心医院以及啥南充市医疗集团,能够采用么?
大家就不要去做无谓的“斗争”了,没有意义,也没有“前途”。
简直属于浪费网络资源。

发表于 2011-12-26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下:lol
发表于 2011-12-26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我等小民能怎样呢,只是在此发一下牢骚,这个问题存在己好久了,中心医院这样做确实不对,唉……

发表于 2011-12-26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现在都是这么的,重庆好多医院都是这么的,你这边缴费之后那边药房就提示取药,效率很高的

发表于 2011-12-26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垄断了,码倒卖高价药,有关部门管哈哟,

发表于 2011-12-26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感,前日,感冒去看病,一医问什么病,答感冒,便点击电脑(可笑的是居然点不出所设密码数字,吾观之,哦,未开启数字键,便指点其打开数字键),尔后在所例感冒药类处点了几下,告知去交费取药(随便说一下,之前交费之前,还要看一下开的是什么药,如觉得不行,可以找医生改,或是干脆不要,到便利店买点对症的,可是现在却不知药为何物,便交了款子),交了款却不知何药,可笑。而且一个小感冒,居然也要开出近200元的药。
更有甚者,药是否取完,你不得而知。之前,我对该院有所耳闻,便在一次取药时留意了一下,记住要取多少药,可当药剂师把药拿给我时,我觉得不对,我也用不着立即问他,许久,他问,还有何事,我说药取完了吗,答曰完了,不服,让其对单,才补给,现在他们更隐蔽,再不会让你发现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6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xgq21207 发表于 2011-12-26 08: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病人可以在药房取药处打药品清单

请你认真想想卫生部为什么有这样的规定“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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